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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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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回应有地区在生育津贴发放上设前置条件
领取生育津贴国家层面无门槛

( 2022-08-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近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有的地区在生育津贴发放上提出了结婚证等前置条件,让一些未结婚但已生育的女性办理生育津贴时存在障碍的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表示,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领取生育津贴国家层面没有门槛。
  刘娟解释说,社会保险法有明确规定,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在经办服务清单上,关于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也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针对有些地方提出的需要提供生育服务相关材料等要求,不应成为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制约条件,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督导有关情况,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刘娟说,国家非常重视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待遇保障,明确规定由生育保险来支付国家法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在实践中起到了均衡用人单位负担、促进男女公平就业的积极作用。从国际情况看,我国的国家法定产假已经达到了国际劳工组织保护生育公约规定的14周标准,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也高于公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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