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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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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雷槟硕在《现代法学》2022年第6期上发表题为《类案判断的方法论》的文章中指出: 法官判断类案需要有用作判断的方法论:步骤化的思维路径、综合性的标准与立基于实质内容的形式化方法。类案判断的方法论融合了鉴定式案例研究方法与案例推理方法。在区分案例类型的基础上,从法律争点出发,在待决案件与案例之间反复判断,最终在两案相似的前提下,法官将类案判断的结论适用于待决案件。有机组合法律争点、法律要件、关键事实以及法律关系框架,形成综合的类案判断标准。同时,法官类比案例事实,检验对比事实与法律争点之间的相关性,提供作出判断的实质理由,明确要点事实权重,完成比例与权重的综合判断。最后,进行反向排除检验,确定实质理由是否符合相关性要求,完成类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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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槟硕谈类案判断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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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了鉴定式案例研究与案例推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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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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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雷槟硕在《现代法学》2022年第6期上发表题为《类案判断的方法论》的文章中指出: 法官判断类案需要有用作判断的方法论:步骤化的思维路径、综合性的标准与立基于实质内容的形式化方法。类案判断的方法论融合了鉴定式案例研究方法与案例推理方法。在区分案例类型的基础上,从法律争点出发,在待决案件与案例之间反复判断,最终在两案相似的前提下,法官将类案判断的结论适用于待决案件。有机组合法律争点、法律要件、关键事实以及法律关系框架,形成综合的类案判断标准。同时,法官类比案例事实,检验对比事实与法律争点之间的相关性,提供作出判断的实质理由,明确要点事实权重,完成比例与权重的综合判断。最后,进行反向排除检验,确定实质理由是否符合相关性要求,完成类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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