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6日
高级检索
02
版:要闻
[
上一版
]
[
下一版
]
内容导航
以高质量发展实际行动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图片新闻
五年来推进政府依法履职和
治理创新 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李希分别参加所在代表团审议
返回目录
A+
A-
上一篇
下一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3年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