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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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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王春 蒋春尧从杭州市检察院的普通干警到担任领导职务,无论是被选派进入市“P2P”案件处置工作专班、挂职基层院副检察长,还是奔赴临安山区任农村指导员,他时刻不忘勤奋踏实工作,出色完成每一项任务。 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办理了制售假冒名酒、非法生产注水牛肉等食药领域系列案件;他致力于推进社会治理,联合市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等部门出台骗保领域刑事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等,创建服务工作大局、保障民生民利的长效机制,彰显出一名检察官执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蒋春尧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后,指导办理了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彩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重拳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涉未领域各类犯罪,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 蒋春尧为检察事业发展全身心投入,带队前往桐庐县备战第三届全省未检岗位练兵,帮助选手们搜集整理各种法条、案例,并答疑解惑。其间,碰到单位有事要处理,他就独自背着双肩包坐高铁返回,时间晚了就在办公室将就一晚,第二天一早又坐高铁赶回集训点。 从检30年,蒋春尧始终本着对检察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稳得住心神,耐得住清贫。他任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时,该部门曾被杭州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第七党支部曾被杭州市委政法委评为“2020-2021年度杭州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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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春尧:倾情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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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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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蒋春尧,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12月进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公诉一处、二处副处长,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第七检察部主任等职务。曾被杭州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4次,被杭州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1次,被杭州市检察院嘉奖1次。2021年10月19日晚,因连续工作操劳过度,突发急性昏迷,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被追授“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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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王春 蒋春尧从杭州市检察院的普通干警到担任领导职务,无论是被选派进入市“P2P”案件处置工作专班、挂职基层院副检察长,还是奔赴临安山区任农村指导员,他时刻不忘勤奋踏实工作,出色完成每一项任务。 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办理了制售假冒名酒、非法生产注水牛肉等食药领域系列案件;他致力于推进社会治理,联合市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等部门出台骗保领域刑事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等,创建服务工作大局、保障民生民利的长效机制,彰显出一名检察官执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蒋春尧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后,指导办理了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彩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重拳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涉未领域各类犯罪,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 蒋春尧为检察事业发展全身心投入,带队前往桐庐县备战第三届全省未检岗位练兵,帮助选手们搜集整理各种法条、案例,并答疑解惑。其间,碰到单位有事要处理,他就独自背着双肩包坐高铁返回,时间晚了就在办公室将就一晚,第二天一早又坐高铁赶回集训点。 从检30年,蒋春尧始终本着对检察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稳得住心神,耐得住清贫。他任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时,该部门曾被杭州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第七党支部曾被杭州市委政法委评为“2020-2021年度杭州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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