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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兵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秦亭亭、周志秀、汪籽怡、汪芷萱:本院受理原告张家港市油昇液压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582民初87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乐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4190号 张顺发(公民身份号码:4331241989****4512):本院受理原告方忠心与被告张顺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缴款通知书,该判决书判决:由被告张顺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方忠心货款人民币6576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2年8月1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货款6576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如被告张顺发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002元,合计1052元,由被告张顺发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553号 被告:亳州市瑞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毫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养生大道与105 国道交叉口东南角1号:本院受理原告陈和平与被告张杰、卢家福、郑小生、亳州市瑞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于被告亳州市瑞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所处地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诉讼请求为:一、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维修费等计385822.12元;二、由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3年1月10日8时4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23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理。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康延宾:本院受理原告刘江海诉被告康延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402民初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浙0482民初4126号 姚杰(身份证号码:511527********0316):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康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300号 陈孟东、师元勤、陈海慧、陈亮珠、王海燕、浙江博业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舒天毅与被告陈孟东、师元勤、杨含仁、毛建文、潘银英、陈海慧、陈亮珠、毛道寿、刘伟、王海燕、浙江博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下午13时5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4号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本案由审判员徐露苗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卢发奕:本院受理原告韦寿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随案监督卡,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2023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五将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013号 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长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永康市长新建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37660元。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上海衡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建中诉被告上海衡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他二被告劳务合同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谭俊华:本院受理原告谭刘峰、谭东华诉你(第三人)与杜秀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402民初852号民事判决书及杜秀蕊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焦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5009号 泗阳县东达饮料厂:本院受理的原告许庆丰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袁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郑梅:本院受理务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326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浞水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663号 杨岳友:本院受理原告喻小琼诉被告杨岳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姚国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恽文俊:本院受理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王逸峰:本院受理韩林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3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刘训波:本院受理薄士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1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宝剑: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你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播州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2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唐玲玲: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王天勤、梁山银河汽贸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龙星、太仓市双凤镇新捷赫纸制品经营部、纪刚:本院受理杭州长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何孟贵:原告洪夕兰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2022)川1002民初367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建国:本院受理江苏安工幕墙新材料有限公司诉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1民特103号 高万永、黄敏:申请人史孝中、高行珍与你们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8日立案。史孝中、高行珍称,你们于2011年5月4日生一子高晨光,2018年10月25日你们协议离婚时约定高晨光由高万永抚养,但实际.上高晨光一直由史孝中、高行珍抚养,你们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为此,申请:1.撤销你们对高晨光的监护人资格;2.指定史孝中、高行珍为高晨光的监护人。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瓦窑人民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本人吴晓奇,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花家地派出所民警,不慎将警号为035217的警官证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吴晓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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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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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兵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秦亭亭、周志秀、汪籽怡、汪芷萱:本院受理原告张家港市油昇液压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582民初87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乐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4190号 张顺发(公民身份号码:4331241989****4512):本院受理原告方忠心与被告张顺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缴款通知书,该判决书判决:由被告张顺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方忠心货款人民币6576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2年8月1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货款6576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如被告张顺发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002元,合计1052元,由被告张顺发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553号 被告:亳州市瑞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毫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养生大道与105 国道交叉口东南角1号:本院受理原告陈和平与被告张杰、卢家福、郑小生、亳州市瑞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于被告亳州市瑞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所处地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诉讼请求为:一、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维修费等计385822.12元;二、由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3年1月10日8时4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23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理。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康延宾:本院受理原告刘江海诉被告康延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402民初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浙0482民初4126号 姚杰(身份证号码:511527********0316):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康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300号 陈孟东、师元勤、陈海慧、陈亮珠、王海燕、浙江博业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舒天毅与被告陈孟东、师元勤、杨含仁、毛建文、潘银英、陈海慧、陈亮珠、毛道寿、刘伟、王海燕、浙江博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下午13时5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4号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本案由审判员徐露苗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卢发奕:本院受理原告韦寿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随案监督卡,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2023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五将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013号 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长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永康市长新建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37660元。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上海艺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上海衡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建中诉被告上海衡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他二被告劳务合同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谭俊华:本院受理原告谭刘峰、谭东华诉你(第三人)与杜秀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402民初852号民事判决书及杜秀蕊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焦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5009号 泗阳县东达饮料厂:本院受理的原告许庆丰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袁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郑梅:本院受理务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326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浞水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663号 杨岳友:本院受理原告喻小琼诉被告杨岳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姚国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恽文俊:本院受理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王逸峰:本院受理韩林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3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刘训波:本院受理薄士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1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宝剑: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你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播州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2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唐玲玲: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王天勤、梁山银河汽贸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龙星、太仓市双凤镇新捷赫纸制品经营部、纪刚:本院受理杭州长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何孟贵:原告洪夕兰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2022)川1002民初367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建国:本院受理江苏安工幕墙新材料有限公司诉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1民特103号 高万永、黄敏:申请人史孝中、高行珍与你们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8日立案。史孝中、高行珍称,你们于2011年5月4日生一子高晨光,2018年10月25日你们协议离婚时约定高晨光由高万永抚养,但实际.上高晨光一直由史孝中、高行珍抚养,你们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为此,申请:1.撤销你们对高晨光的监护人资格;2.指定史孝中、高行珍为高晨光的监护人。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瓦窑人民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本人吴晓奇,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花家地派出所民警,不慎将警号为035217的警官证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吴晓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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