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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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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匡 雪 张杜帅
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上升6.9和19.5个百分点,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由2017年的41.6%下降至2022年的16.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这是山东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新政策交出的“成绩单”。 近年来,山东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在对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案件坚决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轻罪案件,不断强化理念引领、扛牢主导责任、创新机制保障,逐步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轻罪非羁押、不起诉模式,在减少不必要羁押、起诉上持续发力,立足办案促进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检察机关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山东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宽严适度,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融入检察履职和监督办案全过程,着力提升为大局服务、为平安尽责、为人民司法的质效,立足本职促进法治文明进步,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保驾护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说。 能动规范履职 “谢谢检察官叔叔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好好上学,不辜负您对我的帮助。”在校大学生小任紧紧握着办案检察官的手,眼里含着感激的泪水。 2022年7月,因涉嫌盗窃犯罪的小任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在此之前,小任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承办检察官本着“教育、挽救、惩戒、警示”的原则,综合考虑小任无其他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涉案财物已归还被害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之后,检察院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拟作不起诉的意见得到各方高度认同。 近年来,山东检察机关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不起诉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不断规范逮捕、起诉、羁押工作流程,指导一线检察官精准办案,做到宽严有据、有度。建立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实质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动态评估机制,持续深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根据取证进展、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等情况动态评估羁押人员的社会危险性,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同时,山东省检察院不断调整优化考核评价办法,提高逮捕质量指标权重,将落实政策情况纳入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和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述职述责内容。实施捕诉案件质量动态监控和通报制度,省检察院检委会每两个月研判分析业务态势,及时查找原因、研究对策、破解难题。市县两级检察院建立“三级审查”机制,明确对捕诉质量问题常见多发的9类案件拟作出批捕决定的,提交检察官联席会研究、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强化机制创新 近年来,山东检察机关坚持数字赋能,强化机制创新和已有制度的融通衔接,有力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工作提质增效。 为有效破解“取保监管乏力”“一放就跑”等影响非羁押强制措施深入适用的问题,山东省检察院协同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推广具备定位、打卡、预警等功能的“电子手表”“非羁押云管码”等大数据监管系统,通过“红、黄、绿”三级风险动态评估调整,实现对取保候审人员特别是外地人员的适度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全省已适用9000余人次,适用后未出现犯罪嫌疑人脱保、再犯罪等情形。 创新推动建立刑事赔偿、环境修复等保证金提存制度,对认罪认罚、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与被害人的诉求分歧较大而未能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犯罪嫌疑人,可自愿向公证机构等第三方提存高于被害人损失数额的赔偿保证金,案件判决确定赔偿数额后,由被害人持生效裁判文书至第三方申请取得赔偿金。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办理案件252件、297人,缴纳保证金1722.5万元,不批捕137人,不起诉或者提出缓刑量刑建议192人。 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速裁程序、企业合规试点等制度的集成优势,全流程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达成和解,依法采取非羁押措施。近年来,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2022年全省认罪认罚不批准逮捕共5819人。 同时,组织开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重点围绕罪行较轻但逮捕率、捕后判轻缓免率偏高的交通肇事、轻伤害等案件,指导试点检察院探索出台常见罪名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指引,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羁押。据统计,2022年全省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为1.9%,同比下降了9.1个百分点。 凝聚协作合力 做好少捕慎诉慎押工作,不能仅靠检察机关一家单打独斗。如何变“独角戏”为“大合唱”?山东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公安、审判、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围绕强化捕前分流、充分保障诉讼权利、共建非羁押社会支持体系,努力构建全方位的少捕慎诉慎押工作配套保障体系,凝聚起社会化协作联动的工作合力。 深化检警协作,通过提前介入、类案指引、检察建议等形式,规范报捕流程、明确报捕标准,将无逮捕必要的案件过滤出来。2022年,全省刑事案件报捕率较2017年下降19.77个百分点。 在认罪认罚案件律师见证全覆盖的基础上,联合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所有在审查起诉环节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律师,充分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确保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用尽用”“能用尽用”。 同时,依托市域社会治理大平台,推动将非羁押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联合团委、司法行政、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在全省搭建观护基地131个,通过提供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对非羁押人员进行帮教,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作共赢的帮扶教育新机制,有效减少逃跑、再犯罪等诉讼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深化‘以转变司法理念为先导、以扛牢主导责任为核心、以社会危险性和起诉必要性实质审查为根本、以社会化协作为保障’的少捕慎诉慎押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捕诉案件质量把控,加大检察听证力度,注重做好不捕不诉‘后半篇文章’,为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贡献检察力量。”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万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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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融入检察履职和监督办案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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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特色轻罪非羁押不起诉模式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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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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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匡 雪 张杜帅
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上升6.9和19.5个百分点,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由2017年的41.6%下降至2022年的16.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这是山东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新政策交出的“成绩单”。 近年来,山东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在对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案件坚决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轻罪案件,不断强化理念引领、扛牢主导责任、创新机制保障,逐步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轻罪非羁押、不起诉模式,在减少不必要羁押、起诉上持续发力,立足办案促进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检察机关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山东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宽严适度,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融入检察履职和监督办案全过程,着力提升为大局服务、为平安尽责、为人民司法的质效,立足本职促进法治文明进步,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保驾护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说。 能动规范履职 “谢谢检察官叔叔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好好上学,不辜负您对我的帮助。”在校大学生小任紧紧握着办案检察官的手,眼里含着感激的泪水。 2022年7月,因涉嫌盗窃犯罪的小任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在此之前,小任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承办检察官本着“教育、挽救、惩戒、警示”的原则,综合考虑小任无其他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涉案财物已归还被害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之后,检察院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拟作不起诉的意见得到各方高度认同。 近年来,山东检察机关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不起诉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不断规范逮捕、起诉、羁押工作流程,指导一线检察官精准办案,做到宽严有据、有度。建立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实质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动态评估机制,持续深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根据取证进展、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等情况动态评估羁押人员的社会危险性,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同时,山东省检察院不断调整优化考核评价办法,提高逮捕质量指标权重,将落实政策情况纳入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和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述职述责内容。实施捕诉案件质量动态监控和通报制度,省检察院检委会每两个月研判分析业务态势,及时查找原因、研究对策、破解难题。市县两级检察院建立“三级审查”机制,明确对捕诉质量问题常见多发的9类案件拟作出批捕决定的,提交检察官联席会研究、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强化机制创新 近年来,山东检察机关坚持数字赋能,强化机制创新和已有制度的融通衔接,有力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工作提质增效。 为有效破解“取保监管乏力”“一放就跑”等影响非羁押强制措施深入适用的问题,山东省检察院协同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推广具备定位、打卡、预警等功能的“电子手表”“非羁押云管码”等大数据监管系统,通过“红、黄、绿”三级风险动态评估调整,实现对取保候审人员特别是外地人员的适度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全省已适用9000余人次,适用后未出现犯罪嫌疑人脱保、再犯罪等情形。 创新推动建立刑事赔偿、环境修复等保证金提存制度,对认罪认罚、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与被害人的诉求分歧较大而未能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犯罪嫌疑人,可自愿向公证机构等第三方提存高于被害人损失数额的赔偿保证金,案件判决确定赔偿数额后,由被害人持生效裁判文书至第三方申请取得赔偿金。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办理案件252件、297人,缴纳保证金1722.5万元,不批捕137人,不起诉或者提出缓刑量刑建议192人。 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速裁程序、企业合规试点等制度的集成优势,全流程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达成和解,依法采取非羁押措施。近年来,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2022年全省认罪认罚不批准逮捕共5819人。 同时,组织开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重点围绕罪行较轻但逮捕率、捕后判轻缓免率偏高的交通肇事、轻伤害等案件,指导试点检察院探索出台常见罪名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指引,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羁押。据统计,2022年全省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为1.9%,同比下降了9.1个百分点。 凝聚协作合力 做好少捕慎诉慎押工作,不能仅靠检察机关一家单打独斗。如何变“独角戏”为“大合唱”?山东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公安、审判、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围绕强化捕前分流、充分保障诉讼权利、共建非羁押社会支持体系,努力构建全方位的少捕慎诉慎押工作配套保障体系,凝聚起社会化协作联动的工作合力。 深化检警协作,通过提前介入、类案指引、检察建议等形式,规范报捕流程、明确报捕标准,将无逮捕必要的案件过滤出来。2022年,全省刑事案件报捕率较2017年下降19.77个百分点。 在认罪认罚案件律师见证全覆盖的基础上,联合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所有在审查起诉环节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律师,充分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确保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用尽用”“能用尽用”。 同时,依托市域社会治理大平台,推动将非羁押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联合团委、司法行政、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在全省搭建观护基地131个,通过提供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对非羁押人员进行帮教,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作共赢的帮扶教育新机制,有效减少逃跑、再犯罪等诉讼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深化‘以转变司法理念为先导、以扛牢主导责任为核心、以社会危险性和起诉必要性实质审查为根本、以社会化协作为保障’的少捕慎诉慎押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捕诉案件质量把控,加大检察听证力度,注重做好不捕不诉‘后半篇文章’,为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贡献检察力量。”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万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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