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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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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经开区检察院创新考核机制

( 2022-09-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冯松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原有考核机制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新的《检察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检察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考核范围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行政岗位人员五类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分类排名。考核采取量化积分与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管理部分30分,业务考核部分60分,市院评价部分10分,简称“361”考核机制。主要通过五种考评考核机制,用一个考核办法实现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三大岗位的五类人员统一考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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