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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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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近日,就学习贯彻《条例》,《法治日报》记者专访了湖北省信访局局长李修武。 记者:请问湖北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修武:湖北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逐项落实。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四全”: 一是全方位部署。省委书记两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带头学习《条例》规定,研究宣传贯彻落实的措施,审议通过湖北省的实施办法。随后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作全面部署,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对信访系统抓落实作出安排,省信访局细化各项任务,分解到处室持续推进。 二是全覆盖学习。17个市州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条例》学习研讨,省委党校春季班专门安排一堂学习《条例》的课程,带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各类培训3000余场次,培训党员干部5万余人次。省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深入基层,带头开展《条例》学习宣讲;组织编印《湖北省实施〈信访工作条例〉辅导与参考》读本,受到各地各部门欢迎。 三是全媒体宣传。在全省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面向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宣传进信访大厅、进乡村社区、进街头巷尾。省信访局制作微视频40期,对《条例》逐条解读,得到很多干部群众点赞转发。各地各部门采用悬挂标语、发放手册、张贴条例文本、播放电视节目、展演相关文艺作品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覆盖率和接受度,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条例》规定,自觉做到依法维权。 四是全过程规范。省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废止《湖北省信访条例》,省信访局全面梳理并提请废止文件7件,失效5件,修改24件,继续有效30件。修订完善来访接待、信访督查、信访事项网上办理等规则,按照《条例》新要求重塑了信访事项办理流程。上线运行湖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各级机关、单位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所有信访事项实行网上流转、一网通办,为信访业务规范化提供支撑平台。 记者:对贯彻落实《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湖北准备从哪些方面着手? 李修武:《条例》是党中央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顶层设计,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湖北省信访局在推动《条例》实施中将抓好统筹,一体推进市、县的学习宣传贯彻,带动全省信访干部争做执行《条例》的专业能手、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在新时代信访工作中大显身手。 以学懂弄通为基础。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内容。推动各级机关、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督促各级信访部门把《条例》纳入业务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在岗人员定期学习培训的必训内容,为准确执行《条例》奠定坚实的基础。与高校社科领域专家合作,对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难题开展研讨,借助外脑推动《条例》各项规定更好地落实。 以完善配套为急务。《条例》作为信访工作领域的基础主干法规,其贯彻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办法》,对《条例》部分条款进行细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成果予以固化。省纪委监委机关、省信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推动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突出问题协作配合机制的暂行办法》,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举报信息共享、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移交上完善了链条。另外,对《条例》关于完善地方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编制信访情况年度报告等规定,我们正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对接,研究制定具体的制度措施。 以推动实施为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湖北省信访局将把推动《条例》实施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做。近日,提请省委围绕《条例》实施开展信访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市、县党委把抓好《条例》实施作为履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的首要任务。把《条例》实施情况纳入今年信访工作考核内容,从学习培训、宣传引导、完善配套等方面综合考量实施效果。在日常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中,把《条例》关于受理办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发现的不及时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确保《条例》在信访业务中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记者:您认为,要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湖北信访系统要注意做到哪些方面的工作? 李修武:《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同时作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着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推动落实。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湖北信访系统将做到“三个相结合”: 钻研日常业务与发挥推动作用相结合。信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只是信访局一个部门的工作,也不单是几名分管领导的责任。信访部门应该钻研办信、接访等具体业务,但又不能陷于具体业务之中,要自觉站在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思考和谋划信访工作,当好信访部门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角色,增强信访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推动党委、政府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的落实,促使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作用,真正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 贴心服务群众与敢于较真碰硬相结合。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群众评价。群众既在意热情服务的态度,更在意解决问题的实效。信访干部首先要有一副热心肠,认真阅看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理解、宽容、包容群众的情绪宣泄,多听群众倾诉心声,多向群众解释政策,多给群众心理疏导。同时要有一副铁肩膀,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不避、不躲、不拖、不怕得罪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肩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办好每件事项与加强综合分析相结合。信访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一方面,信访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件信访事项,推动责任单位核查事实,分析诉求合理性,找准法规政策依据,做好解决问题、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工作。另一方面,要深入挖掘信访大数据这个“富矿”,围绕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的信访反映、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存在较大稳定风险的突出矛盾,加强专题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更加全面地发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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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有热心肠 又要有铁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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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湖北省信访局局长李修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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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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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近日,就学习贯彻《条例》,《法治日报》记者专访了湖北省信访局局长李修武。 记者:请问湖北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修武:湖北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逐项落实。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四全”: 一是全方位部署。省委书记两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带头学习《条例》规定,研究宣传贯彻落实的措施,审议通过湖北省的实施办法。随后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作全面部署,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对信访系统抓落实作出安排,省信访局细化各项任务,分解到处室持续推进。 二是全覆盖学习。17个市州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条例》学习研讨,省委党校春季班专门安排一堂学习《条例》的课程,带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各类培训3000余场次,培训党员干部5万余人次。省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深入基层,带头开展《条例》学习宣讲;组织编印《湖北省实施〈信访工作条例〉辅导与参考》读本,受到各地各部门欢迎。 三是全媒体宣传。在全省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面向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宣传进信访大厅、进乡村社区、进街头巷尾。省信访局制作微视频40期,对《条例》逐条解读,得到很多干部群众点赞转发。各地各部门采用悬挂标语、发放手册、张贴条例文本、播放电视节目、展演相关文艺作品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覆盖率和接受度,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条例》规定,自觉做到依法维权。 四是全过程规范。省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废止《湖北省信访条例》,省信访局全面梳理并提请废止文件7件,失效5件,修改24件,继续有效30件。修订完善来访接待、信访督查、信访事项网上办理等规则,按照《条例》新要求重塑了信访事项办理流程。上线运行湖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各级机关、单位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所有信访事项实行网上流转、一网通办,为信访业务规范化提供支撑平台。 记者:对贯彻落实《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湖北准备从哪些方面着手? 李修武:《条例》是党中央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顶层设计,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湖北省信访局在推动《条例》实施中将抓好统筹,一体推进市、县的学习宣传贯彻,带动全省信访干部争做执行《条例》的专业能手、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在新时代信访工作中大显身手。 以学懂弄通为基础。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内容。推动各级机关、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督促各级信访部门把《条例》纳入业务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在岗人员定期学习培训的必训内容,为准确执行《条例》奠定坚实的基础。与高校社科领域专家合作,对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难题开展研讨,借助外脑推动《条例》各项规定更好地落实。 以完善配套为急务。《条例》作为信访工作领域的基础主干法规,其贯彻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办法》,对《条例》部分条款进行细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成果予以固化。省纪委监委机关、省信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推动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突出问题协作配合机制的暂行办法》,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举报信息共享、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移交上完善了链条。另外,对《条例》关于完善地方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编制信访情况年度报告等规定,我们正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对接,研究制定具体的制度措施。 以推动实施为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湖北省信访局将把推动《条例》实施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做。近日,提请省委围绕《条例》实施开展信访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市、县党委把抓好《条例》实施作为履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的首要任务。把《条例》实施情况纳入今年信访工作考核内容,从学习培训、宣传引导、完善配套等方面综合考量实施效果。在日常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中,把《条例》关于受理办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发现的不及时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确保《条例》在信访业务中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记者:您认为,要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湖北信访系统要注意做到哪些方面的工作? 李修武:《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同时作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着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推动落实。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湖北信访系统将做到“三个相结合”: 钻研日常业务与发挥推动作用相结合。信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只是信访局一个部门的工作,也不单是几名分管领导的责任。信访部门应该钻研办信、接访等具体业务,但又不能陷于具体业务之中,要自觉站在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思考和谋划信访工作,当好信访部门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角色,增强信访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推动党委、政府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的落实,促使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作用,真正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 贴心服务群众与敢于较真碰硬相结合。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群众评价。群众既在意热情服务的态度,更在意解决问题的实效。信访干部首先要有一副热心肠,认真阅看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理解、宽容、包容群众的情绪宣泄,多听群众倾诉心声,多向群众解释政策,多给群众心理疏导。同时要有一副铁肩膀,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不避、不躲、不拖、不怕得罪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肩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办好每件事项与加强综合分析相结合。信访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一方面,信访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件信访事项,推动责任单位核查事实,分析诉求合理性,找准法规政策依据,做好解决问题、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工作。另一方面,要深入挖掘信访大数据这个“富矿”,围绕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的信访反映、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存在较大稳定风险的突出矛盾,加强专题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更加全面地发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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