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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402民初6651号 高艳红、高艳祥、未燕琴: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现代养殖专业合作社总社诉闫博、邢爱香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65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焦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942号 被告:朱红,住贵州省赫章县古基乡发倮村营盘组,公民身份号码:522428199508154514: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朱红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被告朱红下落不明,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浙0784民初29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朱红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垫付的保险赔偿款19900元,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8元,公告费1210元,合计1508元,由被告朱红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941号 被告:翟育欢,住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上坊乡南源村39号,公民身份号码:362331197605101012: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翟育欢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被告翟育欢下落不明,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浙0784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翟育欢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垫付的保险赔偿款15700元,款项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元,公告费1201元,共计1393元,由被告翟育欢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程伊乾:本院受理原告青海益强商砼有限公司诉你和黄南州德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青2321民初796号的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孟献洋:本院受理原告何二峰与被告徐州淮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小焕与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137号 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原告杜徐平与被告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徐州市盛隆线缆有限公司、徐州市成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姚志洪、马宁宁、姚瑶瑶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13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补正),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杜徐平支付代偿款2243463.39元及利息损失(以2243463.39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6日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保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被告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杜徐平支付代偿款2368元;三、被告姚志洪、马宁宁、徐州市盛隆线缆有限公司、姚瑶瑶就上述判决第一项被告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各向原告杜徐平承担六分之一的责任;四、被告姚志洪、马宁宁、徐州市盛隆线缆有限公司、姚瑶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原告杜徐平支付代偿款2368元;五、确认原告杜徐平对被告徐州市成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上述判决第一项代偿款及部分利息损失(以2243463.39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保价利率计算至2022年3月6日止)被告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六分之一的债权;六、确认原告杜徐平对被告徐州市成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2368元债权。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鑫池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郭怀珍:本院受理原告赵军党诉平顶山市鑫池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郭怀珍、高长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海营:本院受理原告王继进诉被告刘海营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皖0323民初2167号 洪运动:本院受理高为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该法九十五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文书。高为凤要求判令: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洪浩杰、婚生女洪诗雯由被告洪运动抚养,抚养费自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果你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封居坤、姜雪秀:本院受理赵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2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谢宪华:本院受理齐行华(齐长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方舒:本院受理曹美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尊球:本院受理刘运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尹建铃:本院受理刘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崇化:本院受理徐州华阳饲料有限公司与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素华:本院受理丰县喜盈门家禽养殖厂与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5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马立军:本院受理丰县喜盈门家禽养殖厂与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保成:本院受理秦伟与张传青、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22年8月30日宣判。原告秦伟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沈玄玄:本院受理李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齐卫东:本院受理梁公安诉李先祥、你、赵尊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含根:本院受理胡永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2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区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458号),并定于2022年10月28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腾启:本委受理申请人刘亚福、王广因与被申请人昌江叉河华强商务酒店、第三人腾启劳动争议案(昌劳人仲案字〔2022〕第64-65号),原定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9时开庭,因疫情防控政策,故无法按期开庭,现本委初步决定开庭时间安排如下:本委定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九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开庭地点在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芒果西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七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延期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芒果西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六楼,联系电话:0898-26698355)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债务人纪国柱(110226196701040812);依据曹阳与吴正芳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曹阳将其对债务人纪国柱享有的债权(借款本金132万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计算,其中,以132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转让给吴正芳,与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给昊正芳。现公告纪国柱,要求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纪国柱立即向吴正芳清偿债务。特此公告。 公告人:曹阳 202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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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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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402民初6651号 高艳红、高艳祥、未燕琴: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现代养殖专业合作社总社诉闫博、邢爱香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65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焦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942号 被告:朱红,住贵州省赫章县古基乡发倮村营盘组,公民身份号码:522428199508154514: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朱红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被告朱红下落不明,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浙0784民初29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朱红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垫付的保险赔偿款19900元,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8元,公告费1210元,合计1508元,由被告朱红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941号 被告:翟育欢,住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上坊乡南源村39号,公民身份号码:362331197605101012: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翟育欢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被告翟育欢下落不明,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浙0784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翟育欢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垫付的保险赔偿款15700元,款项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元,公告费1201元,共计1393元,由被告翟育欢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程伊乾:本院受理原告青海益强商砼有限公司诉你和黄南州德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青2321民初796号的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孟献洋:本院受理原告何二峰与被告徐州淮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小焕与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137号 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原告杜徐平与被告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徐州市盛隆线缆有限公司、徐州市成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姚志洪、马宁宁、姚瑶瑶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13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补正),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杜徐平支付代偿款2243463.39元及利息损失(以2243463.39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6日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保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被告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杜徐平支付代偿款2368元;三、被告姚志洪、马宁宁、徐州市盛隆线缆有限公司、姚瑶瑶就上述判决第一项被告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各向原告杜徐平承担六分之一的责任;四、被告姚志洪、马宁宁、徐州市盛隆线缆有限公司、姚瑶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原告杜徐平支付代偿款2368元;五、确认原告杜徐平对被告徐州市成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上述判决第一项代偿款及部分利息损失(以2243463.39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保价利率计算至2022年3月6日止)被告徐州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六分之一的债权;六、确认原告杜徐平对被告徐州市成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2368元债权。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鑫池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郭怀珍:本院受理原告赵军党诉平顶山市鑫池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郭怀珍、高长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海营:本院受理原告王继进诉被告刘海营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皖0323民初2167号 洪运动:本院受理高为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该法九十五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文书。高为凤要求判令: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洪浩杰、婚生女洪诗雯由被告洪运动抚养,抚养费自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果你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封居坤、姜雪秀:本院受理赵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2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谢宪华:本院受理齐行华(齐长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方舒:本院受理曹美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尊球:本院受理刘运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尹建铃:本院受理刘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崇化:本院受理徐州华阳饲料有限公司与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素华:本院受理丰县喜盈门家禽养殖厂与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5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马立军:本院受理丰县喜盈门家禽养殖厂与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保成:本院受理秦伟与张传青、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22年8月30日宣判。原告秦伟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沈玄玄:本院受理李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齐卫东:本院受理梁公安诉李先祥、你、赵尊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含根:本院受理胡永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2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区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458号),并定于2022年10月28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腾启:本委受理申请人刘亚福、王广因与被申请人昌江叉河华强商务酒店、第三人腾启劳动争议案(昌劳人仲案字〔2022〕第64-65号),原定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9时开庭,因疫情防控政策,故无法按期开庭,现本委初步决定开庭时间安排如下:本委定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九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开庭地点在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芒果西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七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延期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芒果西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六楼,联系电话:0898-26698355)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债务人纪国柱(110226196701040812);依据曹阳与吴正芳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曹阳将其对债务人纪国柱享有的债权(借款本金132万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计算,其中,以132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转让给吴正芳,与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给昊正芳。现公告纪国柱,要求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纪国柱立即向吴正芳清偿债务。特此公告。 公告人:曹阳 202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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