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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PHANTHAITOUMKHAM:我院受理原告王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准予原告王超与被告PHANTHAITOUMKHAM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740元,合计940元,由原告王超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3民初1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秦波:本院受理刘司琪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魅扬科技有限公司、安阳: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马铁士啤酒总代理诉被告贵州魅扬科技有限公司、安阳、罗生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4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伏晓:本院受理白玉珍诉你、解武、秦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02民初4375号民事判决书及被告解武上诉状。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宝鑫不锈钢经营部、兰家坤:本院受理无锡天成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耿再刚:原告赵永孙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3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朱晓玉:原告陈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吴肖华:本院受理原告胡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10月20日10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匡建瓷: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三叶红仪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10月20日15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四川蜀鸿电气有限公司、冉酉林、四川中盛锦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意恒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6月9日变更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10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天永:本院受理原告陈银楼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10月20日15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郭国庆、张娇: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与被告郭国庆、张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322民初22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郭国庆、张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借款本金133606.55元及利息(利息包括2022年8月8日之前的利息(包括罚息)623.97元以及从2022年8月9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照《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总和);二、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36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郭国庆、张娇共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松柏: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和邓凤、张育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川1322民初283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0月18日上午09:00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4071号 吴光林:本院受理原告贺元彬与被告吴光林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40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3687号 马彪: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白石奇昌鞋模加工厂诉被告马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3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叶灿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31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胡欣龙:本院受理原告叶灿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31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许川:本院受理原告朱佑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31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青岛隆航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尹传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弘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4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江西省源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振洪熔断器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28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张坤:本院受理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张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邬宗保:本院受理原告蒋明江与被告邬宗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赵文芝、赵文利: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522民初39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高祥宽:本院受理原告杨春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22民初5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阮庆军:本院受理张友学与你、程从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182民初1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赫章县凯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叶承朋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6409号案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建:本院受理吴发传、吴发诵、吴发才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6093号案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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