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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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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3)川0903民初311号 卢美琼:本院受理原告梁勇、廖玉辉与被告卢美琼、胡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625号 胡楷:本院受理原告柴豪与被告胡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胡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柴豪偿还借款本金45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450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0月1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2年10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300元,公告费38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62680元,由被告胡楷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30号 韩少卫: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火炬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李峰、于建英、内蒙古中民大数据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肃北县良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323民初5755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辽0922民初2307号 刘博(身份证号210922198902111811):本院受理原告孙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00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814号 李亚飞:本院受理原告李焱林与被告李亚飞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58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李亚飞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焱林加工费87000元;案件受理费1976元及公告费520元亦由李亚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3670号 温建:本院受理刘高敏与温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2民初367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859号 张光强:本院受理徐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829号 李进涛:本院受理徐州润泉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137号 被告陈圣豹:关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山支行与你、李颂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你的户籍所在地及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陈圣豹、李颂娟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合计188323.91元(利息暂计至2022年11月16日,下余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原告就二被告设定抵押的位于徐州市黄山垄三期安居工程79-1-402室、1-08的房产拍卖、变卖、折价价款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足部分由二被告继续偿还;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港务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548号 宋龙(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宁谷镇河头村弯子组,公民身份号码:5225012000****0613):原告肖倩、张友云、吴付伟、周代巧、陈行、马永科、黄映标、李艳妹、罗健、李希灿、高汝青、安俭、李博、应博凯、应彬聪与被告宋龙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5548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主楼52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482民初4246号 商传琴(公民身份证号码340122********7714,男,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五合村第一村民组):本院受理原告高清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482民初4246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于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刘颖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左秀斌:本院受理原告赵京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马彪:本院受理李海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世雄:本院受理无锡麦平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205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郝家新:本院受理田贵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柏祝章: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诉柏祝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6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公告 冯冲、刘海娥:根据2023年3月3日陈岗与刘磊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陈岗将依法享有的对冯冲、刘海娥及其附属权利详见(2018)鲁0724民初435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全部转让给刘磊。请债务人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刘磊履行还款责任。特此通知 2023年3月9日 公开道歉信 本人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4日期间在‘股吧’网站以‘拒绝韭菜盒子’账户发布的多条关于中信建设伊拉克项目与原告江苏庞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信息(现已删除)为不实信息,给原告江苏庞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本人对此深表歉意,在此公开向原告江苏庞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致歉。 胡国强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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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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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3)川0903民初311号 卢美琼:本院受理原告梁勇、廖玉辉与被告卢美琼、胡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625号 胡楷:本院受理原告柴豪与被告胡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胡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柴豪偿还借款本金45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450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0月1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2年10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300元,公告费38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62680元,由被告胡楷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30号 韩少卫: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火炬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李峰、于建英、内蒙古中民大数据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肃北县良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323民初5755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辽0922民初2307号 刘博(身份证号210922198902111811):本院受理原告孙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00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814号 李亚飞:本院受理原告李焱林与被告李亚飞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58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李亚飞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焱林加工费87000元;案件受理费1976元及公告费520元亦由李亚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3670号 温建:本院受理刘高敏与温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2民初367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859号 张光强:本院受理徐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829号 李进涛:本院受理徐州润泉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137号 被告陈圣豹:关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山支行与你、李颂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你的户籍所在地及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陈圣豹、李颂娟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合计188323.91元(利息暂计至2022年11月16日,下余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原告就二被告设定抵押的位于徐州市黄山垄三期安居工程79-1-402室、1-08的房产拍卖、变卖、折价价款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足部分由二被告继续偿还;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港务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548号 宋龙(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宁谷镇河头村弯子组,公民身份号码:5225012000****0613):原告肖倩、张友云、吴付伟、周代巧、陈行、马永科、黄映标、李艳妹、罗健、李希灿、高汝青、安俭、李博、应博凯、应彬聪与被告宋龙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5548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主楼52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482民初4246号 商传琴(公民身份证号码340122********7714,男,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五合村第一村民组):本院受理原告高清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482民初4246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于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刘颖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左秀斌:本院受理原告赵京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马彪:本院受理李海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世雄:本院受理无锡麦平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205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郝家新:本院受理田贵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柏祝章: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诉柏祝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6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公告 冯冲、刘海娥:根据2023年3月3日陈岗与刘磊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陈岗将依法享有的对冯冲、刘海娥及其附属权利详见(2018)鲁0724民初435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全部转让给刘磊。请债务人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刘磊履行还款责任。特此通知 2023年3月9日 公开道歉信 本人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4日期间在‘股吧’网站以‘拒绝韭菜盒子’账户发布的多条关于中信建设伊拉克项目与原告江苏庞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信息(现已删除)为不实信息,给原告江苏庞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本人对此深表歉意,在此公开向原告江苏庞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致歉。 胡国强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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