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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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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安士勇 “我们案均审理时间从最初的4个月缩短到现在的1个月左右,案件质量也有了明显提升。”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薛永松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薛永松团队审理的上海某环保公司与河南某化肥公司发明专利和技术秘密纠纷案等4起案件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列入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件典型案例。 如今在郑州中院,员额法官都在探索如何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4万余件,审执结21.3万余件,同比分别上升2.67%、7.54%,结案率80.85%,同比上升3.66%,所办理的破产案件化解债务18.49亿元,盘活资产11.89亿元。 这得益于郑州中院以“办案标兵评比”为载体,以“激发法官内在动力”为目标,全方位布局,协同化推进,着力构建起点公平、过程透明、反馈及时、激励有力的法官业绩评价激励体系。 今年以来,郑州两级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占全省法院的20.25%,面对多种因素影响,郑州中院聚焦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提质增效再发力,每月召开审判执行质效点评会暨重点工作推进会,每月召开一次办案标兵评比表彰会。郑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殿福说:“要以办案论英雄,以质效论英雄,以结果论英雄,高质量抓审判执行主责主业,通过建立科学的法官业绩评价激励体系,最大程度地激发法官的潜能。” 针对原有的考核指标繁杂、重点不突出、过程不透明、法官参与性不高等问题,郑州中院简化内容、细化指标、量化标准,紧紧围绕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规范性等5个关键因素,构建法官业绩评价体系,突出评法官办案“质量”、考法官办案“效率”,提高对法官个体努力程度和能力的有效识别,将重心定位在执法办案范畴之内,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同时,围绕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设置30项考核指标,将单纯以结案数量为主的考核,改变为以个案评价为基础的质效加减分考核,强化对法官办案绩效的综合评估。 “根据现在的考核模式,法官能根据指标对自身工作业绩进行自我测评,形成合理预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提升。”郑州中院民三庭员额法官邢永亮说。 针对法官业绩评价结果运用不到位、不充分,激励功能不彰显等问题,郑州中院将法官业绩作为评先评优与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被评为年度办案标兵的,在年度考核中直接评定为优秀,作为评先评优推荐人选,新选拔任用的中层正副职90%为办案标兵。同时,建立法官警示、退出机制,绩效考核落后的,予以警示;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不称职的,退出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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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建立法官业绩科学评价激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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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办案绩效综合评估有效激发法官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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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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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安士勇 “我们案均审理时间从最初的4个月缩短到现在的1个月左右,案件质量也有了明显提升。”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薛永松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薛永松团队审理的上海某环保公司与河南某化肥公司发明专利和技术秘密纠纷案等4起案件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列入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件典型案例。 如今在郑州中院,员额法官都在探索如何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4万余件,审执结21.3万余件,同比分别上升2.67%、7.54%,结案率80.85%,同比上升3.66%,所办理的破产案件化解债务18.49亿元,盘活资产11.89亿元。 这得益于郑州中院以“办案标兵评比”为载体,以“激发法官内在动力”为目标,全方位布局,协同化推进,着力构建起点公平、过程透明、反馈及时、激励有力的法官业绩评价激励体系。 今年以来,郑州两级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占全省法院的20.25%,面对多种因素影响,郑州中院聚焦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提质增效再发力,每月召开审判执行质效点评会暨重点工作推进会,每月召开一次办案标兵评比表彰会。郑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殿福说:“要以办案论英雄,以质效论英雄,以结果论英雄,高质量抓审判执行主责主业,通过建立科学的法官业绩评价激励体系,最大程度地激发法官的潜能。” 针对原有的考核指标繁杂、重点不突出、过程不透明、法官参与性不高等问题,郑州中院简化内容、细化指标、量化标准,紧紧围绕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规范性等5个关键因素,构建法官业绩评价体系,突出评法官办案“质量”、考法官办案“效率”,提高对法官个体努力程度和能力的有效识别,将重心定位在执法办案范畴之内,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同时,围绕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设置30项考核指标,将单纯以结案数量为主的考核,改变为以个案评价为基础的质效加减分考核,强化对法官办案绩效的综合评估。 “根据现在的考核模式,法官能根据指标对自身工作业绩进行自我测评,形成合理预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提升。”郑州中院民三庭员额法官邢永亮说。 针对法官业绩评价结果运用不到位、不充分,激励功能不彰显等问题,郑州中院将法官业绩作为评先评优与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被评为年度办案标兵的,在年度考核中直接评定为优秀,作为评先评优推荐人选,新选拔任用的中层正副职90%为办案标兵。同时,建立法官警示、退出机制,绩效考核落后的,予以警示;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不称职的,退出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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