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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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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薛卫军:本院受理陈启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7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红星、夏丹丹:本院受理栾鹏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丫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黄树锋、黄树军:本院受理黄春宇诉江阴市丫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树锋、黄树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281民初148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徐霞客法庭第五审判庭(江阴市徐霞客镇外环东路18号)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四川梓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启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川1303民初25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刘建国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重庆启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费用470,129.1元及违约金;二、四川梓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刘建国在上述第一项判决中所确定的租金及违约金向重庆启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袁志坤:本院受理腾冲市苏润商贸有限公司诉你、腾冲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唐建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394号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原告装修款117282.08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46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徐折:本院受理郭辉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青0105民初5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白宏日:本院受理张莉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要求你偿还借款250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刘伟、崔德英:本院受理孙立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2023)吉0581民初602号民事裁定书、(2023)吉0581执保95号结案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曙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宋航:本院受理张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2023)吉0581民初36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3)吉0581执保61号结案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曙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曹云平:本院受理杨勇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南京九鼎恒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杰文:本院受理胡皓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胡皓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国梁:本院受理节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李国梁,归还原告节彤人民币二万五千元。2、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3年5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猴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阿登:本院受理杨星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原告杨星与被告阿登离婚。2、双方生育的三个孩子,长女蔡小芬现已成年、次女蔡小艳、三女蔡小梅由原告杨星负责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3、共同债务银行借款10000元,私人借款100000元,共计110000元,原、被告双方共同偿还。4、各自的生活用品及衣物归各自所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3年5月9日9时在本院猴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李荣锋、付振武、董占云、董有生、杨正山:本院受理濮金硕、濮玉龙、张安伦诉你们、云南盟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的濮金硕诉请:1、依法判决五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9980.65元;2、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濮玉龙的诉请:1、依法判决五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4240元;2、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张安伦的诉请:1、依法判决五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3718.5元;2、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侯元发:本院受理俞宏懋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3)苏0281财保75号民事裁定书、(2023)苏0281民初287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项辉:本院受理吴建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1民初1156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叶志敏:本院受理江阴市常宇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杨鸿平:本院受理潘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直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0703民初4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余启桥:本院受理翟春连与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0703民初4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海南捷茂绿源环保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施博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沈清峰(男,公民身份号码:500238199404144852):本委受理的你与海南卓亚家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因你未按时出庭参加庭审,本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决字〔2023〕第233号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决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彭文羽、广东臻汇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会于2022年7月13日,受理申请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肇仲案字346号,本案适用金融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6月6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7月6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北京百利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白文平以其妻子朱艳丽在你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为由,于2022年12月5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审核相关材料后,认为该案符合受理条件,于2022年12月7日依法做出受理决定。经查2019年10月4日晚23时45分许,朱艳丽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朱艳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本局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但均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局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我局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或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联系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党政综合楼东附楼613室;联系电话:0476—4235892 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遗失声明 山东赤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茂秀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机构:山东赤嵋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713198810308902,发证日期:2014年5月28日,现声明该执业证号的律师执业证作废。 山东赤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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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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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薛卫军:本院受理陈启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7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红星、夏丹丹:本院受理栾鹏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丫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黄树锋、黄树军:本院受理黄春宇诉江阴市丫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树锋、黄树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281民初148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徐霞客法庭第五审判庭(江阴市徐霞客镇外环东路18号)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四川梓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启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川1303民初25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刘建国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重庆启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费用470,129.1元及违约金;二、四川梓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刘建国在上述第一项判决中所确定的租金及违约金向重庆启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袁志坤:本院受理腾冲市苏润商贸有限公司诉你、腾冲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唐建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394号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原告装修款117282.08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46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徐折:本院受理郭辉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青0105民初5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白宏日:本院受理张莉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要求你偿还借款250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刘伟、崔德英:本院受理孙立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2023)吉0581民初602号民事裁定书、(2023)吉0581执保95号结案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曙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宋航:本院受理张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2023)吉0581民初36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3)吉0581执保61号结案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曙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曹云平:本院受理杨勇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南京九鼎恒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杰文:本院受理胡皓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胡皓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国梁:本院受理节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李国梁,归还原告节彤人民币二万五千元。2、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3年5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猴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阿登:本院受理杨星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原告杨星与被告阿登离婚。2、双方生育的三个孩子,长女蔡小芬现已成年、次女蔡小艳、三女蔡小梅由原告杨星负责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3、共同债务银行借款10000元,私人借款100000元,共计110000元,原、被告双方共同偿还。4、各自的生活用品及衣物归各自所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3年5月9日9时在本院猴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李荣锋、付振武、董占云、董有生、杨正山:本院受理濮金硕、濮玉龙、张安伦诉你们、云南盟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的濮金硕诉请:1、依法判决五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9980.65元;2、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濮玉龙的诉请:1、依法判决五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4240元;2、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张安伦的诉请:1、依法判决五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3718.5元;2、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侯元发:本院受理俞宏懋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3)苏0281财保75号民事裁定书、(2023)苏0281民初287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项辉:本院受理吴建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1民初1156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叶志敏:本院受理江阴市常宇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杨鸿平:本院受理潘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直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0703民初4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余启桥:本院受理翟春连与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0703民初4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海南捷茂绿源环保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施博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沈清峰(男,公民身份号码:500238199404144852):本委受理的你与海南卓亚家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因你未按时出庭参加庭审,本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决字〔2023〕第233号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决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彭文羽、广东臻汇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会于2022年7月13日,受理申请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肇仲案字346号,本案适用金融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6月6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7月6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北京百利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白文平以其妻子朱艳丽在你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为由,于2022年12月5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审核相关材料后,认为该案符合受理条件,于2022年12月7日依法做出受理决定。经查2019年10月4日晚23时45分许,朱艳丽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朱艳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本局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但均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局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我局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或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联系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党政综合楼东附楼613室;联系电话:0476—4235892 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遗失声明 山东赤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茂秀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机构:山东赤嵋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713198810308902,发证日期:2014年5月28日,现声明该执业证号的律师执业证作废。 山东赤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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