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
|
|
□ 本报记者 黄洁
近日,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由北京金融法院承办的“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平行论坛法治版块中,来自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构、大学院校等各界专家,聚焦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惩戒、金融法治协同治理,展开充分交流讨论。 完善立法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介绍说,经过近年来的建设,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基础法律为统领的多层次法律体系,奠定了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制度基础,但同时也存在金融稳定的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统筹不足,相关条款较为原则等缺陷。社会各界对金融稳定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已有充分共识,普遍认为金融稳定法是金融体系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建设。 2022年4月6日,我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谢丹表示,草案征求意见稿紧紧围绕“维护金融稳定”这条主线,通过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提升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的稳健性和安全性,使得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即使在受到内外部因素冲击时,资源配置、风险管理、支付结算等关键功能和服务不受影响。 北京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王丽表示,要构建支持改革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应该在法律中为金融创新预留弹性空间,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同时提高对金融创新的回应速度,对于创新中的难点、痛点进行有效、及时的制度完善,以化解创新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在金融立法领域,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修改工作也在加紧推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副主任杜墨介绍,正在修订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针对近年来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事件暴露出的股东监管授权不足、惩戒手段有限等短板,进一步强化了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同时还提高了违法违规的成本,切实发挥处罚的惩戒作用。 金融监管要遵循法治轨道无死角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黄卉指出,随着时代发展,非法跨境金融发生了很大变异,给打击治理带来一系列挑战。以汇兑型地下钱庄为例,随着互联网支付的兴盛,地下钱庄出现平台式违法主体,企业化、专业化明显,而到2015年以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探索方兴未艾,平台式违法主体更突出,操作手法专业化、科技化、去中心化,传导性、隐蔽性更强,危害性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到金融监管无死角,必须要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可能造成金融风险的主体、产品审慎准入。同时要加强监管执法,提高违法成本,加快监管科技和大数据平台建设,解决监管技术手段问题,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黄卉指出,治理非法跨境金融目前仍面临法治挑战,原有法规制度可能滞后于金融发展,“管合法不管非法”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金融领域尚未深化落实功能监管,现有法规对类似虚拟货币等新金融产品仍存在监管空白等。此外,还存在法律域外适用规则不健全,境外数据采集、调查取证难度大等现实难题。因此,应尽快完善非银行支付机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领域立法,共同推动将虚拟货币监管纳入法律法规规范,切实落实好功能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戴钦公介绍,在证券领域,近年来证监会持续依法从严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活动,形成“零容忍”强大震慑。党的十八大以来,证监会共对证券期货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301份,是前十年的5.2倍,罚没金额393.75亿元,是前十年的35.2倍。在此过程中,依法从严惩处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做好私募基金、债券市场等领域执法工作,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力净化了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探寻防控金融风险的法治协同路径 戴钦公指出,资本市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生态系统,行政处罚作为追责惩戒全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不是也绝不应该成为违法者责任追究的“终点”。正因如此,证监会在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的同时,近年来不断强化与公检法各机关的协调联动,积极支持刑事司法和民事赔偿等工作的开展,推动构建立体追责体系。 “面对困难挑战,更需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断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共识与合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也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部门协同,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联合公安部对包括金融犯罪等经济犯罪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修订。今年9月,又与证监会签订《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落实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向衔接”。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署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今年1月至9月已起诉洗钱罪1465人。 当前,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管控金融风险、打击金融犯罪仍面临诸多挑战。张晓津指出,检察机关将结合办案积极参与金融立法工作,会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证券期货、金融信贷、洗钱等社会关注的金融犯罪制定、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同时,还将推动信息共享,加强数字监管,通过相互协作和监督及时发现、预警、处置金融领域尤其是新兴领域的金融违法犯罪风险问题,通过完善行刑衔接,共同有效应对专业化金融市场对执法司法工作提出的各种新挑战。 据统计,近十年来,全国法院审结各类金融案件增长了3.5倍,2021年已达到250万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现代金融审判体系建设,已设立了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三家金融法院,形成了以金融法院为龙头、专门法庭和审判庭为骨干的专业化金融审判组织体系,金融审判体系和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在致辞中表示,北京法院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力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在金融法治协同中担当作为,积极打造高水平金融法治协同平台,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
|
打造高水平金融法治协同平台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
|
|
|
( 2022-12-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
□ 本报记者 黄洁
近日,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由北京金融法院承办的“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平行论坛法治版块中,来自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构、大学院校等各界专家,聚焦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惩戒、金融法治协同治理,展开充分交流讨论。 完善立法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介绍说,经过近年来的建设,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基础法律为统领的多层次法律体系,奠定了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制度基础,但同时也存在金融稳定的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统筹不足,相关条款较为原则等缺陷。社会各界对金融稳定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已有充分共识,普遍认为金融稳定法是金融体系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建设。 2022年4月6日,我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谢丹表示,草案征求意见稿紧紧围绕“维护金融稳定”这条主线,通过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提升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的稳健性和安全性,使得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即使在受到内外部因素冲击时,资源配置、风险管理、支付结算等关键功能和服务不受影响。 北京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王丽表示,要构建支持改革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应该在法律中为金融创新预留弹性空间,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同时提高对金融创新的回应速度,对于创新中的难点、痛点进行有效、及时的制度完善,以化解创新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在金融立法领域,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修改工作也在加紧推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副主任杜墨介绍,正在修订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针对近年来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事件暴露出的股东监管授权不足、惩戒手段有限等短板,进一步强化了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同时还提高了违法违规的成本,切实发挥处罚的惩戒作用。 金融监管要遵循法治轨道无死角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黄卉指出,随着时代发展,非法跨境金融发生了很大变异,给打击治理带来一系列挑战。以汇兑型地下钱庄为例,随着互联网支付的兴盛,地下钱庄出现平台式违法主体,企业化、专业化明显,而到2015年以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探索方兴未艾,平台式违法主体更突出,操作手法专业化、科技化、去中心化,传导性、隐蔽性更强,危害性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到金融监管无死角,必须要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可能造成金融风险的主体、产品审慎准入。同时要加强监管执法,提高违法成本,加快监管科技和大数据平台建设,解决监管技术手段问题,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黄卉指出,治理非法跨境金融目前仍面临法治挑战,原有法规制度可能滞后于金融发展,“管合法不管非法”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金融领域尚未深化落实功能监管,现有法规对类似虚拟货币等新金融产品仍存在监管空白等。此外,还存在法律域外适用规则不健全,境外数据采集、调查取证难度大等现实难题。因此,应尽快完善非银行支付机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领域立法,共同推动将虚拟货币监管纳入法律法规规范,切实落实好功能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戴钦公介绍,在证券领域,近年来证监会持续依法从严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活动,形成“零容忍”强大震慑。党的十八大以来,证监会共对证券期货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301份,是前十年的5.2倍,罚没金额393.75亿元,是前十年的35.2倍。在此过程中,依法从严惩处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做好私募基金、债券市场等领域执法工作,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力净化了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探寻防控金融风险的法治协同路径 戴钦公指出,资本市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生态系统,行政处罚作为追责惩戒全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不是也绝不应该成为违法者责任追究的“终点”。正因如此,证监会在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的同时,近年来不断强化与公检法各机关的协调联动,积极支持刑事司法和民事赔偿等工作的开展,推动构建立体追责体系。 “面对困难挑战,更需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断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共识与合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也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部门协同,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联合公安部对包括金融犯罪等经济犯罪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修订。今年9月,又与证监会签订《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落实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向衔接”。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署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今年1月至9月已起诉洗钱罪1465人。 当前,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管控金融风险、打击金融犯罪仍面临诸多挑战。张晓津指出,检察机关将结合办案积极参与金融立法工作,会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证券期货、金融信贷、洗钱等社会关注的金融犯罪制定、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同时,还将推动信息共享,加强数字监管,通过相互协作和监督及时发现、预警、处置金融领域尤其是新兴领域的金融违法犯罪风险问题,通过完善行刑衔接,共同有效应对专业化金融市场对执法司法工作提出的各种新挑战。 据统计,近十年来,全国法院审结各类金融案件增长了3.5倍,2021年已达到250万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现代金融审判体系建设,已设立了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三家金融法院,形成了以金融法院为龙头、专门法庭和审判庭为骨干的专业化金融审判组织体系,金融审判体系和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在致辞中表示,北京法院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力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在金融法治协同中担当作为,积极打造高水平金融法治协同平台,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