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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3)苏0311民初390号 梁佳、徐州勇伟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永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2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豫0402民初721号 平顶山乐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新城区有为武道健身馆诉你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909号 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伍佳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5909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永康市人民法院523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438号 魏莹:关于本院受理原告王庆阳诉被告魏莹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苏0311民初84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魏莹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庆阳返还7500元。二、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90元,合计740元,由被告魏莹负担。)、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481号 王远方:本院受理原告铜电家园业主委员会诉被告王远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48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3188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暂计186元(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1594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318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3年3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王国兵申请宣告王国权失踪一案,申请人王国兵系王国权(男,1988年3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803015090)姐姐,王国兵称王国权于2019年12月外出务工至今未归,无法联系。下落不明人王国权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国权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国权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王国权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2022)浙0482民初4626号 李婷(身份证号码:431102********7282,女,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水口山镇山岩村第五组):本院受理原告陆燕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482民初4626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郑路、郑立:本院受理官明高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官明高要求:1、判令郑路、郑立支付官明高剩余运输费30000元及利息333元(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暂计算至2022年8月12日,实际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郑路、郑立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10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崔金发、周翠:本院受理李正保、蒋翠英、郭勤梅、李菊、李民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李正保、蒋翠英、郭勤梅、李菊、李民泽要求:1、判令崔金发、周翠偿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62000元(利息从2020年3月23日计算至2022年10月24日,以后利息按照月息1分继续计算至本息付清止),合计262000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崔金发、周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3729号 李富:本院受理兴仁市天生木业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2民初3729号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6140号 李锋利(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镇派出所桥头铺村小冲子组,公民身份号码430321198110280547):本院受理原告余姚圣伟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胡俊海、李锋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称: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至付款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0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4审判庭(东门三楼),由审判员吕华杰独任审判。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677号 深圳市瑞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张晓冬与被告永康市羿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段丽娟、第三人深圳市瑞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将定于2023年4月11日08时40分在本院4号审判庭开庭审理,由审判长季玲玲,陪审员卢江燕、朱慧英组成合议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李晓晓:本院已收到被告于妙启不服本院(2022)新2828民初282号民事判决书提交的书面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上诉状及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907号 李向影:本院受理原告马文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10361号 刘佩:本院受理原告丁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424号 唐成(公民身份证号码510121198701295010,男,汉族,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金堂县福兴镇园觉寺村17组):本院受理原告吴斌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15日,举证期限为15日。本院定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430号 泉山区金都味香居:关于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交通技工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州普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慕金龙、泉山区金都味香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苏0311民初8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徐州普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慕金龙、泉山区金都味香居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腾退位于本市水漫桥17号1、2、3号壹间18-26号,共12间,约400平方房屋,并将房屋交还原告徐州市交通技工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二、被告徐州普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慕金龙、泉山区金都味香居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州市交通技工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支付案涉房屋2021年10月至12月的水电费18717.10元;三、被告徐州普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慕金龙、泉山区金都味香居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州市交通技工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支付案涉房屋自2022年1月1日至实际腾退房屋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按月租金21000元的标准支付(支付时扣减被告已支付的10000元押金);四、案件受理费2354元,保全费1034元,公告费1314.50元,合计4702.50元,由被告徐州普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慕金龙、泉山区金都味香居负担。)、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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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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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3)苏0311民初390号 梁佳、徐州勇伟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永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2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豫0402民初721号 平顶山乐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新城区有为武道健身馆诉你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909号 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伍佳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5909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永康市人民法院523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438号 魏莹:关于本院受理原告王庆阳诉被告魏莹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苏0311民初84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魏莹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庆阳返还7500元。二、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90元,合计740元,由被告魏莹负担。)、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481号 王远方:本院受理原告铜电家园业主委员会诉被告王远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48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3188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暂计186元(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1594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318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3年3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王国兵申请宣告王国权失踪一案,申请人王国兵系王国权(男,1988年3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803015090)姐姐,王国兵称王国权于2019年12月外出务工至今未归,无法联系。下落不明人王国权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国权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国权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王国权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2022)浙0482民初4626号 李婷(身份证号码:431102********7282,女,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水口山镇山岩村第五组):本院受理原告陆燕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482民初4626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郑路、郑立:本院受理官明高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官明高要求:1、判令郑路、郑立支付官明高剩余运输费30000元及利息333元(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暂计算至2022年8月12日,实际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郑路、郑立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10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崔金发、周翠:本院受理李正保、蒋翠英、郭勤梅、李菊、李民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李正保、蒋翠英、郭勤梅、李菊、李民泽要求:1、判令崔金发、周翠偿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62000元(利息从2020年3月23日计算至2022年10月24日,以后利息按照月息1分继续计算至本息付清止),合计262000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崔金发、周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3729号 李富:本院受理兴仁市天生木业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2民初3729号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6140号 李锋利(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镇派出所桥头铺村小冲子组,公民身份号码430321198110280547):本院受理原告余姚圣伟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胡俊海、李锋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称: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至付款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0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4审判庭(东门三楼),由审判员吕华杰独任审判。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677号 深圳市瑞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张晓冬与被告永康市羿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段丽娟、第三人深圳市瑞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将定于2023年4月11日08时40分在本院4号审判庭开庭审理,由审判长季玲玲,陪审员卢江燕、朱慧英组成合议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李晓晓:本院已收到被告于妙启不服本院(2022)新2828民初282号民事判决书提交的书面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上诉状及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907号 李向影:本院受理原告马文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10361号 刘佩:本院受理原告丁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424号 唐成(公民身份证号码510121198701295010,男,汉族,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金堂县福兴镇园觉寺村17组):本院受理原告吴斌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15日,举证期限为15日。本院定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430号 泉山区金都味香居:关于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交通技工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州普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慕金龙、泉山区金都味香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苏0311民初8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徐州普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慕金龙、泉山区金都味香居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腾退位于本市水漫桥17号1、2、3号壹间18-26号,共12间,约400平方房屋,并将房屋交还原告徐州市交通技工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二、被告徐州普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慕金龙、泉山区金都味香居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州市交通技工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支付案涉房屋2021年10月至12月的水电费18717.10元;三、被告徐州普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慕金龙、泉山区金都味香居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州市交通技工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支付案涉房屋自2022年1月1日至实际腾退房屋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按月租金21000元的标准支付(支付时扣减被告已支付的10000元押金);四、案件受理费2354元,保全费1034元,公告费1314.50元,合计4702.50元,由被告徐州普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慕金龙、泉山区金都味香居负担。)、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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