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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教育部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

( 2022-09-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北京9月13日讯 记者赵晨熙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作出规范。
  《指导意见》明确,要健全教师岗位等级设置,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认真编写岗位说明书。同时,落实“放管服”精神,不再在国家层面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作统一规定,而是在明确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授权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分学段、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适当优化调整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
  《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有关要求,中小学岗位实行县域统筹管理,协调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结构并向乡村适当倾斜。乡村中小学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缓解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
  《指导意见》要求,中小学要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加强教职工聘后管理。针对中小学教职工聘后管理弱化、“一聘定终身”等问题,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良好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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