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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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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曹天健 □ 本报通讯员 齐元星
乘公交地铁、进商场景区,手机扫“一码通”最便利,但不方便扫码的老年人和孩子怎么办?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一码通”上线新功能解决这一问题,青岛市公安局智慧公安办民警王鹏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和少年儿童只需申领“静态码”保存打印并随身携带,在进出公共场所时,由管理人员扫描市民“静态码”即可完成审核操作。 深入推行“一码通”,在全市30余万个场所单位推广应用场所码,是青岛市公安机关以智慧赋能、制度创新、优化服务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青岛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司法文明建设指标,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用改革的手段推进司法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不断增强。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为让司法责任更加明确,青岛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法官检察官权力、责任“两张清单”,实施办案终身负责制,压实842名员额法官、395名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责任;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544个、检察官办案团队73个、检察官办案组112个,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规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 为使司法程序更加严格,青岛市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强化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特别加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2020年以来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1670件,确保被告人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和刑事辩护,严防冤错案。严格执行减刑、假释“五级审批制”,从严把握提请条件和7种从严情形,多年来一直保持“零差错”。 青岛市委政法委近年来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去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市委政法委组织对19类案件开展交叉评查,整治顽瘴痼疾10689个。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撤案767件;深化监狱检察改革,打造监狱巡回检察改革“青岛样本”。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深化“阳光政法”,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全市政法机关年均公开案件、信息20万件(条),近年来全市法院庭审直播案件4.06万件,制约监督更加有力。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 把群众烦心事变为暖心事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是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环节。 青岛市法院系统在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中,首先实行标准化立案,研究制定《立案指引》《“一次办好”立案清单》,出台《立案登记工作规定》《诉讼服务工作规范》,实现立案工作标准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3名立案服务专员在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立案引导,为行动不便的案件当事人开展常态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共为群众提供代办式立案诉讼服务2.2万余次。 推行网络化立案。青岛在全市推广应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微信小程序等,畅通网上立案渠道,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去年以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36.13万件,占全市法院收案总数的90%。 创新跨区域立案。青岛中院借助全省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积极推行跨域立案,通过建立胶东五市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机制,打破立案区域限制,各法院之间可纵向、横向转交并予以立案,有效解决了群众异地诉讼不便的难题,全市法院实现跨域立案532件。 深化政法“放管服”改革 把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 近年来,青岛市委政法委聚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健全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出台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 着眼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先后到九联集团、思普润水处理公司等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涉民营企业专门接待室,开辟涉企申诉案件绿色通道,受理涉企诉求1200余件。 聚焦服务群众办实事,立足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青岛市公安局创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推动49项事务“全程网办”、132项事务“只跑一次”。青岛中院推进12368热线“一号通办”改革,实现29项诉讼服务一站办理、一网通办。青岛市司法局升级“法援在线”系统管理平台,组建专业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49件。今年6月,全省首个一站式“法律服务超市”在青岛启用。 聚焦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青岛法院健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近3年来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505件,通过教育、挽救、帮扶,最大限度帮助未成年犯悔过自新。市检察院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干预、身体治疗、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化救助。市司法局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作用,创新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普法,确保全市青少年在法治的呵护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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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司法文明建设指标 聚焦群众关注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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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项改革”推进司法公正文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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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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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曹天健 □ 本报通讯员 齐元星
乘公交地铁、进商场景区,手机扫“一码通”最便利,但不方便扫码的老年人和孩子怎么办?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一码通”上线新功能解决这一问题,青岛市公安局智慧公安办民警王鹏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和少年儿童只需申领“静态码”保存打印并随身携带,在进出公共场所时,由管理人员扫描市民“静态码”即可完成审核操作。 深入推行“一码通”,在全市30余万个场所单位推广应用场所码,是青岛市公安机关以智慧赋能、制度创新、优化服务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青岛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司法文明建设指标,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用改革的手段推进司法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不断增强。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为让司法责任更加明确,青岛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法官检察官权力、责任“两张清单”,实施办案终身负责制,压实842名员额法官、395名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责任;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544个、检察官办案团队73个、检察官办案组112个,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规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 为使司法程序更加严格,青岛市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强化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特别加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2020年以来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1670件,确保被告人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和刑事辩护,严防冤错案。严格执行减刑、假释“五级审批制”,从严把握提请条件和7种从严情形,多年来一直保持“零差错”。 青岛市委政法委近年来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去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市委政法委组织对19类案件开展交叉评查,整治顽瘴痼疾10689个。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撤案767件;深化监狱检察改革,打造监狱巡回检察改革“青岛样本”。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深化“阳光政法”,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全市政法机关年均公开案件、信息20万件(条),近年来全市法院庭审直播案件4.06万件,制约监督更加有力。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 把群众烦心事变为暖心事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是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环节。 青岛市法院系统在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中,首先实行标准化立案,研究制定《立案指引》《“一次办好”立案清单》,出台《立案登记工作规定》《诉讼服务工作规范》,实现立案工作标准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3名立案服务专员在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立案引导,为行动不便的案件当事人开展常态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共为群众提供代办式立案诉讼服务2.2万余次。 推行网络化立案。青岛在全市推广应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微信小程序等,畅通网上立案渠道,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去年以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36.13万件,占全市法院收案总数的90%。 创新跨区域立案。青岛中院借助全省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积极推行跨域立案,通过建立胶东五市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机制,打破立案区域限制,各法院之间可纵向、横向转交并予以立案,有效解决了群众异地诉讼不便的难题,全市法院实现跨域立案532件。 深化政法“放管服”改革 把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 近年来,青岛市委政法委聚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健全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出台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 着眼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先后到九联集团、思普润水处理公司等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涉民营企业专门接待室,开辟涉企申诉案件绿色通道,受理涉企诉求1200余件。 聚焦服务群众办实事,立足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青岛市公安局创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推动49项事务“全程网办”、132项事务“只跑一次”。青岛中院推进12368热线“一号通办”改革,实现29项诉讼服务一站办理、一网通办。青岛市司法局升级“法援在线”系统管理平台,组建专业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49件。今年6月,全省首个一站式“法律服务超市”在青岛启用。 聚焦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青岛法院健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近3年来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505件,通过教育、挽救、帮扶,最大限度帮助未成年犯悔过自新。市检察院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干预、身体治疗、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化救助。市司法局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作用,创新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普法,确保全市青少年在法治的呵护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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