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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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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赵艳艳 6个月,审结重大破产重整案件,顺利解决3100户业主办证的急难愁盼问题,理顺了20多亿元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广西崇左法院转变审判理念、为企业赋能助力重生的经典案例。 近年来,崇左市两级法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延伸司法职能,从更高站位找准服务大局着力点,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破产审判实现资源高效整合利用 以“保产业、保民生”为主线,崇左法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有力化解金融风险,释放企业产能、推动崇左市破产企业依法高效重整、和解及退出市场,促进企业“涅槃重生”。 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鼎香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因资金断链,项目停工多年,导致业主无法顺利接收房产、办理房产证及使用房产。 2021年8月,宁明县人民法院受理古鼎香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个月时间实现公司项目复工复产,4个月解决业主延续几年之久的房产办证问题,320名业主从此吃下“定心丸”。 2022年7月,根据古鼎香公司的申请,宁明法院裁定该案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8月11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宁明法院组织召开古鼎香公司破产案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续建型重整计划(草案)》。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破产债权和共益债权、税款债权、建设工程款、抵押债权均能得到100%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达61.63%以上。 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崇左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工商、税务、建设、土地等相关部门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有效解决办证、税费、民生保障等问题,提高审判效能。 此外,崇左法院分别与崇左市住建局、崇左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文件,切实解决好破产案件中存在的工程建设项目、房产管理审批及不动产登记办理问题;与崇左市税务局、崇左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办法,有效解决破产企业信用修复等疑难问题;与崇左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提升企业注销办理效率,畅通破产企业的市场退出通道。 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 2022年11月9日,崇左市某建材水泥厂部分职工代表将印着“执法如山、倾情为民”字样的锦旗专程送到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表达对江州法院尽心尽责公正执法、心系民生倾力执行、努力解决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由衷感谢。 原来,崇左市某建材水泥厂于2013年被责令停产,全体职工失业,水泥厂长期拖欠工资,部分职工生活陷入困境。2016年12月,崇左市仲裁委作出裁决:水泥厂支付56名职工停工停产期间生活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288万余元。因该水泥厂未履行义务,56名职工于2017年3月向江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后,江州法院利用总对总查控专线,对被执行人涉及的21家全国性银行、4家省级银行,17家地方性银行以及不动产、保险、工商、民政、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进行线上查控,穷尽方法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过努力,江州法院查封了该水泥厂的一批废旧机械设备并进行司法拍卖,将得到的55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发放给56名职工,一笔73万元的补贴款项执行到位,也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崇左法院在尽最大能力查控执行财产、努力及时兑现群众合法权益外,积极采取措施严惩失信行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及限制高消费制度,采取限制高消费、拘留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同时,崇左法院注重善意文明执行,对一些非故意违约、非故意侵权案件的执行着重做好执行和解工作,让困难企业有生存的空间。特别是对2020年来因受疫情影响而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人,崇左法院着重采取放水养鱼、暂缓执行、执行和解等措施,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继续发挥社会效益。 信息化助力诉讼服务“零距离” 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商机。崇左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促进“互联网+诉讼”深度发展,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方便企业和律师提交材料和立案诉讼。 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崇左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扫描、排期开庭、送达、审判、执行”的“六优先”原则,高效衔接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审判执行各环节,不断压缩纠纷解决时长和成本。 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有一个营商环境专窗,平时有专人值班,对涉营商环境案件进行优先立案,涉企业民商事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8.58%以上。工作人员立案后将案件材料装到标注“涉营商环境案件”的文件盒,明确在后续的审判执行环节中,只要看到该文件盒,都要优先办理。 在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区,均设有网上立案自助区域,配置网上立案自助设备,并制作网上立案须知、网上立案流程图,为企业提供智能导诉、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信息化多元化服务,加快推进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通办”。 为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崇左法院还引入第三方辅助机构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跨域送达统一调度,在市中院设立集中呼叫中心,实现文书送达的集约化和高效化。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使用送达平台送达文书和诉讼活动通知总量占比高达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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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法院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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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按下经济社会发展“快进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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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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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赵艳艳 6个月,审结重大破产重整案件,顺利解决3100户业主办证的急难愁盼问题,理顺了20多亿元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广西崇左法院转变审判理念、为企业赋能助力重生的经典案例。 近年来,崇左市两级法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延伸司法职能,从更高站位找准服务大局着力点,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破产审判实现资源高效整合利用 以“保产业、保民生”为主线,崇左法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有力化解金融风险,释放企业产能、推动崇左市破产企业依法高效重整、和解及退出市场,促进企业“涅槃重生”。 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鼎香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因资金断链,项目停工多年,导致业主无法顺利接收房产、办理房产证及使用房产。 2021年8月,宁明县人民法院受理古鼎香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个月时间实现公司项目复工复产,4个月解决业主延续几年之久的房产办证问题,320名业主从此吃下“定心丸”。 2022年7月,根据古鼎香公司的申请,宁明法院裁定该案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8月11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宁明法院组织召开古鼎香公司破产案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续建型重整计划(草案)》。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破产债权和共益债权、税款债权、建设工程款、抵押债权均能得到100%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达61.63%以上。 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崇左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工商、税务、建设、土地等相关部门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有效解决办证、税费、民生保障等问题,提高审判效能。 此外,崇左法院分别与崇左市住建局、崇左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文件,切实解决好破产案件中存在的工程建设项目、房产管理审批及不动产登记办理问题;与崇左市税务局、崇左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办法,有效解决破产企业信用修复等疑难问题;与崇左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提升企业注销办理效率,畅通破产企业的市场退出通道。 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 2022年11月9日,崇左市某建材水泥厂部分职工代表将印着“执法如山、倾情为民”字样的锦旗专程送到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表达对江州法院尽心尽责公正执法、心系民生倾力执行、努力解决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由衷感谢。 原来,崇左市某建材水泥厂于2013年被责令停产,全体职工失业,水泥厂长期拖欠工资,部分职工生活陷入困境。2016年12月,崇左市仲裁委作出裁决:水泥厂支付56名职工停工停产期间生活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288万余元。因该水泥厂未履行义务,56名职工于2017年3月向江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后,江州法院利用总对总查控专线,对被执行人涉及的21家全国性银行、4家省级银行,17家地方性银行以及不动产、保险、工商、民政、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进行线上查控,穷尽方法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过努力,江州法院查封了该水泥厂的一批废旧机械设备并进行司法拍卖,将得到的55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发放给56名职工,一笔73万元的补贴款项执行到位,也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崇左法院在尽最大能力查控执行财产、努力及时兑现群众合法权益外,积极采取措施严惩失信行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及限制高消费制度,采取限制高消费、拘留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同时,崇左法院注重善意文明执行,对一些非故意违约、非故意侵权案件的执行着重做好执行和解工作,让困难企业有生存的空间。特别是对2020年来因受疫情影响而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人,崇左法院着重采取放水养鱼、暂缓执行、执行和解等措施,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继续发挥社会效益。 信息化助力诉讼服务“零距离” 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商机。崇左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促进“互联网+诉讼”深度发展,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方便企业和律师提交材料和立案诉讼。 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崇左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扫描、排期开庭、送达、审判、执行”的“六优先”原则,高效衔接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审判执行各环节,不断压缩纠纷解决时长和成本。 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有一个营商环境专窗,平时有专人值班,对涉营商环境案件进行优先立案,涉企业民商事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8.58%以上。工作人员立案后将案件材料装到标注“涉营商环境案件”的文件盒,明确在后续的审判执行环节中,只要看到该文件盒,都要优先办理。 在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区,均设有网上立案自助区域,配置网上立案自助设备,并制作网上立案须知、网上立案流程图,为企业提供智能导诉、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信息化多元化服务,加快推进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通办”。 为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崇左法院还引入第三方辅助机构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跨域送达统一调度,在市中院设立集中呼叫中心,实现文书送达的集约化和高效化。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使用送达平台送达文书和诉讼活动通知总量占比高达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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