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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3-03-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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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苏0311民初3456号  王照、李湘微:本院受理原告彭炳兰与被告王照、李湘微、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山支行、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确认三被告之间签订的昆农商银抵字(2021)第033955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付修美:原告贺奇诉被告付修美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案判决如下: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80元,由被告付修美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至本院。公告费600元,由被告付修美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582民初11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1277号  杜明英:本院受理的原告余昌波诉被告杜明英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0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潘家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1458号  王飞: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志发诉被告王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潘家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赵洋洪:本院受理原告黄飞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16500元;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马国宝:本院受理马雪梅诉马国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3)青2221民初36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孔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305号  张艳华: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士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3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初546号  广州市乐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乐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3年5月15日14时20分在本院25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初735号  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晨祥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叶春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3年5月15日14时40分在本院25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0633号  徐州爱客来超级市场连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万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州爱客来超级市场连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063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徐州爱客来超级市场连锁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场地占用费435134元;2、判令被告徐州爱客来超级市场连锁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所欠水电费287856.21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6491号  蒋荣前:本院受理原告张涛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649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9308号  杨德敏:本院受理原告柴单单、李月侠、孟芝瑶、孟恒毅、孟庆付诉卢学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930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邹素怀、朱占琼、邹会东:本院已受理覃海峰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望你们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1706号  林春勇:本院受理原告孙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0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潘家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4554号  林春勇:本院受理的原告田茂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322民初4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李胜、孙涛:本院受理刘永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钟伟、单长轩:本院受理单勇壮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长阳星彤商贸有限公司:你公司“年生产150万吨砂石料加工建设项目未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体工程已开工建设”环境违法一案,我局前期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律规定的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宜长环催字〔2023〕1号),主要内容是: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催告书10日内履行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长环罚〔2022〕8号)确定的下列义务:1.缴纳罚款人民币12万元;2.加处罚款12万元(自2022年9月7日开始起算)。合计24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提存款领取通知书
(2023)深龙证字第1001-1号
SUNG YIU KEE:
  提存人莫有梅、黄慧仪、黄稳余依据我处于2023年03月08日出具的编号为(2022)深龙证字第17087号继承《公证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将其应向你支付的款项合计人民币335750元提存于我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提存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处依法受理了提存人的申请。请你持本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领取的,代理人需持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的有效银行账号到我处领取。
  告知: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我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2楼。电话:0755-84730017,28948866。联系人:黄焕忠、杨赐铭。邮政编码:5181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
2023年3月27日
提存款领取通知书
(2023)深龙证字第1003-1号
SUNG YIN SHEUNG:
  提存人莫有梅、黄慧仪、黄稳余依据我处于2023年03月08日出具的编号为(2022)深龙证字第17087号继承《公证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将其应向你支付的款项合计人民币335750元提存于我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提存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处依法受理了提存人的申请。请你持本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领取的,代理人需持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的有效银行账号到我处领取。
  告知: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我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2楼。电话:0755-84730017,28948866。联系人:黄焕忠、杨赐铭。邮政编码:5181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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