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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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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认真参加网络学法考试,不合格的年底不得评优。”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及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新疆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意见》指出,要以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重点,坚持覆盖共性、突出个性,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强化考核、提质增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实现培育法治信仰和践行法治精神的相互促进;做学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促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该《意见》适用于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各地(州、市)、县(市、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意见》要求,按照分行业、分领域的要求,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牵头精细化编制与本部门(单位)本系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清单,推进全区各工作领域都形成与部门(单位)职责相适应、与学法需求相呼应的“个性学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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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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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学法考试不合格年底不得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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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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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认真参加网络学法考试,不合格的年底不得评优。”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及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新疆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意见》指出,要以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重点,坚持覆盖共性、突出个性,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强化考核、提质增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实现培育法治信仰和践行法治精神的相互促进;做学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促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该《意见》适用于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各地(州、市)、县(市、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意见》要求,按照分行业、分领域的要求,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牵头精细化编制与本部门(单位)本系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清单,推进全区各工作领域都形成与部门(单位)职责相适应、与学法需求相呼应的“个性学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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