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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1323民初1266号 陈向阳:本院受理的原告束其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12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6997号 吴霞:本院受理原告郑洪江与被告吴霞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郑洪江与被告吴霞离婚。案件受理费260元、公告费430元计690元,由原告郑洪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龙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7943号 重庆谛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廖强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7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568号 黄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诉被告黄桦信用卡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598号 娄书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诉被告娄书阁信用卡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5275号 龚永兵:本院受理兴仁市百特陶瓷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2023年5月10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大楼三楼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997号 周峰、周忠华:本院受理原告石宝英、陈新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641号 张汉彪:本院受理原告乔德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700号 李利建:本院受理原告何缝春与被告李利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利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何缝春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8月2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2年8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公告费385元,共计14185元,由被告李利建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6820号 徐州明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超、许小路:本院受理原告赵猛与被告徐州明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超、许小路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682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交纳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昆山优丰纺织品有限公司、陈波:本院受理昆山中旭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孙玉明:本院受理昆山市玉山镇颜林法食品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宁绍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欧迈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宇浩:本院受理衡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沈全:本院受理陈玉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武长轩:本院受理李永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小牙:本院受理卢小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马红坤:本院受理孙启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泽:本院受理肖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冯建国:本院受理李晓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程程:本院受理孙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元:本院受理史付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永翌:本院受理杨宗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刘燕:本院受理韩振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瑞:本院受理夏旗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瑞:本院受理曹未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林:本院受理卢文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赵汉军:本院受理周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更正公告: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2日在法治日报刊登的送达公告,其中被告姓名有误,“董金刚”应为“董进刚”,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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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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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1323民初1266号 陈向阳:本院受理的原告束其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12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6997号 吴霞:本院受理原告郑洪江与被告吴霞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郑洪江与被告吴霞离婚。案件受理费260元、公告费430元计690元,由原告郑洪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龙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7943号 重庆谛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廖强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7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568号 黄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诉被告黄桦信用卡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598号 娄书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诉被告娄书阁信用卡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5275号 龚永兵:本院受理兴仁市百特陶瓷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2023年5月10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大楼三楼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997号 周峰、周忠华:本院受理原告石宝英、陈新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641号 张汉彪:本院受理原告乔德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700号 李利建:本院受理原告何缝春与被告李利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利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何缝春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8月2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2年8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公告费385元,共计14185元,由被告李利建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6820号 徐州明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超、许小路:本院受理原告赵猛与被告徐州明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超、许小路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682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交纳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昆山优丰纺织品有限公司、陈波:本院受理昆山中旭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孙玉明:本院受理昆山市玉山镇颜林法食品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宁绍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欧迈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宇浩:本院受理衡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沈全:本院受理陈玉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武长轩:本院受理李永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小牙:本院受理卢小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马红坤:本院受理孙启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泽:本院受理肖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冯建国:本院受理李晓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程程:本院受理孙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元:本院受理史付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永翌:本院受理杨宗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刘燕:本院受理韩振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瑞:本院受理夏旗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瑞:本院受理曹未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林:本院受理卢文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赵汉军:本院受理周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更正公告: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2日在法治日报刊登的送达公告,其中被告姓名有误,“董金刚”应为“董进刚”,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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