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新闻
|
|
□ 本报记者 马维博 □ 本报通讯员 汪宇堂 张雪雅 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就“宾馆管理漏洞导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治理检察建议”。由此还探索建立起旅馆业‘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多元治理工作机制。《法治日报》记者对此项检察建议的提出和该项创新工作机制的落地进行了实地探访。 找到“痛点” 去年2月,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接连发生在旅馆内的两起案件引起了南阳市社旗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检干警的警觉。 承办人告诉记者:“我们通过梳理、调研、分析近年来的多起性侵案件发现这种情形并非个例。一些宾馆特别是小型旅馆存在对未成年人不经登记直接入住、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或经朋友介绍入住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些宾馆、旅店成为未成年女孩被性侵(猥亵)案件多发、高发的‘温床’,给社会尤其是被侵害女孩及其家庭造成不可承受之痛。” 2021年3月21日,该院针对个案背后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决定成立“未检亮剑·护航‘少年的你’”专班,并在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全面倒查2019年以来发生在社旗县旅馆内的数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认真剖析总结案件特点、发案原因,找出案件背后的问题,梳理出社会治理的“痛点”。 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摸排和细致调查,该院发现全县有近30多家宾馆、旅店对入住人员身份审核不严,未严格落实入住登记“一人一证”、值班巡查、可疑人员报告制度,对未成年人入住不询问、不阻止、不登记,对住客自留访客不提醒、不过问、不查房。相关职能部门对旅馆业经营活动失管漏管。 破解“堵点” 2021年6月,该院第五检察部在前期调查、充分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检察建议书》。6月30日,经院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就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旅馆业规范经营水平;加强法治保障,建立未成年人入住宾馆记录备查制度;惩防并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三类“问题清单”向社旗县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同年7月8日,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座谈会,检察长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就检察建议的相关规定、内容、落实及回复时限等进行阐释说理。 为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建议书》报送县委政法委,并向县委政法委书记作了专题汇报。 接到检察建议后,社旗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召集业务部门研究整改措施,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宾馆、旅店业治安安全专项排查整改行动。 与此同时,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将跟踪督促工作列入全院重点工作台账。为进一步扩大检察建议战果,县检察院决定由分管领导牵头,走访县城多个派出所及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就宾馆、旅店经营落实治安管理责任等问题,查阅相关履职情况和对违法单位(人员)的处罚案件。在辖区民警的配合下,先后十余次走访乡镇60多家宾馆,询问旅馆从业人员、查阅入住登记和培训记录等,提出整改建议10余条。 经过6个月的联合排查整顿,检察建议所提出的“问题清单”基本得到解决,公安机关对辖区宾馆等场所的监管力量明显加强。 解决“难点” 2022年4月,由社旗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经反复会商,共同签发了《社旗县旅馆业“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多元治理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工作法),督促旅馆业合法经营,保护住宿未成年人的权益。 社旗县检察院牵头相关单位采取“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工作法,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旅馆经营生态不断净化。“三查”,即重点查有容留未成年人卖淫等参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旅馆、查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的旅馆、查曾受过行政处罚的旅馆,有的放矢。“一报”,即要求旅馆在接待入住未成年人时严格落实查问义务,对发现异常的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一疏”,即延伸检察职能,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聘请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与学校共同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她们走出心理阴影。“五协同”,即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文广新局五单位相互配合,多元发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住宿未成年人筑牢安全屏障。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玉建介绍说:“我院旅馆业‘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工作法很快被市检察院转发,市检察院向南阳市公安局通报了我县相关情况,市公安局采纳了市检察院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顿活动。” 截至目前,南阳市(县、区)有关部门对不按规定登记的29家旅馆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10余家旅馆业主予以警告,对10多家未获许可擅自经营的旅馆予以取缔关停,赢得群众赞誉。
|
|
筑牢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屏障
|
南阳探索“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多元治理机制
|
|
|
( 2023-01-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
□ 本报记者 马维博 □ 本报通讯员 汪宇堂 张雪雅 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就“宾馆管理漏洞导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治理检察建议”。由此还探索建立起旅馆业‘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多元治理工作机制。《法治日报》记者对此项检察建议的提出和该项创新工作机制的落地进行了实地探访。 找到“痛点” 去年2月,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接连发生在旅馆内的两起案件引起了南阳市社旗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检干警的警觉。 承办人告诉记者:“我们通过梳理、调研、分析近年来的多起性侵案件发现这种情形并非个例。一些宾馆特别是小型旅馆存在对未成年人不经登记直接入住、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或经朋友介绍入住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些宾馆、旅店成为未成年女孩被性侵(猥亵)案件多发、高发的‘温床’,给社会尤其是被侵害女孩及其家庭造成不可承受之痛。” 2021年3月21日,该院针对个案背后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决定成立“未检亮剑·护航‘少年的你’”专班,并在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全面倒查2019年以来发生在社旗县旅馆内的数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认真剖析总结案件特点、发案原因,找出案件背后的问题,梳理出社会治理的“痛点”。 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摸排和细致调查,该院发现全县有近30多家宾馆、旅店对入住人员身份审核不严,未严格落实入住登记“一人一证”、值班巡查、可疑人员报告制度,对未成年人入住不询问、不阻止、不登记,对住客自留访客不提醒、不过问、不查房。相关职能部门对旅馆业经营活动失管漏管。 破解“堵点” 2021年6月,该院第五检察部在前期调查、充分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检察建议书》。6月30日,经院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就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旅馆业规范经营水平;加强法治保障,建立未成年人入住宾馆记录备查制度;惩防并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三类“问题清单”向社旗县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同年7月8日,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座谈会,检察长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就检察建议的相关规定、内容、落实及回复时限等进行阐释说理。 为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建议书》报送县委政法委,并向县委政法委书记作了专题汇报。 接到检察建议后,社旗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召集业务部门研究整改措施,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宾馆、旅店业治安安全专项排查整改行动。 与此同时,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将跟踪督促工作列入全院重点工作台账。为进一步扩大检察建议战果,县检察院决定由分管领导牵头,走访县城多个派出所及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就宾馆、旅店经营落实治安管理责任等问题,查阅相关履职情况和对违法单位(人员)的处罚案件。在辖区民警的配合下,先后十余次走访乡镇60多家宾馆,询问旅馆从业人员、查阅入住登记和培训记录等,提出整改建议10余条。 经过6个月的联合排查整顿,检察建议所提出的“问题清单”基本得到解决,公安机关对辖区宾馆等场所的监管力量明显加强。 解决“难点” 2022年4月,由社旗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经反复会商,共同签发了《社旗县旅馆业“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多元治理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工作法),督促旅馆业合法经营,保护住宿未成年人的权益。 社旗县检察院牵头相关单位采取“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工作法,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旅馆经营生态不断净化。“三查”,即重点查有容留未成年人卖淫等参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旅馆、查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的旅馆、查曾受过行政处罚的旅馆,有的放矢。“一报”,即要求旅馆在接待入住未成年人时严格落实查问义务,对发现异常的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一疏”,即延伸检察职能,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聘请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与学校共同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她们走出心理阴影。“五协同”,即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文广新局五单位相互配合,多元发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住宿未成年人筑牢安全屏障。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玉建介绍说:“我院旅馆业‘三查一报一疏五协同’工作法很快被市检察院转发,市检察院向南阳市公安局通报了我县相关情况,市公安局采纳了市检察院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顿活动。” 截至目前,南阳市(县、区)有关部门对不按规定登记的29家旅馆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10余家旅馆业主予以警告,对10多家未获许可擅自经营的旅馆予以取缔关停,赢得群众赞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