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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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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检察机关更重责任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傅信平

( 2022-12-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在历经百年奋斗、穿越世纪风云后,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是一份定方向、明方略、绘蓝图、强信心、聚力量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认真聆听和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后,深受鼓舞、深感振奋、深有感悟,必将激励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贵州检察事业在新时代赶考路上行稳致远,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领会到,“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伟大成就的根本保证。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同志再次当选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充分体现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党心所向、民心所盼、众望所归。“两个确立”已经成为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高度共识和共同意志,已经写在了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写在了中国的大地上、写在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心坎上,是党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定不移把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党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从2020年11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首次提出,到党的二十大专章部署依法治国,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法治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主要职责、基本任务,为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把脉定航、指路领航。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也是第一次。两个“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赋予全体检察人员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我们要注重法治思维、系统观念,持续更新理念,紧盯司法执法问题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
  党的二十大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去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作出了全面具体的部署。现在的关键是抓落实,我们要以敢于监督的勇气,善于监督的能力,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做实做好。刑事检察方面,在全国率先完成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实时监督、动态监督、融入式监督,定期分析研判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刑事拘留等数据,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敢于提起刑事抗诉;落实好“减假暂”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机制,准确把握实质化审理基本要求,严格审查实体条件,切实强化案件办理程序机制,规范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适时开展“回头看”,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民事检察方面,强化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的民事检察思维,突出抓好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监督,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提升监督精准度和权威性。行政检察方面,以行政监督案件的办理为支撑,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全面协调履行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等行政诉讼监督职能,积极围绕劳资纠纷、征地拆迁、工伤认定等领域,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督促相关职能单位、部门依法履职,规范纠错。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抓住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损害公益突出问题,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好事关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等为民实事,努力形成公益司法保护“贵州方案”。
  四、坚持专项引领,服务保障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贵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专项引领、强基固本、争创一流”工作思路,先后开展了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脱贫攻坚、“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等专项工作,打造了一批全国“单项”冠军,形成了贵州检察工作品牌,开创了一条专项工作引领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贵州检察之路。2021年,我们部署了为期五年的“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工作,服务保障贵州培育壮大市场经济主体,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等,更加坚定了我们继续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和最高检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14条意见,坚定不移围绕省委“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努力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持续深入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强化对涉企业案件诉讼活动的监督,营造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平等司法救济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结合案件办理综合运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检察建议、检察意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良性发展。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常态化开展涉企业“挂案”清理。与工商联、律协等加强协作,在企业产权保护、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推进转型升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贵州检察机关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举措,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工作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以忠诚核心的鲜明政治底色、服务大局的检察担当、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和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贵州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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