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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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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嘉善县魏塘街道办事处对东至体育北路环岛,南至北城河、环北西路,西至北城河,北至沪昆铁路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拟征收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登记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如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原兽药厂及周边有机更新地块现场办公室(嘉善县魏塘街道环北西路355号东楼207室)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573-84468177)。 特此公告。 附件:《原兽药厂及周边有机更新地块征收范围内调查登记结果公布表》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善县人民政府魏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31日
原兽药厂及周边有机更新地块征收范围内调查登记结果公布表 (所有权人不明确) 序号 登记编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所有权证号 建成年份 结构 建筑面积(平方米) 无证及构筑物(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001 浙江省嘉善县兽药厂 (企业工商已注销) 魏塘镇解放路30弄1号 (环北西路538号) 善字第00039094(0-3) 1984 混合 2621.29 400 企业 企业转资,产权证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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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兽药厂及周边有机更新地块拟征收房屋调查登记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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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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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嘉善县魏塘街道办事处对东至体育北路环岛,南至北城河、环北西路,西至北城河,北至沪昆铁路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拟征收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登记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如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原兽药厂及周边有机更新地块现场办公室(嘉善县魏塘街道环北西路355号东楼207室)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573-84468177)。 特此公告。 附件:《原兽药厂及周边有机更新地块征收范围内调查登记结果公布表》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善县人民政府魏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31日
原兽药厂及周边有机更新地块征收范围内调查登记结果公布表 (所有权人不明确) 序号 登记编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所有权证号 建成年份 结构 建筑面积(平方米) 无证及构筑物(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001 浙江省嘉善县兽药厂 (企业工商已注销) 魏塘镇解放路30弄1号 (环北西路538号) 善字第00039094(0-3) 1984 混合 2621.29 400 企业 企业转资,产权证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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