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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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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为深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2月1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数据量化与应用研究中心协办的“十年检察改革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检察改革十年成就述评》(以下简称《述评》)研究报告于会上发布。来自四川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以及中央政法委等高校和部门的专家学者,围绕《述评》报告内容、检察改革成就以及未来五年检察改革进行了深入研讨与展望。 检察改革十年成就述评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结合《述评》研究报告,从四个方面对十年检察改革的成就进行了总结: 第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多措并举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顺利实施,2022年,全国实行分类管理的检察人员总计18万余人。其中,检察官6.9万余人,占38.4%;检察辅助人员7.4万余人,占41.2%;司法行政人员3.7万余人,占20.4%。截至2022年12月,2100余名检察官因考核退出员额,员额退出机制实效初显。 制定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制度,2021年重点对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无罪的240余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对“张玉环案”“张志超案”等20余件案件直接挂牌督办,510余名检察人员因刑事错案被追责问责。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不断健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已近260万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深化落实,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者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超过40万件。 第二,重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推动实现检察工作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 创新民事检察机制,力争抗诉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制度建设,共化解行政争议超过3万件。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超过75万件,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整改率为98%以上。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取得积极成效,诉前羁押率降至近27%。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该制度普遍适用的刑事诉讼新常态新格局已经形成。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相关规定,配合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全面推进人权法治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2018年至2022年,共监督立案、撤案近25.5万件,对侦查活动提出违法纠正意见44万余件。 第三,依法能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机制。 检察建议正得到越来越多被建议单位的认可,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年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万余件。建立完善检察听证制度,2020年至2022年,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会110余万人次。 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截至2022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100余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3500余件。截至2022年12月,检察机关采纳多数听证员意见的案件占比达到80%。成立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动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 第四,不断优化中国特色检察管理制度,建立中国式现代化检察管理体系。 2011年,最高检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机关创造性提出“案-件比”评价指标,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等制度。 “案-件比”指标在精确控制程序、促进办案效率、优化质量效果、维护当事人权利、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是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自“案-件比”指标提出以来,共压减近百万个空转程序、内生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分别下降80%、96%;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大幅上升。 热议检察改革十年成就述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认为,《述评》对十年检察改革成就的研究技术路线严谨,调研方法手段扎实,数据资料充分翔实,观点结论可信,政策建议切实可行,形成了一篇内容全面系统、归纳提炼新颖、条例层次清晰、语言文字流畅的高质量研究报告。《述评》反映出,近十年来,检察机关的机构职能和运行方式进行了整体性重构与系统性重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逐步趋于成熟定型,十年检察改革在中国的检察制度发展史上具有历史性的里程碑式重大意义。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叶青表示,《述评》质量高、分量重,全面式、一体化地展现了十年检察改革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检察工作全方位的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支撑。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指出,《述评》以系统性调研、客观化数据,精炼式阐述,全面总结了检察改革的十年成就,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创新发展画卷。整体来看,十年检察改革既抓住了重点——全面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完成“规定动作”;也迸发了亮点——通过提出“案-件比”指标、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检察主导作用、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展示了自选动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认为,《述评》内容有四大亮点:第一,以丰富的事实、统计为依据,系统、全面、客观地梳理过去十年检察改革成就,体现了专业的学术精神;第二,既有对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有对问题的归纳总结,坚持了实事求是学术评价标准;第三,以四个方面的基本框架概括总结十年检察改革成就,满足了学术研究的体系性要求;第四,向社会公众讲述了生动鲜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实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元、更全面的公平正义,实现了学术研究与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表示,《述评》全面系统地概括了十年来检察机关在改革上取得的成就,是一份极具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高质量研究报告。以“少捕慎诉慎押”以及“检察听证制度”为典型代表的检察改革,集中彰显了检察机关时刻以面向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为己任,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精神内核,具备创新意识,富有改革精神。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述评》系统梳理了检察机关过去十年的改革发展历程,为检察制度史等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述评》反映出,近十年来,检察机关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紧抓检察治理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以数字科技为依托,聚焦技术迭新赋能制度发展,极大地推进了检察工作现代化。 中央政法委法治局副局长方炜认为,《述评》立足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以联系发展的观点和方法对十年检察改革开展了全方位全体系的调研评估,形成了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述评》的数据翔实,观点鲜明,全景式展现了十年检察改革的完整历程,并对检察改革的方法论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总结。过去十年的改革,探索形成了以改革创新驱动检察业务全方位发展的新路子,通过改革提升了各级检察机关办案的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为未来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黄文艺指出,党的二十大系统地阐述和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中国式现代化体现在政法领域就是政法工作的现代化,体现在检察领域就是检察工作的现代化。从宏观上看,未来五年检察改革要围绕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这一大目标、大方向、大格局来把握。在微观上,数字检察是未来检察工作最具发展前景的增长点和突破点,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方面。 叶青认为,未来五年的检察工作一方面要加强检察机关对基层的法律监督。加强基层建设和治理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鲜明导向,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和贯彻检察为民的服务理念,检察工作的重心也应在基层,打通检察治理“最后一公里”,更高质量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另一方面要完善检察环节案件管理。设置科学的案件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办案质量、效果的评价机制;探索分层、分地域考核评价的方式;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办案质效社会评价机制,借多方合力助推新时代检察改革;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由办事向办案转变,细化监督办案流程,探索形成从案件来源、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核实、研究决定、宣告送达、情况反馈直至案件归档的标准化、系统化程序。 龙宗智指出,深化检察改革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分析解决影响检察改革深入的矛盾,包括监督制约的手段措施不足的矛盾,司法逻辑与行政逻辑的矛盾,司法责任制与指令权、管理监督权的矛盾等;二是明确检察管理的地位、作用与方式,绩效考核要处理好质量与数量、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三是加强检察人员队伍建设,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是关系检察工作持续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应当引起充分重视;四是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补强办案和监督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韩大元认为,检察机关在取得既有突出成就的基础上仍需再接再厉,踔厉奋发,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第一,未来的检察工作如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司法产品的美好期待,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司法保障;第二,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数字浪潮席卷全球的背景之下,如何处理好司法创新与司法守正的关系;第三,检察机关如何统筹好涉外法治和国内法治,将中国的法治故事向国际社会传播分享,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国际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张建伟表示,检察机关需要审慎使用数字科技,积极探索数字检察保障司法公正的新形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司法公正。 方炜强调,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检察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根据党的二十大的工作部署,未来的检察工作应继续坚持高起点谋划布局,坚持高标准落地实施,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随着检察改革持续深化,检察工作现代化必将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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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热议《检察改革十年成就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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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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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为深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2月1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数据量化与应用研究中心协办的“十年检察改革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检察改革十年成就述评》(以下简称《述评》)研究报告于会上发布。来自四川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以及中央政法委等高校和部门的专家学者,围绕《述评》报告内容、检察改革成就以及未来五年检察改革进行了深入研讨与展望。 检察改革十年成就述评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结合《述评》研究报告,从四个方面对十年检察改革的成就进行了总结: 第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多措并举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顺利实施,2022年,全国实行分类管理的检察人员总计18万余人。其中,检察官6.9万余人,占38.4%;检察辅助人员7.4万余人,占41.2%;司法行政人员3.7万余人,占20.4%。截至2022年12月,2100余名检察官因考核退出员额,员额退出机制实效初显。 制定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制度,2021年重点对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无罪的240余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对“张玉环案”“张志超案”等20余件案件直接挂牌督办,510余名检察人员因刑事错案被追责问责。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不断健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已近260万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深化落实,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者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超过40万件。 第二,重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推动实现检察工作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 创新民事检察机制,力争抗诉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制度建设,共化解行政争议超过3万件。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超过75万件,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整改率为98%以上。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取得积极成效,诉前羁押率降至近27%。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该制度普遍适用的刑事诉讼新常态新格局已经形成。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相关规定,配合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全面推进人权法治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2018年至2022年,共监督立案、撤案近25.5万件,对侦查活动提出违法纠正意见44万余件。 第三,依法能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机制。 检察建议正得到越来越多被建议单位的认可,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年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万余件。建立完善检察听证制度,2020年至2022年,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会110余万人次。 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截至2022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100余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3500余件。截至2022年12月,检察机关采纳多数听证员意见的案件占比达到80%。成立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动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 第四,不断优化中国特色检察管理制度,建立中国式现代化检察管理体系。 2011年,最高检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机关创造性提出“案-件比”评价指标,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等制度。 “案-件比”指标在精确控制程序、促进办案效率、优化质量效果、维护当事人权利、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是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自“案-件比”指标提出以来,共压减近百万个空转程序、内生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分别下降80%、96%;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大幅上升。 热议检察改革十年成就述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认为,《述评》对十年检察改革成就的研究技术路线严谨,调研方法手段扎实,数据资料充分翔实,观点结论可信,政策建议切实可行,形成了一篇内容全面系统、归纳提炼新颖、条例层次清晰、语言文字流畅的高质量研究报告。《述评》反映出,近十年来,检察机关的机构职能和运行方式进行了整体性重构与系统性重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逐步趋于成熟定型,十年检察改革在中国的检察制度发展史上具有历史性的里程碑式重大意义。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叶青表示,《述评》质量高、分量重,全面式、一体化地展现了十年检察改革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检察工作全方位的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支撑。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指出,《述评》以系统性调研、客观化数据,精炼式阐述,全面总结了检察改革的十年成就,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创新发展画卷。整体来看,十年检察改革既抓住了重点——全面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完成“规定动作”;也迸发了亮点——通过提出“案-件比”指标、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检察主导作用、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展示了自选动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认为,《述评》内容有四大亮点:第一,以丰富的事实、统计为依据,系统、全面、客观地梳理过去十年检察改革成就,体现了专业的学术精神;第二,既有对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有对问题的归纳总结,坚持了实事求是学术评价标准;第三,以四个方面的基本框架概括总结十年检察改革成就,满足了学术研究的体系性要求;第四,向社会公众讲述了生动鲜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实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元、更全面的公平正义,实现了学术研究与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表示,《述评》全面系统地概括了十年来检察机关在改革上取得的成就,是一份极具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高质量研究报告。以“少捕慎诉慎押”以及“检察听证制度”为典型代表的检察改革,集中彰显了检察机关时刻以面向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为己任,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精神内核,具备创新意识,富有改革精神。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述评》系统梳理了检察机关过去十年的改革发展历程,为检察制度史等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述评》反映出,近十年来,检察机关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紧抓检察治理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以数字科技为依托,聚焦技术迭新赋能制度发展,极大地推进了检察工作现代化。 中央政法委法治局副局长方炜认为,《述评》立足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以联系发展的观点和方法对十年检察改革开展了全方位全体系的调研评估,形成了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述评》的数据翔实,观点鲜明,全景式展现了十年检察改革的完整历程,并对检察改革的方法论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总结。过去十年的改革,探索形成了以改革创新驱动检察业务全方位发展的新路子,通过改革提升了各级检察机关办案的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为未来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黄文艺指出,党的二十大系统地阐述和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中国式现代化体现在政法领域就是政法工作的现代化,体现在检察领域就是检察工作的现代化。从宏观上看,未来五年检察改革要围绕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这一大目标、大方向、大格局来把握。在微观上,数字检察是未来检察工作最具发展前景的增长点和突破点,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方面。 叶青认为,未来五年的检察工作一方面要加强检察机关对基层的法律监督。加强基层建设和治理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鲜明导向,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和贯彻检察为民的服务理念,检察工作的重心也应在基层,打通检察治理“最后一公里”,更高质量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另一方面要完善检察环节案件管理。设置科学的案件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办案质量、效果的评价机制;探索分层、分地域考核评价的方式;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办案质效社会评价机制,借多方合力助推新时代检察改革;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由办事向办案转变,细化监督办案流程,探索形成从案件来源、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核实、研究决定、宣告送达、情况反馈直至案件归档的标准化、系统化程序。 龙宗智指出,深化检察改革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分析解决影响检察改革深入的矛盾,包括监督制约的手段措施不足的矛盾,司法逻辑与行政逻辑的矛盾,司法责任制与指令权、管理监督权的矛盾等;二是明确检察管理的地位、作用与方式,绩效考核要处理好质量与数量、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三是加强检察人员队伍建设,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是关系检察工作持续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应当引起充分重视;四是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补强办案和监督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韩大元认为,检察机关在取得既有突出成就的基础上仍需再接再厉,踔厉奋发,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第一,未来的检察工作如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司法产品的美好期待,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司法保障;第二,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数字浪潮席卷全球的背景之下,如何处理好司法创新与司法守正的关系;第三,检察机关如何统筹好涉外法治和国内法治,将中国的法治故事向国际社会传播分享,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国际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张建伟表示,检察机关需要审慎使用数字科技,积极探索数字检察保障司法公正的新形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司法公正。 方炜强调,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检察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根据党的二十大的工作部署,未来的检察工作应继续坚持高起点谋划布局,坚持高标准落地实施,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随着检察改革持续深化,检察工作现代化必将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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