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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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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卞凤兵:本院受理原告唐几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上海沪泰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锦洲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董丽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2022)辽0727民初1077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刘春强:本院受理原告金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李同好、陈名艳:本院受理原告许昶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3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徐忠辉、刘尚生、肖正全、林梅生、邵波、李元果:本院受理原告唐真海诉被告徐忠辉、刘尚生、肖正全、林梅生、邵波、李元果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恒亮:本院受理熊立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8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段振祥:本院受理牛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02民初6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郝哲: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洮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谢小伟: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洮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齐冬雪、孙文:原告马凤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881民初2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黑水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姜艳超、李海:原告杨树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881民初2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黑水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江苏毅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红兵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1322民初3266号 何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1月02日下午15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潘范中: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与被告潘范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322民初2210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潘范中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借款本金90,714.52元(截止2022年8月17日)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标准计算至款付清之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钱睿: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钱建初因其妻子何爱珍与被申请人倪卫香(原审原告)及钱睿(原审被告)、何旺(原审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审查已决定再审,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831民申3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裁定书内容: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以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刊登之日起的第48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洪军发:本院受理王雷与洪军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52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中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4954号 呼和浩特市水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李占国:本院审理原告浙胜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呼和浩特市水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李占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4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108民初3375号 杭州洛河图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朱敏飞诉被告杭州洛河图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0日下午14时1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2)浙0108民初3153号 成都天翔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成都天智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杭州淘票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天翔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成都天智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0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郑岚水:本院受理庞黎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顾扬扬:本院受理范超莲与王彬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陈落芬(230828197508010029):本院受理原告张美诉被告陈落芬民间借贷纠纷(2022)辽0304民初253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何峰:本院受理原告刘三宏诉马宁、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审判人员通知书、(2021)冀1125民初779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2022)赣0104民特40号 本院于2022年8月24日受理李冬香申请宣告陈辉死亡一案,经查:陈辉,男,1976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一区26栋205号,身份证号36010419760107043X。于2014年8月走失,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陈辉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5民特8号 本院于2022年8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付恒妹申请宣告臧道胜死亡一案,申请人付恒妹称:臧道胜从事航员职业,2020年7月20日在安徽省凤台县王家坝因发洪水失踪,再无音讯,至今下落不明已满2年。下落不明人臧道胜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臧道胜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臧道胜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王美青(公民身份号码:3307231975****1926):你非医师行医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拟对你作出没收器械(具体名称数量详见物品清单)、罚款人民币2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温卫医罚告〔2022〕6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的,你有权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5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和陈述申辩权利。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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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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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卞凤兵:本院受理原告唐几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上海沪泰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锦洲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董丽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2022)辽0727民初1077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刘春强:本院受理原告金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李同好、陈名艳:本院受理原告许昶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3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徐忠辉、刘尚生、肖正全、林梅生、邵波、李元果:本院受理原告唐真海诉被告徐忠辉、刘尚生、肖正全、林梅生、邵波、李元果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恒亮:本院受理熊立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8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段振祥:本院受理牛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02民初6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郝哲: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洮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谢小伟: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洮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齐冬雪、孙文:原告马凤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881民初2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黑水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姜艳超、李海:原告杨树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881民初2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黑水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江苏毅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红兵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1322民初3266号 何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1月02日下午15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潘范中: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与被告潘范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322民初2210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潘范中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借款本金90,714.52元(截止2022年8月17日)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标准计算至款付清之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钱睿: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钱建初因其妻子何爱珍与被申请人倪卫香(原审原告)及钱睿(原审被告)、何旺(原审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审查已决定再审,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831民申3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裁定书内容: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以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刊登之日起的第48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洪军发:本院受理王雷与洪军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52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中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4954号 呼和浩特市水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李占国:本院审理原告浙胜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呼和浩特市水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李占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4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108民初3375号 杭州洛河图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朱敏飞诉被告杭州洛河图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0日下午14时1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2)浙0108民初3153号 成都天翔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成都天智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杭州淘票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天翔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成都天智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0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郑岚水:本院受理庞黎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顾扬扬:本院受理范超莲与王彬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陈落芬(230828197508010029):本院受理原告张美诉被告陈落芬民间借贷纠纷(2022)辽0304民初253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何峰:本院受理原告刘三宏诉马宁、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审判人员通知书、(2021)冀1125民初779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2022)赣0104民特40号 本院于2022年8月24日受理李冬香申请宣告陈辉死亡一案,经查:陈辉,男,1976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一区26栋205号,身份证号36010419760107043X。于2014年8月走失,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陈辉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5民特8号 本院于2022年8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付恒妹申请宣告臧道胜死亡一案,申请人付恒妹称:臧道胜从事航员职业,2020年7月20日在安徽省凤台县王家坝因发洪水失踪,再无音讯,至今下落不明已满2年。下落不明人臧道胜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臧道胜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臧道胜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王美青(公民身份号码:3307231975****1926):你非医师行医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拟对你作出没收器械(具体名称数量详见物品清单)、罚款人民币2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温卫医罚告〔2022〕6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的,你有权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5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和陈述申辩权利。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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