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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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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浙0784民初3247号 被告:刘俊君,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民生村118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430502199106156013:本院受理原告徐康武与被告刘俊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被告刘俊君下落不明,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浙0784民初32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刘俊君支付原告徐康武货款36000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后七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0元,公告费1112元,合计1812元,由被告刘俊君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辽0882执恢155号 刘畅:本院执行的陈素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义务,本院于2022年7月24日至2022年7月25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一拍、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1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二拍。两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陈素芝于2022年10月8日向本院申请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92130.31元接收拍卖的房屋,查明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882执恢155号以物抵债裁定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6-7版的被告为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的公告中,其中“(2021)0402民初6048号判决书”,应更正为(2021)豫0402民初6646号判决书,特此更正。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6780号 郭胜昔、董丽娜:原告刘兵全与被告郭胜昔、董丽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678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6089号 李占红:原告郭欢欢与被告河南恒峻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李占红,第三人何占标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608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再10号 孙楠:本院依法对韩威与乔晓、孙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再审,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申6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再3号 江苏旺业建设有限公司、徐州市兴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建、李可、陈伟:本院依法对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旺业建设有限公司、徐州市兴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建、李芹、李可、陈孝林、张淑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再审,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监13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6580号 新乡市中原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泰宏减速机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011号 四川壹墨空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罗兵:本院受理原告肖江与被告四川壹墨空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罗兵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3560号 唐伟(公民身份号码:5001111994****0012):本院受理原告罗从亮与被告唐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缴款通知书,该判决书判决:由被告唐伟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罗从亮货款人民币50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至2022年6月10日止的利息损失为4122.12元,之后利息损失自2022年6月11日起以货款5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被告唐伟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0元,公告费588元,合计1748元,由被告唐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韩杰:本院受理章法福诉青海浩门欣源农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石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冯魏飞:本院受理原告申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大坪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务川县山青乐活超市、姚笛娇、梁政:本院受理原告务川自治县顺意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9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大坪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陈秀华申请宣告林发旺失踪一案,经查:林发旺,男,1979年9月2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为452424197909251232,住广西昭平县马江镇东旺村东新组14号。于2009年外出打工至今未归。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林发旺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3127号 李永刚:本院受理原告辛海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402民初3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程敏:本院受理原告顾国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乐余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3877号 刘洪元:本院受理原告王作春诉被告你(刘洪元)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休假日顺延)0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侯立志:本院受理刘丰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2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司君防(曾用名:司宝山):本院受理霍晓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4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雪芳:本院受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1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赵坤伦:本院受理王秀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4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孔令涛:本院受理李冬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1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州路源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缪宜春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第三人(被执行人)虞城县七星豹电动车有限公司:原告(案外人)王玉东和被告王亚青(申请执行人)、第三人(被执行人)虞城县七星豹电动车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王亚青(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81民特95号 本院于2022年8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秀芳申请宣告王苏芬失踪一案,申请人刘秀芳称,其与王苏芬系母女关系。王苏芬于2008年从家里外出,自此与家人再无联系,至今仍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王苏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苏芬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苏芬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苏芬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胡坤康:本院受理原告陆呈辉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2022)苏0381民初8881号],原告陆呈辉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返还彩礼及赠与财产合计136816元;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沂市人民法院密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2022年12月6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窑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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