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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印发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2023-02-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本报记者 刘欣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如何管’的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督服务,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作用。《意见》明确了坚持“企业为主、标准引领、依法监管、协同共治”的工作原则。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据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以来,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过实践和发展,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不断规范,有效促进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汝忠认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在工作原则方面,《意见》要求,坚持企业为主。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提高企业全员全方位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标准引领。推动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纳入标准规范,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标准规范落实相结合,推动企业以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保障安全生产。
  坚持依法监管。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指导服务,注重宣传引导,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坚持协同共治。发挥专业力量、社会团体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专业性和积极性,提倡企业互助帮扶,推动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落实企业法定职责
  “目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成为行业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落实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内在要求和有效途径,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2021年9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职责要求。刘汝忠说,“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主体。具体来说,安全生产标准化需要安全生产责任的全面落实,具体涉及企业的各操作岗位、从业人员、基层部门、管理人员标准化和规范化安全生产,因此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尤为重要。”
  依据《意见》,在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方面,交通运输从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增强安全领导力。组织制定并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人员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加强岗位履职检查和监督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进一步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构建标准规范体系
  为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意见》还对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构建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与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二是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三是要加强行业指导服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平安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依法依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指导和服务。
  此外,在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方面,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对发挥社会力量方面提出要求。要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新内容;要按照“互助管理、共建共治、共同提高、共赢安全”的思路,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模式,实现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资源共享、共治与互补。
  刘汝忠认为,“《意见》中提出的‘鼓励企业互助帮扶,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这种新模式非常好。根据企业生产类型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成立安全生产管理互助联盟。联盟内部通过相互汲取安全管理经验、排查事故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企业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源共享与互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
  为推动《意见》落实,上述负责人指出,“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管理和指导服务,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加强《意见》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有关诉求,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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