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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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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
· 审议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 呵护万家灯火 守卫社会平安
· 协同共治守护“美”好
·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 企业可以痛痛快快好办事办成事

协同共治守护“美”好

( 2023-04-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马树娟

  为进一步强化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网购已成为很多消费者购买化妆品的主要方式之一。不过,网购化妆品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频频出现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问题。有关数据显示,网络经营化妆品的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风险监测问题发现率均显著高于传统销售渠道。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本来是为了追求美、实现美,结果却因为网购的化妆品存在问题变成了远离美、破坏美。
  在数字经济时代,电商平台作为交易的组织者和协调者,连接起大量的商家和消费者,并从中获利,理应承担重要的治理责任。对于平台内商家的一些违法行为,平台也往往比监管部门拥有更完备的数据、更强的识别能力和更快的管控优势,且治理成本更低。因此,推动平台治理与政府监管协同发挥作用,是数字经济治理的一个重要特点。此次《办法》也体现了这一点,不仅规定了电商平台就化妆品经营者开展实名登记、日常检查等基本责任,而且明确了平台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质量安全重大信息报告等方面的管理责任。
  化妆品行业是一个跟“美”密切相关的行业,只有商家诚信经营、平台治理精准高效、政府监管到位有力,政府监管与平台治理相结合,形成协同共治合力,才能帮助消费者更好地守护这份“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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