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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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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9月6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2022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在京举办。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任鸿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通过视频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王淑梅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柯良栋主持开幕式。 论坛以“迈向智能互联的全球仲裁”为主题。30余位中外专家围绕“开启智能:技术赋能下争议解决的突破与升维”“变革时代:新趋势下仲裁的效率与公正”“互鉴融通:经济全球化下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和目标”等议题发表演讲。 与会嘉宾发言精彩纷呈、内涵丰富,本报今天辟专版刊发其中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任鸿斌:推动国际仲裁更广泛运用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经贸投资争议解决途径,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优化国际商事环境、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中国最早设立和最具代表性的常设仲裁机构,贸仲不断创新仲裁理念,全面提升国际仲裁服务能力,主要业务指标屡创新高,受案数量始终保持领先,涉案争议金额、当事人国别数量均位居国际主要仲裁机构前列,以独立、公正、专业、高效、廉洁的仲裁服务赢得了国内外的普遍认可,铸就了中国仲裁的公信力,树立了为全球中外当事人提供机构仲裁服务的典范。 未来,在推动国际仲裁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应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国际仲裁更广泛运用。坚持先进仲裁理念,完善仲裁规则和制度,不断丰富和发展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一站式”争议解决机制等经验。发挥多元化争议解决引领示范作用,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坚持数字赋能,增强国际仲裁发展新动力。坚持科技赋能,促进科技与国际仲裁深度融合,加强创新成果共享,提升仲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实现国际仲裁高效率、低成本。坚持包容并蓄,促进国际仲裁交流互鉴,增进贸仲全球仲裁员和国际仲裁界人士友谊,进一步推动国际仲裁发展。
王胜明:什么是最好的仲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仲裁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仲裁制度不断完善,仲裁机构不断健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百尺竿头,需要更进一步。怎么做最好的仲裁? 最好的仲裁,是权威的仲裁。仲裁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方式,仲裁的发生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仲裁结果是仲裁庭的裁决,不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是一裁终局,不同于诉讼有一审、二审、再审。仲裁裁决的权威是法律赋予的,法律赋予裁决权威的基本依据是仲裁员都是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是专业人士断案。 最好的仲裁,是谦抑的仲裁。裁决是权威的,但裁决的作出不能为所欲为。民事主体千差万别,民事活动千变万化。最好的仲裁立法是尊重和体现当事人意志的,其中一些规定应是任意性、指导性的,这不仅是指实体法,对于程序法而言同样如此。仲裁员则应当虚怀若谷,尊重常识,尊重规律,尊重当事人。 最好的仲裁,是创新的仲裁。创新就是要与时俱进,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仲裁,不断提高仲裁的公正和效率,不断提高我国仲裁机构的国际地位。 最好的仲裁,是规范的仲裁。规范的仲裁,最重要的是仲裁规则的科学合理,仲裁员守则的纪律严明。目前仲裁法正在修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对仲裁员的监管。
熊选国: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仲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设立仲裁机构274家,累计办理案件400余万件,涉案标的额5.8万亿元,涉外仲裁案件当事人涵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要将统筹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作为新时期大力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战略性任务,推动将北京市打造成为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将上海市打造成为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将广东省广州市和深圳市打造成为联动香港和澳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将海南省打造成为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国际仲裁新目的地。
刘贵祥:积极支持仲裁制度改革 仲裁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仲裁司法审查工作,积极支持仲裁制度改革。2018年,在广东深圳、陕西西安分别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建立了诉讼与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同年12月,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纳入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共同推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仲裁需要顺势而为,加快科技赋能,探索构建完善具有互联网时代特点的新型仲裁规则,探索数字治理的新思路、新模式,坚持改革创新和规范引领,形成以在线为核心,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电子仲裁制度,不断提升解纷服务水平。 下一步,中国法院将进一步支持仲裁健康有序发展,相信智能互联技术能够发挥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共享化、社会化的优势,实现多元纠纷资源聚集,推动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运行,让数字成果更多更好惠及社会公众。
安娜·乔宾·布莱特:达成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法治化共识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代表团一直以来积极参与联合国贸法会工作组文件审议等相关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显著成效。目前联合国贸法会已经启动了关于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方式的行动倡议,希望与会嘉宾通过此次论坛对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方式展开深入研讨交流,达成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法治化的国际共识。
王淑梅:为仲裁提供司法支持 仲裁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司法的支持和监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多份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调整部分报核案件的最终审核权限,建立了更加符合当事人司法需求,更能发挥司法审查价值的报核程序,从制度层面健全司法审查案件的审查程序,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成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建立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布有关“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北京“两区”建设等司法文件,探索引入国内外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探索“三特定”支持境外仲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仲裁业务。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切实履行国际条约的义务,准确适用《纽约公约》的规定,依法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现行仲裁法制定于1994年,二十多年来,中国仲裁事业飞速发展,相比之下仲裁法律制度已经明显滞后于仲裁实践和仲裁司法审查的发展趋势与潮流。自2020年中国仲裁法修改工作启动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在推动仲裁智能化与保护当事人意思自治、推动仲裁信息化与确保仲裁程序公正及推动大数据利用与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为制定一部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适应智能互联时代需求的新仲裁法提供司法支持。
王承杰:努力推动国际仲裁发展 66年前,秉持促进和服务国际经贸发展的信念,贸仲作为新中国第一家仲裁机构正式成立。贸仲秉持促进和服务国际经贸发展的信念,经过几代人的拼搏奋斗与艰难探索,栉风沐雨,勇毅前行,仲裁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广泛认可的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之一。贸仲仲裁员队伍由最初仅有的21位仲裁员不断发展壮大,至今已聘任了来自144个国家和地区(包括112个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和地区)的1897位仲裁员,覆盖了全球六大洲,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布局。 道固远,笃行可至。在全球仲裁员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贸仲国际化发展不断走深走实。自2018年贸仲首届全球仲裁员大会以来的4年间,贸仲受理涉外案件增长22%,双方均为境外当事人的国际案件增长69%,涉外案件标的额增长97%,适用16种外国法律或公约,当事人来自148个国家和地区,增加88个,国际化因素大幅提升。2018年,贸仲首次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贸仲欧洲仲裁中心和北美仲裁中心,国际化网络布局不断扩大,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2021年,贸仲在权威国际仲裁机构调研报告中被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 居之无倦,责在人先。在这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时代,贸仲愿与全球仲裁员一道,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大势,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始终不渝致力于推动国际仲裁发展,为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营造和谐美好环境,实现共赢共享。
本报记者 张维 本报见习记者 莫亚奇 王晶 武卓立 薛金丽 整理 本版图片均由贸仲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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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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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专题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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