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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
评价结果将影响代理机构“接单”

( 2022-08-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万静 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今年11月1日起,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评价结果将对评审专家的抽取概率以及代理机构“接单”情况产生重要影响。
  《通知》提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遵守评审纪律、评审工作质量等情况逐项打分,作出评价。
  具体的评价指标包括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等18项内容。财政部定期根据每位评审专家累计平均得分,对排名位于后三分之一的评审专家,将其抽取概率降低50%。
  在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方面,《通知》提出,对在财政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采购代理机构,由被抽取的评审专家对其进行履职评价。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结束后,通过评价系统对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文件编写质量、评审活动组织等情况逐项打分,作出评价。
  《通知》还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价工作,不得虚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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