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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辽宁省沈阳市“清风窗口”首批试点单位,沈阳市公安局近日研究制发全局总体方案和管理办法,将服务范畴归纳为行政审批、接警处警、诉求办理、便民综合等10类。图为2月27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洮昌派出所辅警指导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
本报通讯员 郝洪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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