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律服务·说法
8 6/8 5 6 7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老年权益依法保障 传统美德共同维护
· 电话推销骚扰安宁 侵犯隐私担责赔偿
· 街头福利暗藏陷阱
侵犯信息获刑罚金
· 违规穿行不慎摔伤
双方过错各担其责
· 商家隐瞒真实车况
有违诚信部分返款

商家隐瞒真实车况
有违诚信部分返款

( 2022-12-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说法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张新征

  二手车交易作为最近几年兴起的行业,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然而,由于该行业专业性较强,交易过程中存在不对等的信息壁垒,加之商家多重“套路”,消费者购买二手车要谨慎“避坑”。近日,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购买二手车引发的纠纷。
  法院查明,家住定兴县的王某在尤某处购买了一辆二手车,支付了购车款2.7万元。购车后,王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左后灯不亮、右侧车门进行过更换、变速箱也存在维修痕迹,与尤某出售车辆时承诺的无任何质量问题相悖。
  经查询,王某还发现该车已有过三次过户,到他这已经是“四手车”,并非尤某所说的二手车。王某认为尤某违背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汽车质量问题,且交易价款远高于市场价值,显失公平,于是起诉到法院。
  定兴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相关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结合案情实际,法院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通过多次询问,组织调解,被告尤某的态度最终发生转变,同意返还原告王某1万元购车款,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要擦亮眼睛,买前多做功课,选择正规的交易平台,如遇问题可以选择以下解决方式:首先,协商解决,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仲裁机构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另外,当事人协商不成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