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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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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朱立文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升司法公信力,将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做实做细,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12月,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挂牌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优化诉讼服务 近日,家住昌吉州奇台县的李某,在奇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帮助下,跨域立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李某因抚养费纠纷来法院起诉立案,经初步审查,根据管辖的相关规定,该案属被告住所地河南省某县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李某到河南省立案费时费力,大大增加诉讼成本,奇台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积极联系河南省某县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了解当事人跨域立案需准备的材料,在核对当事人身份及诉讼材料后,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在手机上向河南省某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身份证明和证据等起诉材料,成功完成跨域立案申请。 2020年以来,昌吉州两级法院网上立案5.3万余件,跨域立案600余件,电子送达8万余次,网上开庭3200余案,网上调解2.2万余件,充分体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为民服务宗旨。 诉讼服务是群众接触法院的第一站。近年来,昌吉州中院在两级法院开展争做“最美窗口人”、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擦亮司法形象“窗口”,让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昌吉州中院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展群众满意度线上评价活动;推进“互联网+诉讼”,开设网上保全、网上阅卷和云柜系统等诉讼服务,借助互联网优势,实现诉讼服务“就近办理,异地办通”;完善当场立案、自助立案和预约立案等,拓宽立案渠道,通过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缩短卷宗流转时间等方式,简化立案流程;开展压案不立、超期调解、先调后录等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严格规范立案工作。 据统计,昌吉州中院已指导两级法院成立各类调解室125个,聘请人民调解员312人,设立速裁团队35个,60%以上的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化解。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走访服务企业 去年,昌吉州中院民三庭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经法院调解,该案以高于同类案件赔偿款近3倍的数额调解结案。 2020年11月,B商行因销售侵犯A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被法院判决侵权。此后,B商行再次销售侵犯A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构成重复侵权,且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 法院审理认为,B商行在明知A股份有限公司系某白酒的商标权人,但仍然销售类似该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侵害了A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其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鉴于B商行系重复侵权、主观故意明显,且持续时间较长,考虑到A股份有限公司涉案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承办法官再次向B商行释法析理,最终B商行自愿以高于其他同类案件近3倍的数额作为赔偿。 法官充分了解双方企业的现状、发展规划以及法律需求,建议双方在今后的发展经营中注重品牌培养,学会用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品牌。同时,还就商标的规范性使用、商标侵权的认定、构成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等与企业进行交流探讨。 该案的调解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商标专用权人信心。 2022年以来,昌吉州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开展大走访进企业调研活动,先后走访调研涉诉企业百余家,梳理意见建议92条。截至目前,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和部分诉求已经办理。昌吉州中院还建立营商环境监督专线、企业首席服务员等制度,为企业提供常态化诉讼服务。 加大执行力度 2022年9月,昌吉州中院开展“秋风”执行专项行动以来,昌吉州两级法院统筹部署、统一步调、同步推进,认真摸底、梳理案件,积极采用协同交叉执行方式,坚持善意执行理念,突出强制措施运用,集中力量执结一批重点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成效显著,亮点频出。 2022年9月23日,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昌吉州中院执行局协同开展“秋风”执行行动,不仅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同时实现对基层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集中执行行动中,昌吉州市两级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合理处置执行财产,依法适当采取财产变价措施,规范执行案款发放流程,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昌吉州两级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法警队警员35人、警车6辆,查找被执行人19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件,执行完毕4件,执行到位120余万元,罚款9100元。同时,昌吉州中院通过发布悬赏公告,有效震慑了案件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昌吉州两级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昌吉州中院推动执行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立审执协调联动改革,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和失信被执行人打击力度,积极组织“亮剑执行难、护航新发展”等专项行动,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3年来累计执结案件633件,执行到位金额26.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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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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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难题办实事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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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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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朱立文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升司法公信力,将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做实做细,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12月,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挂牌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优化诉讼服务 近日,家住昌吉州奇台县的李某,在奇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帮助下,跨域立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李某因抚养费纠纷来法院起诉立案,经初步审查,根据管辖的相关规定,该案属被告住所地河南省某县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李某到河南省立案费时费力,大大增加诉讼成本,奇台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积极联系河南省某县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了解当事人跨域立案需准备的材料,在核对当事人身份及诉讼材料后,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在手机上向河南省某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身份证明和证据等起诉材料,成功完成跨域立案申请。 2020年以来,昌吉州两级法院网上立案5.3万余件,跨域立案600余件,电子送达8万余次,网上开庭3200余案,网上调解2.2万余件,充分体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为民服务宗旨。 诉讼服务是群众接触法院的第一站。近年来,昌吉州中院在两级法院开展争做“最美窗口人”、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擦亮司法形象“窗口”,让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昌吉州中院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展群众满意度线上评价活动;推进“互联网+诉讼”,开设网上保全、网上阅卷和云柜系统等诉讼服务,借助互联网优势,实现诉讼服务“就近办理,异地办通”;完善当场立案、自助立案和预约立案等,拓宽立案渠道,通过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缩短卷宗流转时间等方式,简化立案流程;开展压案不立、超期调解、先调后录等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严格规范立案工作。 据统计,昌吉州中院已指导两级法院成立各类调解室125个,聘请人民调解员312人,设立速裁团队35个,60%以上的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化解。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走访服务企业 去年,昌吉州中院民三庭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经法院调解,该案以高于同类案件赔偿款近3倍的数额调解结案。 2020年11月,B商行因销售侵犯A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被法院判决侵权。此后,B商行再次销售侵犯A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构成重复侵权,且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 法院审理认为,B商行在明知A股份有限公司系某白酒的商标权人,但仍然销售类似该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侵害了A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其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鉴于B商行系重复侵权、主观故意明显,且持续时间较长,考虑到A股份有限公司涉案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承办法官再次向B商行释法析理,最终B商行自愿以高于其他同类案件近3倍的数额作为赔偿。 法官充分了解双方企业的现状、发展规划以及法律需求,建议双方在今后的发展经营中注重品牌培养,学会用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品牌。同时,还就商标的规范性使用、商标侵权的认定、构成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等与企业进行交流探讨。 该案的调解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商标专用权人信心。 2022年以来,昌吉州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开展大走访进企业调研活动,先后走访调研涉诉企业百余家,梳理意见建议92条。截至目前,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和部分诉求已经办理。昌吉州中院还建立营商环境监督专线、企业首席服务员等制度,为企业提供常态化诉讼服务。 加大执行力度 2022年9月,昌吉州中院开展“秋风”执行专项行动以来,昌吉州两级法院统筹部署、统一步调、同步推进,认真摸底、梳理案件,积极采用协同交叉执行方式,坚持善意执行理念,突出强制措施运用,集中力量执结一批重点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成效显著,亮点频出。 2022年9月23日,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昌吉州中院执行局协同开展“秋风”执行行动,不仅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同时实现对基层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集中执行行动中,昌吉州市两级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合理处置执行财产,依法适当采取财产变价措施,规范执行案款发放流程,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昌吉州两级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法警队警员35人、警车6辆,查找被执行人19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件,执行完毕4件,执行到位120余万元,罚款9100元。同时,昌吉州中院通过发布悬赏公告,有效震慑了案件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昌吉州两级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昌吉州中院推动执行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立审执协调联动改革,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和失信被执行人打击力度,积极组织“亮剑执行难、护航新发展”等专项行动,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3年来累计执结案件633件,执行到位金额26.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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