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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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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苏汀珺 审结全国首例千亿级的北大方正实质合并重整案,破产大要案审理机制逐步成熟完善;审结全国首例银行业金融机构暨包商银行破产清算案,为推动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提供法治保障;中小微企业挽救实现加码提速,府院协调紧锣密鼓推进…… 2019年1月30日,北京破产法庭作为全国第二家破产法庭,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4年来,北京破产法庭先后出台12部审判规范指引,涵盖破产程序各个流程节点及痛点堵点,构建起“1+2+3”司法挽救制度体系,参与府院联动逾百次,全力以赴擘画破产审判工作的新篇章,为构建首都新发展格局持续提供司法保障。 啃下大要案审理“硬骨头” 2022年7月13日,北京一中院的裁定书宣告紫光集团等7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程序终结,这也预示着紫光集团在历时近一年的司法救治之后,1500多亿元债务化解工作圆满收官,企业引入600亿元投资,集团体系内298家企业持续运营,5万多个职工岗位得以保留,企业实现脱困复兴。 “紫光集团是我国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千亿级高科技企业,通过司法重整,紫光集团得以涅槃重生。”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认为,该案是司法重整制度挽救特大型企业,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任务的典型案例。据了解,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 紫光集团重整案是继方正集团重整案后,北京破产法庭审结的又一例大型企业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案件。近年来,北京破产法庭积极回应市场主体需求,破解大要案审理无先例可循和无规则可依的难题,先后审结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首案”,构建契合大型企业集团特点的司法新模式。 与此同时,北京破产法庭立足企业新形势新业态,将司法救治职能延伸至各类市场主体,积极贡献司法“北京智慧”——审结华晨电力破产重整案,系我国内地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得到外国法院承认的首例案例,入选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审结两家上市企业方正科技公司、博天环境集团公司重整案,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等事项自律监管指引后,第一批适用监管指引的重整案…… 北京破产法庭审结的一件件疑难复杂案例,愈发彰显破产制度优势,打造出破产审判的“北京名片”。 守护中小微企业“生命线” 中小微企业的经济形态具有多样性、差异化的特点,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保障。针对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不足、“轻资产”运营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等特点,北京破产法庭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门规定中小微企业重整的规范《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简化中小微企业重整的流程和期限,增强中小微企业申请重整的积极性。 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哈维斯特饲料制造公司重整案中,北京破产法庭首次适用上述工作办法,精准识别该公司北京唯一具有宠物饲料生产资格的稀缺资质,通过缩短债权申报等环节推动快速重整,批准企业自行管理稳住企业基本面,重点解决发展掣肘问题激发企业活力,为实现企业盈利能力大幅“回血”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中扬京凯破产和解案中,北京破产法庭结合中小微企业特点,以调解促和解,从裁定受理和解至和解方案执行完毕用时仅11天,实现了企业及经营者债务一揽子解决。 如果说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是企业存亡的分水岭,重整计划执行则是企业走向再生的里程碑。对此,北京破产法庭关注重整计划实施效果,推动解决计划落地“最后一米”的问题。2022年,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带队走进重整企业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企业代表等人士共同座谈。在马来客看来,“重整制度是一个具备助企纾困和激发活力双重效能的有益制度,法院将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继续支持帮助汇源食品公司,期待北京汇源再上新台阶”。 据悉,自2019年1月以来,北京破产法庭共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挽救中小微企业40家,为中小微企业引入投资74亿元,清理企业债务546亿元,盘活企业资产617亿元,清偿职工债权4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632人。 现如今,北京破产法庭构建起确立司法救治一个核心理念,优化时间和成本两项程序要素,协调企业与管理人、原出资人与投资者、企业与经营者三类关系的“1+2+3”司法挽救制度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创新发展,成功获评北京法院2022年度司法改革“微创新”最佳示范案例。 画出营商环境建设“同心圆” 商事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之一,北京市作为世界银行评价的样本城市,北京破产法庭也成为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主阵地。“北京破产法庭通过着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和府院协调联动两个方面,内外合力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北京破产法庭庭长常洁说。 制度先行,夯实营商环境工作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保障债权人合理行使决策权、参与权,北京破产法庭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门规范推荐指定债权人的规则《接受债权人推荐指定管理人的工作办法》,明确推荐管理人的案件类型和具体流程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复杂企业主体重整程序,出台全国首个系统规定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规范《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工作办法》,对实质合并破产的适用标准、不同合并方式下的程序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规定……4年间,北京破产法庭共计出台12部审判规范指引,涵盖破产程序各个流程节点及痛点堵点,实现了从“全覆盖”向“全效能”的转变。 府院合力,厚植企业发展沃土。近年来,北京破产法庭与中国证监会围绕困境上市公司的挽救途径深入研讨,就通过监管与司法双线核查准确识别企业重整价值达成共识,实现上市公司等特殊主体纠纷的预防性化解;在全国工商联与社会各界座谈交流,围绕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倾听企业代表心声,研究各类惠企政策;与北京市司法局及破产管理人协会座谈,监督指导管理人履职,确保改革政策执行落实……4年间,法庭共计参与府院联动逾百次,不断提升府院联动的广度深度,为企业发展贡献不竭动力。 “北京一中院将持续不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展现更大作为,以高质量审判工作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多力量。”北京一中院院长马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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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破产审判的“北京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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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破产法庭为构建首都新发展格局持续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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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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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苏汀珺 审结全国首例千亿级的北大方正实质合并重整案,破产大要案审理机制逐步成熟完善;审结全国首例银行业金融机构暨包商银行破产清算案,为推动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提供法治保障;中小微企业挽救实现加码提速,府院协调紧锣密鼓推进…… 2019年1月30日,北京破产法庭作为全国第二家破产法庭,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4年来,北京破产法庭先后出台12部审判规范指引,涵盖破产程序各个流程节点及痛点堵点,构建起“1+2+3”司法挽救制度体系,参与府院联动逾百次,全力以赴擘画破产审判工作的新篇章,为构建首都新发展格局持续提供司法保障。 啃下大要案审理“硬骨头” 2022年7月13日,北京一中院的裁定书宣告紫光集团等7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程序终结,这也预示着紫光集团在历时近一年的司法救治之后,1500多亿元债务化解工作圆满收官,企业引入600亿元投资,集团体系内298家企业持续运营,5万多个职工岗位得以保留,企业实现脱困复兴。 “紫光集团是我国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千亿级高科技企业,通过司法重整,紫光集团得以涅槃重生。”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认为,该案是司法重整制度挽救特大型企业,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任务的典型案例。据了解,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 紫光集团重整案是继方正集团重整案后,北京破产法庭审结的又一例大型企业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案件。近年来,北京破产法庭积极回应市场主体需求,破解大要案审理无先例可循和无规则可依的难题,先后审结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首案”,构建契合大型企业集团特点的司法新模式。 与此同时,北京破产法庭立足企业新形势新业态,将司法救治职能延伸至各类市场主体,积极贡献司法“北京智慧”——审结华晨电力破产重整案,系我国内地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得到外国法院承认的首例案例,入选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审结两家上市企业方正科技公司、博天环境集团公司重整案,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等事项自律监管指引后,第一批适用监管指引的重整案…… 北京破产法庭审结的一件件疑难复杂案例,愈发彰显破产制度优势,打造出破产审判的“北京名片”。 守护中小微企业“生命线” 中小微企业的经济形态具有多样性、差异化的特点,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保障。针对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不足、“轻资产”运营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等特点,北京破产法庭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门规定中小微企业重整的规范《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简化中小微企业重整的流程和期限,增强中小微企业申请重整的积极性。 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哈维斯特饲料制造公司重整案中,北京破产法庭首次适用上述工作办法,精准识别该公司北京唯一具有宠物饲料生产资格的稀缺资质,通过缩短债权申报等环节推动快速重整,批准企业自行管理稳住企业基本面,重点解决发展掣肘问题激发企业活力,为实现企业盈利能力大幅“回血”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中扬京凯破产和解案中,北京破产法庭结合中小微企业特点,以调解促和解,从裁定受理和解至和解方案执行完毕用时仅11天,实现了企业及经营者债务一揽子解决。 如果说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是企业存亡的分水岭,重整计划执行则是企业走向再生的里程碑。对此,北京破产法庭关注重整计划实施效果,推动解决计划落地“最后一米”的问题。2022年,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带队走进重整企业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企业代表等人士共同座谈。在马来客看来,“重整制度是一个具备助企纾困和激发活力双重效能的有益制度,法院将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继续支持帮助汇源食品公司,期待北京汇源再上新台阶”。 据悉,自2019年1月以来,北京破产法庭共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挽救中小微企业40家,为中小微企业引入投资74亿元,清理企业债务546亿元,盘活企业资产617亿元,清偿职工债权4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632人。 现如今,北京破产法庭构建起确立司法救治一个核心理念,优化时间和成本两项程序要素,协调企业与管理人、原出资人与投资者、企业与经营者三类关系的“1+2+3”司法挽救制度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创新发展,成功获评北京法院2022年度司法改革“微创新”最佳示范案例。 画出营商环境建设“同心圆” 商事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之一,北京市作为世界银行评价的样本城市,北京破产法庭也成为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主阵地。“北京破产法庭通过着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和府院协调联动两个方面,内外合力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北京破产法庭庭长常洁说。 制度先行,夯实营商环境工作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保障债权人合理行使决策权、参与权,北京破产法庭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门规范推荐指定债权人的规则《接受债权人推荐指定管理人的工作办法》,明确推荐管理人的案件类型和具体流程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复杂企业主体重整程序,出台全国首个系统规定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规范《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工作办法》,对实质合并破产的适用标准、不同合并方式下的程序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规定……4年间,北京破产法庭共计出台12部审判规范指引,涵盖破产程序各个流程节点及痛点堵点,实现了从“全覆盖”向“全效能”的转变。 府院合力,厚植企业发展沃土。近年来,北京破产法庭与中国证监会围绕困境上市公司的挽救途径深入研讨,就通过监管与司法双线核查准确识别企业重整价值达成共识,实现上市公司等特殊主体纠纷的预防性化解;在全国工商联与社会各界座谈交流,围绕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倾听企业代表心声,研究各类惠企政策;与北京市司法局及破产管理人协会座谈,监督指导管理人履职,确保改革政策执行落实……4年间,法庭共计参与府院联动逾百次,不断提升府院联动的广度深度,为企业发展贡献不竭动力。 “北京一中院将持续不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展现更大作为,以高质量审判工作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多力量。”北京一中院院长马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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