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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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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光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 “在学习讨论二十大报告时,这部分内容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回想起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那一刻。”安徽省淮北市传媒中心主任记者潘伟华代表,她用记者敏锐的视角,捕捉到了这部分内容。 她认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之中,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营造了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严格执行党章,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力度之大、取得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形成较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着眼于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五年规划期内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在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二场记者招待会上,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培炎代表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现行近4000部有效党内法规中,近十年新制定修订的占70%以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这些法规涵盖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党的监督保障,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为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提供了重要保证。 “这一制度建设成果来之不易,是党的建设史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们党管党治党全面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田培炎说,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监督制约权力、规范党员言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作为一位基层检察机关的党支部书记,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苏凤琴代表,把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作为提升自己支部书记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的“教科书”。 “政法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是我离不开的‘宝典’。”苏凤琴说,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塑造全体党员干警优良的政治品格,激发当先锋做表率的工作热情,为深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2020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出台,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着眼加强中央委员会工作,对党中央的领导地位、领导体制、领导职权、领导方式、决策部署、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定,为保证党中央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 “坚持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贯彻民主集中制,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推动党的领导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富有成效。”田培炎说。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宝贵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和不断完善的真实写照。 从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谈到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问题,到如今完善出台《规定》,其间多次部署推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以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和突破性实践,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家风建设,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吏推向深入,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这个过程就是不断完善的过程,最终成为制度规范。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没有党内法规制度的护航,党的组织建设就会成为断线的风筝,迷失方向。”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智慧警务学院公安情报教研室主任、教授屈健代表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法规体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无规矩不成方圆,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一种自觉,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潘伟华说,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从制度上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保障。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严密的法规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制定施行,进一步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今年1月4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公布。作为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在建党百年之际彰显了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也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顺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及时填补制度空白。”屈健认为,要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定的质量,确保各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好,切实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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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党治党全面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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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谈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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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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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光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 “在学习讨论二十大报告时,这部分内容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回想起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那一刻。”安徽省淮北市传媒中心主任记者潘伟华代表,她用记者敏锐的视角,捕捉到了这部分内容。 她认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之中,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营造了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严格执行党章,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力度之大、取得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形成较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着眼于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五年规划期内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在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二场记者招待会上,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培炎代表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现行近4000部有效党内法规中,近十年新制定修订的占70%以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这些法规涵盖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党的监督保障,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为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提供了重要保证。 “这一制度建设成果来之不易,是党的建设史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们党管党治党全面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田培炎说,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监督制约权力、规范党员言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作为一位基层检察机关的党支部书记,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苏凤琴代表,把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作为提升自己支部书记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的“教科书”。 “政法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是我离不开的‘宝典’。”苏凤琴说,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塑造全体党员干警优良的政治品格,激发当先锋做表率的工作热情,为深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2020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出台,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着眼加强中央委员会工作,对党中央的领导地位、领导体制、领导职权、领导方式、决策部署、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定,为保证党中央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 “坚持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贯彻民主集中制,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推动党的领导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富有成效。”田培炎说。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宝贵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和不断完善的真实写照。 从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谈到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问题,到如今完善出台《规定》,其间多次部署推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以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和突破性实践,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家风建设,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吏推向深入,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这个过程就是不断完善的过程,最终成为制度规范。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没有党内法规制度的护航,党的组织建设就会成为断线的风筝,迷失方向。”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智慧警务学院公安情报教研室主任、教授屈健代表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法规体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无规矩不成方圆,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一种自觉,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潘伟华说,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从制度上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保障。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严密的法规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制定施行,进一步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今年1月4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公布。作为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在建党百年之际彰显了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也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顺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及时填补制度空白。”屈健认为,要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定的质量,确保各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好,切实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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