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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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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杨浩原 因为对法治始终满怀热爱,让她挑起改革重担,成为法院同事口中不折不扣的“实干派”;也让她看到群众的期盼,走进群众身边洞悉证据背后的事实真相与温度,用法治之光照亮群众前行之路;在这背后,是她对审判业务的一股子“钻”劲和“研”劲。 她叫万青,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年轻的万青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并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成为新征程路上的法治“追光者”。 热爱,是成就一番事业的前提。万青自小毗邻法院而居,法官梦早已悄然入怀。高考结束那年,万青带着对法官职业的憧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学专业,并在研究生毕业后选择了在法院工作。 时至今日,万青依旧对审判满怀热情,并将“热爱”二字挥洒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2017年,房山法院作为司法改革试点单位,积极开展各项制度探索,逐步建立起立案、调解、速裁横向无缝对接的三点连环工作机制。 万青此前作为房山法院燕山法庭的速裁法官,负责统筹速裁组工作,指导案件调解,并集中负责案件速裁。为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万青发挥带头作用,在平均每天至少开4个庭的基础上,对两组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调判结合,月均结案量70余件,占全庭结案量的70%以上。 2020年调入房山法院民一庭后,万青带领全组人员审理案件200余件,并在不断学习和钻研下,逐步成为庭里处理疑难案件的“大梁”。 在民一庭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令万青印象深刻。原告甄某起诉某置业公司,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诉理由是房屋多次漏水,导致无法正常入住。大多数情况下,房屋和房本已经交付即可以认定为被告履行完毕,但是万青没有选择一纸判决驳回原告起诉,而是选择现场勘验。 勘验那天,万青蹚过房屋的积水区,实地勘验现场情况,组织原被告委托人到现场谈话。针对原告提出的每次漏水的时间点,万青事无巨细,仔细和被告核实漏水情况、原因、修复状况以及现场情况等,并且制作笔录,严谨求证。最后,万青结合勘验证据和其他证明材料,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万青说:“只有你设身处地蹚过那摊水,积水没过鞋子,你才能真正体会当事人的心情,看到证据背后真正的是非曲直,才能真正了解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含义,对法治的热爱,让我也必须这么去做。”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云法庭”尚未普及的时候,万青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被告以旅游签证出境,后滞留国外长期未归,且居无定所。在尝试多种方式无法送达,被告亦无法提供合法代理手续的情况下。万青提出利用微信送达、开庭,并通过双方当事人亲属到场,予以核实身份,最终通过视频开庭,顺利审结该起案件。 面对许多深陷纠纷的当事人,万青希望自己成为一束照在群众心中的光,为当事人驱散黑暗,迎接光明。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老刘出于私人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出售唯一房屋,愿意尽全力赔付大额违约金。而由于房价上涨,原告小张出于落户等多种因素考虑,坚决要求继续履行。 这起案件经过人民调解程序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万青受理后发现,这个案件事实简单,完全可以一纸判决定案。但她经过审慎思考,认为这套房子一端关系着中年人的生存,一端关系着年轻人的未来,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是和解。此后,万青多次给双方打电话做工作,做了近十次调解,用专业与执着打动了双方,最终商定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小张支付老刘补偿款3万元,老刘一年后交付房屋。 在日常审判工作中,万青对自己撰写的裁判文书也有着极高的要求,在她看来,审判工作需要以法律思维去思考、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其专业性体现在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判决书需要逻辑严谨、论理充分,还得让群众看得懂,让每一份判决都彰显司法对社会行为的引领,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一场普法宣传。正是在这样的理念下,万青撰写的多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她还荣获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一等奖,并作为全国优秀舆论引导员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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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青:走访才能看到证据背后的是非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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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身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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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万青(右一)在现场了解争议焦点和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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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杨浩原 因为对法治始终满怀热爱,让她挑起改革重担,成为法院同事口中不折不扣的“实干派”;也让她看到群众的期盼,走进群众身边洞悉证据背后的事实真相与温度,用法治之光照亮群众前行之路;在这背后,是她对审判业务的一股子“钻”劲和“研”劲。 她叫万青,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年轻的万青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并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成为新征程路上的法治“追光者”。 热爱,是成就一番事业的前提。万青自小毗邻法院而居,法官梦早已悄然入怀。高考结束那年,万青带着对法官职业的憧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学专业,并在研究生毕业后选择了在法院工作。 时至今日,万青依旧对审判满怀热情,并将“热爱”二字挥洒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2017年,房山法院作为司法改革试点单位,积极开展各项制度探索,逐步建立起立案、调解、速裁横向无缝对接的三点连环工作机制。 万青此前作为房山法院燕山法庭的速裁法官,负责统筹速裁组工作,指导案件调解,并集中负责案件速裁。为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万青发挥带头作用,在平均每天至少开4个庭的基础上,对两组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调判结合,月均结案量70余件,占全庭结案量的70%以上。 2020年调入房山法院民一庭后,万青带领全组人员审理案件200余件,并在不断学习和钻研下,逐步成为庭里处理疑难案件的“大梁”。 在民一庭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令万青印象深刻。原告甄某起诉某置业公司,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诉理由是房屋多次漏水,导致无法正常入住。大多数情况下,房屋和房本已经交付即可以认定为被告履行完毕,但是万青没有选择一纸判决驳回原告起诉,而是选择现场勘验。 勘验那天,万青蹚过房屋的积水区,实地勘验现场情况,组织原被告委托人到现场谈话。针对原告提出的每次漏水的时间点,万青事无巨细,仔细和被告核实漏水情况、原因、修复状况以及现场情况等,并且制作笔录,严谨求证。最后,万青结合勘验证据和其他证明材料,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万青说:“只有你设身处地蹚过那摊水,积水没过鞋子,你才能真正体会当事人的心情,看到证据背后真正的是非曲直,才能真正了解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含义,对法治的热爱,让我也必须这么去做。”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云法庭”尚未普及的时候,万青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被告以旅游签证出境,后滞留国外长期未归,且居无定所。在尝试多种方式无法送达,被告亦无法提供合法代理手续的情况下。万青提出利用微信送达、开庭,并通过双方当事人亲属到场,予以核实身份,最终通过视频开庭,顺利审结该起案件。 面对许多深陷纠纷的当事人,万青希望自己成为一束照在群众心中的光,为当事人驱散黑暗,迎接光明。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老刘出于私人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出售唯一房屋,愿意尽全力赔付大额违约金。而由于房价上涨,原告小张出于落户等多种因素考虑,坚决要求继续履行。 这起案件经过人民调解程序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万青受理后发现,这个案件事实简单,完全可以一纸判决定案。但她经过审慎思考,认为这套房子一端关系着中年人的生存,一端关系着年轻人的未来,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是和解。此后,万青多次给双方打电话做工作,做了近十次调解,用专业与执着打动了双方,最终商定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小张支付老刘补偿款3万元,老刘一年后交付房屋。 在日常审判工作中,万青对自己撰写的裁判文书也有着极高的要求,在她看来,审判工作需要以法律思维去思考、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其专业性体现在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判决书需要逻辑严谨、论理充分,还得让群众看得懂,让每一份判决都彰显司法对社会行为的引领,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一场普法宣传。正是在这样的理念下,万青撰写的多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她还荣获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一等奖,并作为全国优秀舆论引导员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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