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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执结全市首例社交平台账号过户案
民法典规定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 2023-03-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通讯员杨齐 王奉帅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社交平台账号过户案。这是民法典正式将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范畴后,北京法院系统执结的首例社交平台账号过户案。
  2020年11月,徐某和杨某经房山区法院判决离婚。2022年8月,徐某以离婚后财产分割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注册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某社交平台账号进行分割。
  徐某诉称,杨某是该社交平台账号的名义注册人,自己是实际操作人,经过自己几年的运营和维护,账号具有一定数量的粉丝,直播带货中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徐某认为,该社交平台账号本身具有商业价值,请求法院将注册账号判归自己所有。
  据了解,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由杨某将其名下的某社交平台账号变更至徐某名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北京某科技公司办理账号过户手续,但该公司以“用户服务协议”中规定账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办理。
  对此,执行法官明确表示,法院经过司法审判已认定了社交平台账号转让行为合法有效,同时向该科技公司释明了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留置送达,要求科技公司在限期内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近日,该科技公司已注销账号原身份信息,由申请执行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的方式,将涉诉社交平台账号变更至徐某名下,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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