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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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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彭光远
为“菜”立法,今年11月30日表决通过的《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开全国先河,创新采用“1+N”省市协同立法模式,以“小切口”推动做好民生大文章;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来袭,广东省人大以最快速度作出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并率先汇编和解读涉疫法律法规;持续多年开展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推动形成全省治水监督合力,促使重点污染河流一步步“激浊扬清”……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近年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聚焦经济社会所需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创造性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奋力为广东推动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制度保证和法治保障。 助力“双区”“三平台”建设 11月9日,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入驻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首家内地与香港、澳门三地合伙联营的律师事务所。此前,全国首家粤港两地联营的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12月在广州落户。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跃度最强的区域之一,经济社会活动往往会产生争议、纠纷,需要更多熟悉港澳与内地法律的专业人才参与其中。”香港林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沛恒说。 据悉,为了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广东人大在地方立法中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不断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规则衔接。其中,《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对推进大湾区律师事务所联营、合作,完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要聚焦聚力强化国家重大战略法治保障,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合作平台等建设。”11月2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在省人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上强调。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人大不断强化法治供给,运用法治力量助推“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合作平台建设走深、走实。 一方面,理顺大湾区建设管理体制。广东人大及时作出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批准设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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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组建、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专设港澳条款,明确深化对港澳服务业的开放、创新粤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等。 另一方面,助力为港澳企业来粤投资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面向港澳建立省级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完善大湾区知识产权跨境保护、信息共享和有效流通等合作发展机制;《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鼓励港澳等境外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 此外,为助力港澳居民来粤就业生活提供便利化措施,广东人大制定《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促进大湾区人才往来便利化和跨境交流合作;支持大湾区联合开展招才引智;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会计、教育、医疗等专业人才,可以按照规定在广东执业。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广东省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600万户。”在不久前召开的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文献表示,广东省市场主体数、企业数、外商投资企业数总量约占全国十分之一,稳居全国第一。 2019年7月,广东人大在全国率先以重大事项决定的方式作出《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保障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体系。 2022年7月1日,《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人大就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通过了一批有开创性、突破性的法规。同时,制定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等。聚焦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赴省内各地开展调研,推动供给需求齐发力,投资、消费、出口一起抓,为“经济大省要勇挑大梁”强化法规制度供给。 为了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广东人大主动作为,全面加强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一方面,把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另一方面,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搭起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四梁八柱。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人大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连续5年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保法及相关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全力增进民生福祉成色 2020年伊始,面对疫情防控的法治大考,广东人大通过履行立法、监督职能,推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做好疫情防控。 2020年2月11日,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是广东人大在特殊时期的紧急立法,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应急、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近年来,广东人大加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制定修改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推动加快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级医疗保障体系…… 在助力加强和改善民生方面,广东人大先后修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出台职业教育条例、人才发展条例,并同步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专题调研,以法治推动解决新业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安全管理等新情况新问题,以法治助推做好稳就业、促产业和弘扬文化“三篇大文章”。 广东人大围绕“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目标,制定修改社会信用条例、平安建设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连续三年开展禁毒方面的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的报告……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表示,广东人大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题主线,紧扣广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人大职能,持续强化高质量法治供给,为推进广东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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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以高水平法治供给护航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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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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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彭光远
为“菜”立法,今年11月30日表决通过的《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开全国先河,创新采用“1+N”省市协同立法模式,以“小切口”推动做好民生大文章;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来袭,广东省人大以最快速度作出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并率先汇编和解读涉疫法律法规;持续多年开展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推动形成全省治水监督合力,促使重点污染河流一步步“激浊扬清”……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近年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聚焦经济社会所需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创造性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奋力为广东推动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制度保证和法治保障。 助力“双区”“三平台”建设 11月9日,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入驻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首家内地与香港、澳门三地合伙联营的律师事务所。此前,全国首家粤港两地联营的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12月在广州落户。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跃度最强的区域之一,经济社会活动往往会产生争议、纠纷,需要更多熟悉港澳与内地法律的专业人才参与其中。”香港林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沛恒说。 据悉,为了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广东人大在地方立法中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不断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规则衔接。其中,《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对推进大湾区律师事务所联营、合作,完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要聚焦聚力强化国家重大战略法治保障,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合作平台等建设。”11月2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在省人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上强调。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人大不断强化法治供给,运用法治力量助推“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合作平台建设走深、走实。 一方面,理顺大湾区建设管理体制。广东人大及时作出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批准设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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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组建、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专设港澳条款,明确深化对港澳服务业的开放、创新粤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等。 另一方面,助力为港澳企业来粤投资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面向港澳建立省级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完善大湾区知识产权跨境保护、信息共享和有效流通等合作发展机制;《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鼓励港澳等境外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 此外,为助力港澳居民来粤就业生活提供便利化措施,广东人大制定《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促进大湾区人才往来便利化和跨境交流合作;支持大湾区联合开展招才引智;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会计、教育、医疗等专业人才,可以按照规定在广东执业。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广东省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600万户。”在不久前召开的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文献表示,广东省市场主体数、企业数、外商投资企业数总量约占全国十分之一,稳居全国第一。 2019年7月,广东人大在全国率先以重大事项决定的方式作出《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保障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体系。 2022年7月1日,《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人大就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通过了一批有开创性、突破性的法规。同时,制定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等。聚焦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赴省内各地开展调研,推动供给需求齐发力,投资、消费、出口一起抓,为“经济大省要勇挑大梁”强化法规制度供给。 为了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广东人大主动作为,全面加强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一方面,把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另一方面,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搭起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四梁八柱。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人大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连续5年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保法及相关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全力增进民生福祉成色 2020年伊始,面对疫情防控的法治大考,广东人大通过履行立法、监督职能,推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做好疫情防控。 2020年2月11日,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是广东人大在特殊时期的紧急立法,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应急、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近年来,广东人大加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制定修改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推动加快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级医疗保障体系…… 在助力加强和改善民生方面,广东人大先后修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出台职业教育条例、人才发展条例,并同步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专题调研,以法治推动解决新业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安全管理等新情况新问题,以法治助推做好稳就业、促产业和弘扬文化“三篇大文章”。 广东人大围绕“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目标,制定修改社会信用条例、平安建设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连续三年开展禁毒方面的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的报告……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表示,广东人大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题主线,紧扣广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人大职能,持续强化高质量法治供给,为推进广东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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