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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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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辛红 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增长2.6倍,其中,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增长1.4倍; 北斗导航、港珠澳大桥等一批标志性重大成果、重大工程建成; 26组47家中央企业完成重组,新组建、接收10家中央企业,央企数量从117家调整至98家;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入各类社会资本超过2.5万亿元; 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加快处置,两万多个公共服务机构基本完成分离移交; ……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交出的成绩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国资央企通过革命性锻造、系统性重塑,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这些变化,无论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还是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企改革不断深化,背后都有着实实在在的法治保障。 十年来,中央企业将依法治企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强化合规管理,加强风险防控,仅“十三五”期间就累计审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近600万项,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两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 十年来,中央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比例从92%增长至100%,法律顾问队伍专业资格持证率从47%增至83%,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从1.4万人增至3.2万人。 十年来,中央企业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中心任务高质量领航护航,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跨越,开创了历史性的新成就。 三个“三年目标”奠基 中央企业对于法治的认识最早始于改革开放,真正启动则是国资委成立后的法治工作三个“三年目标”。 2012年至2014年恰逢第三个“三年目标”。此前,经过两个三年的努力,中央企业“三项法律审核”(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明显加强,但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仍有差距。 时任国资委副主任的黄淑和始终对大力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态度坚定,认为“中央企业要做成世界一流,法治工作必须要做成一流”。 第三个“三年目标”为“完善提高”,完善的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法律管理工作体系三个重点,提高的是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并明确了硬性指标:中央企业和重要子企业“三项审核”要实现100%,全面杜绝因企业自身违规违约引发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要达到80%以上。 经过三个“三年目标”的努力,中央企业法治工作开创了全新的大格局,组织体系、业务领域、工作层次实现“三大跨越”。 ——依法治企合力初步形成。超过三分之二的企业领导班子专门开会研究“三年目标”的落实办法和推进措施。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完善,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升。 ——企业法治工作体系更加系统规范,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9.98%、99.68%和99.6%,企业因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明显减少。 “就像解放战争的‘三大战役’。”黄淑和深有感触,“三个三年奠定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向国际先进行列迈进的坚实基础。” 开启法治央企新征程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启了全面打造法治央企的新征程。 站在新起点上,国资委提出,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法治工作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中央企业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实现专职化,法律人员配备比例接近国际同行业标准,全部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业力争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2015年,国资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法治央企的内涵: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并提出了12方面的意见,要求将依法治企全面融入企业决策运营各环节,实现法治工作全流程全覆盖。 2017年,国资委专门发布《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就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18项职责一一列明。 合规管理是“十三五”期间法治央企建设的又一重点。 2016年,国资委开始在中国石油、中国移动等5家企业进行合规管理试点。2018年,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要求中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全面覆盖,这一年被业界称为“中国企业合规元年”。 此后,国资委陆续编发反垄断、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等11个系列指南,加强实践指导。 目前,在合规管理方面,中央企业积极探索,踊跃创新,成效彰显: ——全部成立合规委员会,建立合规管理“三道防线”。 ——普遍制定合规管理制度,88家企业出台重点领域专项指引,90%的企业及时按照合规要求优化制度体系。 ——合规文化初步形成,国投、中国船舶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签订合规承诺书、参加合规宣誓,68家企业制定合规手册,开展全员培训。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厚积成势,有力保障了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对此予以肯定。 2021年,国资委启动“合规管理强化年”专项工作,要求强化领导合规意识,加快突破难点重点,抓好境外合规和监督问责,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推动合规管理工作往深里走、实里走。 同年,国资委制定了“十四五”法治央企建设蓝图——《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要求“十四五”时期着力健全五种法治体系(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持续提升五种法治能力(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涉外保障能力、主动维权能力、数字化管理能力),法治央企建设向纵深挺进。 法治成为核心软实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法治建设砥砺前行,风雨兼程。 十年来,法治央企建设实现了一个又一个跨越: ——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中央企业纷纷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普遍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不少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分管法治工作。 ——法治工作对改革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前所未有。法治工作深度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科技创新、海外经营等重点任务,发挥法治对经营管理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法治队伍的专业化力量前所未有,一支“内心忠诚于企业、能力聚焦于专业”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在一线项目、海外经营等重点任务上发挥着独特作用。 ——法治思维的系统养成前所未有。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经营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述职必述法,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守法诚信是第一生命,违法经营是最大风险”等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企成为中央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软实力。 对于中央企业十年来的法治建设,翁杰明评价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央企业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全力做好规范管理、防控风险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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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护航央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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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二十大特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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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辛红 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增长2.6倍,其中,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增长1.4倍; 北斗导航、港珠澳大桥等一批标志性重大成果、重大工程建成; 26组47家中央企业完成重组,新组建、接收10家中央企业,央企数量从117家调整至98家;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入各类社会资本超过2.5万亿元; 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加快处置,两万多个公共服务机构基本完成分离移交; ……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交出的成绩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国资央企通过革命性锻造、系统性重塑,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这些变化,无论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还是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企改革不断深化,背后都有着实实在在的法治保障。 十年来,中央企业将依法治企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强化合规管理,加强风险防控,仅“十三五”期间就累计审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近600万项,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两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 十年来,中央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比例从92%增长至100%,法律顾问队伍专业资格持证率从47%增至83%,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从1.4万人增至3.2万人。 十年来,中央企业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中心任务高质量领航护航,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跨越,开创了历史性的新成就。 三个“三年目标”奠基 中央企业对于法治的认识最早始于改革开放,真正启动则是国资委成立后的法治工作三个“三年目标”。 2012年至2014年恰逢第三个“三年目标”。此前,经过两个三年的努力,中央企业“三项法律审核”(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明显加强,但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仍有差距。 时任国资委副主任的黄淑和始终对大力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态度坚定,认为“中央企业要做成世界一流,法治工作必须要做成一流”。 第三个“三年目标”为“完善提高”,完善的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法律管理工作体系三个重点,提高的是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并明确了硬性指标:中央企业和重要子企业“三项审核”要实现100%,全面杜绝因企业自身违规违约引发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要达到80%以上。 经过三个“三年目标”的努力,中央企业法治工作开创了全新的大格局,组织体系、业务领域、工作层次实现“三大跨越”。 ——依法治企合力初步形成。超过三分之二的企业领导班子专门开会研究“三年目标”的落实办法和推进措施。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完善,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升。 ——企业法治工作体系更加系统规范,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9.98%、99.68%和99.6%,企业因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明显减少。 “就像解放战争的‘三大战役’。”黄淑和深有感触,“三个三年奠定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向国际先进行列迈进的坚实基础。” 开启法治央企新征程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启了全面打造法治央企的新征程。 站在新起点上,国资委提出,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法治工作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中央企业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实现专职化,法律人员配备比例接近国际同行业标准,全部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业力争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2015年,国资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法治央企的内涵: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并提出了12方面的意见,要求将依法治企全面融入企业决策运营各环节,实现法治工作全流程全覆盖。 2017年,国资委专门发布《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就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18项职责一一列明。 合规管理是“十三五”期间法治央企建设的又一重点。 2016年,国资委开始在中国石油、中国移动等5家企业进行合规管理试点。2018年,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要求中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全面覆盖,这一年被业界称为“中国企业合规元年”。 此后,国资委陆续编发反垄断、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等11个系列指南,加强实践指导。 目前,在合规管理方面,中央企业积极探索,踊跃创新,成效彰显: ——全部成立合规委员会,建立合规管理“三道防线”。 ——普遍制定合规管理制度,88家企业出台重点领域专项指引,90%的企业及时按照合规要求优化制度体系。 ——合规文化初步形成,国投、中国船舶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签订合规承诺书、参加合规宣誓,68家企业制定合规手册,开展全员培训。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厚积成势,有力保障了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对此予以肯定。 2021年,国资委启动“合规管理强化年”专项工作,要求强化领导合规意识,加快突破难点重点,抓好境外合规和监督问责,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推动合规管理工作往深里走、实里走。 同年,国资委制定了“十四五”法治央企建设蓝图——《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要求“十四五”时期着力健全五种法治体系(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持续提升五种法治能力(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涉外保障能力、主动维权能力、数字化管理能力),法治央企建设向纵深挺进。 法治成为核心软实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法治建设砥砺前行,风雨兼程。 十年来,法治央企建设实现了一个又一个跨越: ——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中央企业纷纷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普遍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不少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分管法治工作。 ——法治工作对改革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前所未有。法治工作深度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科技创新、海外经营等重点任务,发挥法治对经营管理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法治队伍的专业化力量前所未有,一支“内心忠诚于企业、能力聚焦于专业”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在一线项目、海外经营等重点任务上发挥着独特作用。 ——法治思维的系统养成前所未有。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经营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述职必述法,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守法诚信是第一生命,违法经营是最大风险”等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企成为中央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软实力。 对于中央企业十年来的法治建设,翁杰明评价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央企业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全力做好规范管理、防控风险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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