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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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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范天娇
走进小区大门或是单元楼,常常可以在公告栏等醒目位置看到一张张水电气缴费通知单,上面将用户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写得一清二楚。 然而如今,这样的现象在安徽芜湖已经难觅踪迹。因为催缴单上的户名都“加了密”,隐名化处理让个人信息“裸奔”成为过去。 一个小改变,倍添安全感,这背后离不开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今年3月,镜湖区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院移交的线索调查发现,辖区住户用水用电用气催缴单都是露天张贴,涉及用户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不仅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还埋下了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这类现象在全市普遍存在多年,仅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就有46万余户居民被‘公开’催缴费用,数量巨大。”负责办理该案的镜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汤恒明说。 镜湖区检察院在展开制度案例查询、上门走访等工作后,理清了监管职能职责归属,准备向芜湖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及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提得精不精准直接关系建议落实得有没有效,只有把准‘症结’、提到‘要害’,被建议单位才会信服,按照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汤恒明说。 为此,镜湖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共同磋商”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查、听证,3家行政机关及供电、供水、燃气公司代表参会。听证员评议认为,经营公司催缴费用方式存在风险隐患,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益造成侵害。经磋商,参会人员提出,催缴单可采取隐名化处理方式,既能起到提醒作用,也为个人信息穿上“防护衣”。 结合听证、磋商结果,镜湖区检察院现场向3家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3家行政机关会后立即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立行立改。今年5月,经营企业对已粘贴在各小区的催缴单全面清除,并按照隐名化处理方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面整改,建立起内部长效监督机制。 以“小单据”推动“大治理”,这样“四两拨千斤”的案例并不鲜见。近年来,镜湖区检察院注重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综合运用案件磋商、公开听证、圆桌会议等多种形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履职,达成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在办理行春村废品回收点违法占用耕地案中,检察建议破除整改阻力,督促清理了存在20年之久的“垃圾山”,让耕地重新种上农作物; 在办理房地产企业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案件时,检察建议有力督促主管部门通过提交仲裁、申请执行等方式积极追缴,已收回10.22亿元土地出让金; …… 一份份检察建议转化为实际行动,凝聚起公益保护向心力。“我们紧紧盯住效果,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对部分整改不到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结案新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汤恒明说。 在“步文亭”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在诉后全面履职,“步文亭”面貌焕然一新,成为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院首次以终结诉讼方式结案,维护了检察建议监督效力,促使诉讼双方实现共赢,为全市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据统计,2019年至今年9月,镜湖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3件,已采纳211件,采纳率达94.6%,公益诉讼领域不断拓展,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公益诉讼的目的并不是胜诉,而是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守护公益,促进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汤恒明说,该院将对每起案件办理效果回访、持续跟踪监督,努力让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落地见效、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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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单据”推动“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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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镜湖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做细做实公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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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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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范天娇
走进小区大门或是单元楼,常常可以在公告栏等醒目位置看到一张张水电气缴费通知单,上面将用户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写得一清二楚。 然而如今,这样的现象在安徽芜湖已经难觅踪迹。因为催缴单上的户名都“加了密”,隐名化处理让个人信息“裸奔”成为过去。 一个小改变,倍添安全感,这背后离不开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今年3月,镜湖区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院移交的线索调查发现,辖区住户用水用电用气催缴单都是露天张贴,涉及用户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不仅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还埋下了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这类现象在全市普遍存在多年,仅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就有46万余户居民被‘公开’催缴费用,数量巨大。”负责办理该案的镜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汤恒明说。 镜湖区检察院在展开制度案例查询、上门走访等工作后,理清了监管职能职责归属,准备向芜湖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及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提得精不精准直接关系建议落实得有没有效,只有把准‘症结’、提到‘要害’,被建议单位才会信服,按照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汤恒明说。 为此,镜湖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共同磋商”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查、听证,3家行政机关及供电、供水、燃气公司代表参会。听证员评议认为,经营公司催缴费用方式存在风险隐患,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益造成侵害。经磋商,参会人员提出,催缴单可采取隐名化处理方式,既能起到提醒作用,也为个人信息穿上“防护衣”。 结合听证、磋商结果,镜湖区检察院现场向3家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3家行政机关会后立即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立行立改。今年5月,经营企业对已粘贴在各小区的催缴单全面清除,并按照隐名化处理方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面整改,建立起内部长效监督机制。 以“小单据”推动“大治理”,这样“四两拨千斤”的案例并不鲜见。近年来,镜湖区检察院注重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综合运用案件磋商、公开听证、圆桌会议等多种形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履职,达成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在办理行春村废品回收点违法占用耕地案中,检察建议破除整改阻力,督促清理了存在20年之久的“垃圾山”,让耕地重新种上农作物; 在办理房地产企业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案件时,检察建议有力督促主管部门通过提交仲裁、申请执行等方式积极追缴,已收回10.22亿元土地出让金; …… 一份份检察建议转化为实际行动,凝聚起公益保护向心力。“我们紧紧盯住效果,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对部分整改不到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结案新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汤恒明说。 在“步文亭”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在诉后全面履职,“步文亭”面貌焕然一新,成为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院首次以终结诉讼方式结案,维护了检察建议监督效力,促使诉讼双方实现共赢,为全市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据统计,2019年至今年9月,镜湖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3件,已采纳211件,采纳率达94.6%,公益诉讼领域不断拓展,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公益诉讼的目的并不是胜诉,而是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守护公益,促进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汤恒明说,该院将对每起案件办理效果回访、持续跟踪监督,努力让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落地见效、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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