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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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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风、陈明刚、谢国瑞:本院受理异议人董海涛与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案号(2022)吉0881执异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吉0881执异2号执行裁定,裁定:一、异议成立,变更刘晓风、陈明刚、谢国瑞为(2019)吉0881执1322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刘晓风承担应履行债务的42.5%,陈明刚承担应履行债务的33.5%,谢国瑞承担应履行债务的24%。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于公告送达起十日内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刘晓风、陈明刚:本院受理异议人董海涛与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案号(2022)吉0881执异2号。因谢国瑞对本案裁定有异议,且因你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2)吉0881执异2号复议申请书。限你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法中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石亮与你婚姻家庭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杨沅锦:本院受理原告罗蓉诉被告杨沅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郎学凯、胡引:本院受理原告顾尚厂、郎平诉被告郎学凯、胡引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汪和荣:本院受理原告邹江林与被告汪和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26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657号 杭州维益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万广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维益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4月3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246号 谢守文:原告浙江佳利工艺品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鲍士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10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胡修录:本院受理张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5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浩:本院受理张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6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瑞安市权国汽配经营部因遗失一份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瑞安市权国汽配经营部。二、公示催告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一份,汇票号码为3200005123223226、出票日期2019年1月23日、到期日2019年7月23日,出票金额为18740元、出票人为鸿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浙江鲁高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柳市支行,持票人为申请人。三、申报权利时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126号 吴桂萍:我院受理原告乐清市盐盆车站装饰材料店与被告吴桂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294号 黄臣飞、陕西即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黄臣飞、陕西即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294号 王苗丽: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王苗丽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0239号 柯儒忠: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柯儒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87号 金信松:我院受理原告张启军与被告金信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866号 黄建荣:我院受理原告叶建南与被告黄建荣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539号 李静:我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和瑞恒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069号 上海联洲工艺品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玉石塑粉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联洲工艺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蔡猛: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昌县支行诉蔡九向、周立亚、曹天彪、王萤、蔡猛、曹菲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209审判室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刘承洪:本院受理原告杨再礼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刘承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杨再礼代被告刘承洪偿还的借款20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290元、执行费200元,合计2079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320元,公告费405元,合计725元,由被告刘承洪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黔0625民初131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鸿鹏:本院受理韩建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2023)皖1502刑初5号 本院于2023年1月3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胡秀玲销售假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一、被告人胡秀玲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公告费由被告人承担;二、被告人胡秀玲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向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销售假药的三倍惩罚性损害赔偿金6660元(此款已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2日。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甘肃怡境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李启利诉你单位要求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兰城劳人仲裁字[2021]811号仲裁裁决书,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致歉信 本人胡秀玲、因销售假药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本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危害,在此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真诚公开道歉,保证以后严格遵纪守法,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特此道歉! 致歉人:胡秀玲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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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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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风、陈明刚、谢国瑞:本院受理异议人董海涛与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案号(2022)吉0881执异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吉0881执异2号执行裁定,裁定:一、异议成立,变更刘晓风、陈明刚、谢国瑞为(2019)吉0881执1322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刘晓风承担应履行债务的42.5%,陈明刚承担应履行债务的33.5%,谢国瑞承担应履行债务的24%。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于公告送达起十日内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刘晓风、陈明刚:本院受理异议人董海涛与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案号(2022)吉0881执异2号。因谢国瑞对本案裁定有异议,且因你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2)吉0881执异2号复议申请书。限你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法中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石亮与你婚姻家庭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杨沅锦:本院受理原告罗蓉诉被告杨沅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郎学凯、胡引:本院受理原告顾尚厂、郎平诉被告郎学凯、胡引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汪和荣:本院受理原告邹江林与被告汪和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26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657号 杭州维益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万广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维益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4月3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246号 谢守文:原告浙江佳利工艺品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鲍士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10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胡修录:本院受理张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5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浩:本院受理张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6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瑞安市权国汽配经营部因遗失一份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瑞安市权国汽配经营部。二、公示催告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一份,汇票号码为3200005123223226、出票日期2019年1月23日、到期日2019年7月23日,出票金额为18740元、出票人为鸿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浙江鲁高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柳市支行,持票人为申请人。三、申报权利时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126号 吴桂萍:我院受理原告乐清市盐盆车站装饰材料店与被告吴桂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294号 黄臣飞、陕西即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黄臣飞、陕西即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294号 王苗丽: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王苗丽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0239号 柯儒忠: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柯儒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87号 金信松:我院受理原告张启军与被告金信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866号 黄建荣:我院受理原告叶建南与被告黄建荣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539号 李静:我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和瑞恒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069号 上海联洲工艺品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玉石塑粉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联洲工艺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蔡猛: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昌县支行诉蔡九向、周立亚、曹天彪、王萤、蔡猛、曹菲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209审判室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刘承洪:本院受理原告杨再礼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刘承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杨再礼代被告刘承洪偿还的借款20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290元、执行费200元,合计2079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320元,公告费405元,合计725元,由被告刘承洪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黔0625民初131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鸿鹏:本院受理韩建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2023)皖1502刑初5号 本院于2023年1月3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胡秀玲销售假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一、被告人胡秀玲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公告费由被告人承担;二、被告人胡秀玲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向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销售假药的三倍惩罚性损害赔偿金6660元(此款已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2日。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甘肃怡境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李启利诉你单位要求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兰城劳人仲裁字[2021]811号仲裁裁决书,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致歉信 本人胡秀玲、因销售假药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本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危害,在此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真诚公开道歉,保证以后严格遵纪守法,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特此道歉! 致歉人:胡秀玲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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