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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法院激发人民陪审员“内生动力”

( 2022-12-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张  冲
□ 本报通讯员 杨雪莲

  “我同意分批次支付剩余建房款,来回跑了这么多次,给你们添麻烦了。”日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王月宏、王玉梅再次来到碾子山区龙华村吴某家中做起了“思想工作”。这次,年过七旬的吴某终于“松了口”。
  吴某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房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吴某一直没有支付剩余建房款,承接建房工程的周某多次讨要无果后,将吴某诉至碾子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和承办法官一起认真查阅案卷,王月宏、王玉梅两名陪审员了解到事情“来龙去脉”,多次前往吴某家中,用易接受的说理方式,从矛盾起因、法律后果等方面细致地向当事人阐明得失利害,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调解成功。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连接社会与司法的桥梁,目前从诉前调解到案件审判,都有陪审员的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丽娟介绍说,近年来,齐齐哈尔市法院系统牢固树立“以创新谋发展”的工作理念,遵循司法规律,推动了陪审员由“简单坐堂”向“深度参审”转变。
  开展诉前调解,协助法官以情说理;参与审理案件,围绕争议焦点对双方展开有针对性的发问;与法官共同推敲核对判决书,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如今,齐齐哈尔两级法院通过一系列举措,激发了陪审员的参审工作热情,从作用发挥有限的“见证者”,逐步成为参与调解和深度审案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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