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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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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不断提升疫情防控科学精准水平
· 开展基础教育领域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
· 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 延长《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政策缓冲期
· 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
· 文化赋能旅游为民精神生活走向共同富裕
· 完善权益保障体制机制稳定保障基本民生

文旅部决定
延长《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政策缓冲期

( 2022-10-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鉴于2022年全国多地出现散发疫情,结合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情况,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决定,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缓冲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2021年,为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规范网络表演秩序,文旅部印发了《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同时,明确《办法》实施前已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的18个月缓冲期内取得经营资质,缓冲期内无经营资质不视为违反《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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