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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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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堵住老年人信息保护漏洞

( 2022-08-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红旗 刘四超

  “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我们逐项逐条进行排查整改,建立复核、复查和督查等制度,确保不再发生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某通信公司负责人来到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就检察建议列明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复。
  2021年7月,遂平县公安局侦查发现,孙某伙同他人联系遂平县某通信营业厅工作人员马某等人,让马某等人在办理业务中,利用掌握的农村老年人未使用智能手机、未注册网络购物等平台账号的信息,窃取老年人的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孙某等人利用这一便利条件,先后窃取并出售上千条手机号码及验证码用于注册网络平台账号,孙某从中获利7万余元,马某获利3926元。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向遂平县检察院提请对孙某等人批准逮捕。遂平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孙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在对其批准逮捕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意见。2021年11月,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查清孙某伙同他人在南阳市镇平县、唐河县等地发展乡镇通信营业厅工作人员,采取同样手段牟利1.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承办检察官遂将该案线索移送至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2021年12月24日,遂平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要求孙某按照所得收益9万余元、马某按照所得收益3926元,承担民事公益赔偿责任,并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信息、注销获取信息的相关账号。
  今年6月1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马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同时支持遂平县检察院提出的其他诉讼要求。
  7月20日,遂平县检察院针对办理该案中发现的某通信公司管理漏洞,向该通信公司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严格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范围,强化流程管理,加强培训教育,织密织牢个人信息防护网。该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专门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在公司内部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排查整改活动,规范落实个人信息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个人信息录入、管理、权限及不定期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
  遂平县检察院负责人说,孙某等人利用农村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所购廉价手机仅用作与亲朋好友通话等特点,伙同乡镇通信营业厅工作人员买卖老年人个人信息,社会危害大,检察机关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通信公司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好监管职责,有利于保护好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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