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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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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俞晓勤
外面天色已经全黑,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某村委会办公大厅里一片灯火通明,在德清县人民法院雷甸法庭法官顾敏芳的调解下,来自北京的投资商肖先生(化名)与该村负责人握手言和。 遇到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家门口就能找到法官,在德清的镇村(社区)已不是新鲜事。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架起司法为民的“连心桥”,正是顾敏芳作为一名联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下沉村头巷尾“巡诊”忙 近年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不断下沉司法资源,创新设立“村巷法官”制度。德清法院积极响应,40余名法官“走村入巷”成为联村法官,与执行员、调解员、网格员形成“四员”联动,一同开展“联合巡诊”、诉前调解等活动,把矛盾纠纷预防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肖先生所涉及的合同纠纷就是顾敏芳在“巡诊”中发现的。几年前,肖先生来德清投资,与该村签订《产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开发一系列旅游建设项目,由该村提供相应场地,肖先生投资设立集果园、休闲、民宿、餐饮等于一体的生态农庄,每年给予村里50万元固定回报,该项目是该村发展乡村振兴的重点项目。但项目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出现问题,双方协商无果。 “如果解除合同,对双方均是不利的,只有促成双方继续合作,才能达到双赢效果。”顾敏芳说,通过项目实地走访,并多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及律师沟通后,双方终于有了继续合作的意向。 推进双方继续合作,首先要对原先的《产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完善。但被告肖先生的律师在北京,又因为疫情原因,不方便多次到德清现场对接,重新签协议又需要律师在场。于是,顾敏芳通过共享法庭电视端连线肖先生的律师。经过法官、律师、双方当事人长达3小时的协商,终于完成原有《产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的整合、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协议内容,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从坐堂判案到深入乡间,“村巷法官”除了助推乡村经济的发展,也凭借与居民结下的好人缘,及时化解了不少家长里短的纠纷,有效促进了家庭邻里和睦之风。 巧解补偿纠纷促家和 老屋拆迁换新宅,“消失”多年的养子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补偿,一纸“父子协议”,引爆这个家庭的争辩不休。今年年初,家住雷甸镇某村的葛大爷被养子胡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而葛大爷也将胡某和邱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两人承担10年间的扶养费用。这起家事纠纷如何“解”,顾敏芳匆匆的脚步,再次奔走在村委会和当事人的家中。 原来,胡某与邱某原系夫妻关系,早年从贵州老家来德清打工,结识了葛大爷。葛大爷因从小患病,未曾娶妻生子,邱某为了能落户德清,让儿子就近读书,2004年,在葛大爷侄女的帮助下,胡某、邱某与葛大爷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胡某一家3口的户口迁入葛大爷户内,并与葛大爷一同生活。但时隔不久,胡某与邱某感情破裂离婚,邱某改嫁后将户口迁出,胡某外出打工一直未归,葛大爷只能由其哥哥照顾。 2012年,葛大爷的房屋被纳入拆迁工程,葛大爷作为户主签订拆迁协议,并领取了安置补偿。得知拆迁消息后,胡某便多次回葛家要求分配拆迁房和拆迁款,在一次次争吵中,这段“父子情”近乎决裂。 面对双方矛盾,顾敏芳多次走访村委会和邻里,了解双方矛盾心结。胡某一方只强调要分配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费,虽然于法有据,却让葛大爷一家觉得胡某不劳而获、不尽扶养义务也能获得拆迁房。而双方的争议焦点在胡某“消失”不尽扶养义务,顾敏芳多次到村里调查取证,明确了责任主要在于胡某一方。 了解到胡某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参与调解,顾敏芳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与其取得联系,耐心释法明理。同时又多次上门走访葛大爷一家,详细分析利弊,努力化解双方心结。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葛大爷支付胡某和其儿子61万元;其余的拆迁安置房和拆迁款均归葛大爷所有。 “本案案情和法律关系清晰,作出判决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如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顾敏芳感慨道,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十多年的矛盾早前已经经过村委会、政府多个部门协调未果,但这次能画上圆满的句号,她也觉得作为一名联村法官非常自豪。 延伸司法服务暖人心 今年初夏,雷甸法庭搬进新的办公场所,场地布置时,让顾敏芳操心的第一件事,就是“芬芳工作室”站点的布置。“要与审判调解区有区别,房间布置要温馨。”顾敏芳介绍,德清法院“芬芳工作室”是全省首个设立在人民法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办公室,顾敏芳是“芬芳工作室”的主要成员之一。“芬芳工作室”作为“村巷法官”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致力于审判执行过程中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引导和谐的家庭观、社会观,从源头上化解涉家事案件矛盾纠纷,为化解家事纠纷提供多元“解题思路”。今年以来,顾敏芳通过与检察院未检部门合作,对抚养费纠纷案件,由检察院支持起诉,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外,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雷甸法庭在利用现有每个村镇共享法庭的基础上,建立了辖区两个乡镇司法所所长和所有村治保主任参与的“共享法庭”联络群,充分调动群员案件调解的积极性,以“类案指导、法条解析、调解语录”三部曲为基础,让村镇网格员、调解员从“不敢调”“不会调”转变为“乐于调”“熟练调”,进一步延伸“共享法庭”维度,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多途径推进了诉源治理工作。 “以平心阅人情,以虚心求学问。”这是顾敏芳挂在办公室门口的一句人生格言。 她说,作为一名基层一线的法院工作者,司法为民就是一次次踏入田间地头的身影、一次次废寝忘食的倾听、一次次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以及一次次司法服务的延伸和创新。这一路,有压力、有挑战、有收获,也有成长。自己将继续乘风破浪,砥砺前行。
图① 顾敏芳(右二)与检察官共同向家事纠纷当事人了解情况。 图② 顾敏芳(右)在雷甸镇矛调分中心开展家事纠纷巡诊活动。 图③ 顾敏芳为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 图④ 顾敏芳(右二)调解离婚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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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敏芳:当好联村法官架好“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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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身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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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俞晓勤
外面天色已经全黑,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某村委会办公大厅里一片灯火通明,在德清县人民法院雷甸法庭法官顾敏芳的调解下,来自北京的投资商肖先生(化名)与该村负责人握手言和。 遇到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家门口就能找到法官,在德清的镇村(社区)已不是新鲜事。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架起司法为民的“连心桥”,正是顾敏芳作为一名联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下沉村头巷尾“巡诊”忙 近年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不断下沉司法资源,创新设立“村巷法官”制度。德清法院积极响应,40余名法官“走村入巷”成为联村法官,与执行员、调解员、网格员形成“四员”联动,一同开展“联合巡诊”、诉前调解等活动,把矛盾纠纷预防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肖先生所涉及的合同纠纷就是顾敏芳在“巡诊”中发现的。几年前,肖先生来德清投资,与该村签订《产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开发一系列旅游建设项目,由该村提供相应场地,肖先生投资设立集果园、休闲、民宿、餐饮等于一体的生态农庄,每年给予村里50万元固定回报,该项目是该村发展乡村振兴的重点项目。但项目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出现问题,双方协商无果。 “如果解除合同,对双方均是不利的,只有促成双方继续合作,才能达到双赢效果。”顾敏芳说,通过项目实地走访,并多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及律师沟通后,双方终于有了继续合作的意向。 推进双方继续合作,首先要对原先的《产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完善。但被告肖先生的律师在北京,又因为疫情原因,不方便多次到德清现场对接,重新签协议又需要律师在场。于是,顾敏芳通过共享法庭电视端连线肖先生的律师。经过法官、律师、双方当事人长达3小时的协商,终于完成原有《产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的整合、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协议内容,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从坐堂判案到深入乡间,“村巷法官”除了助推乡村经济的发展,也凭借与居民结下的好人缘,及时化解了不少家长里短的纠纷,有效促进了家庭邻里和睦之风。 巧解补偿纠纷促家和 老屋拆迁换新宅,“消失”多年的养子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补偿,一纸“父子协议”,引爆这个家庭的争辩不休。今年年初,家住雷甸镇某村的葛大爷被养子胡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而葛大爷也将胡某和邱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两人承担10年间的扶养费用。这起家事纠纷如何“解”,顾敏芳匆匆的脚步,再次奔走在村委会和当事人的家中。 原来,胡某与邱某原系夫妻关系,早年从贵州老家来德清打工,结识了葛大爷。葛大爷因从小患病,未曾娶妻生子,邱某为了能落户德清,让儿子就近读书,2004年,在葛大爷侄女的帮助下,胡某、邱某与葛大爷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胡某一家3口的户口迁入葛大爷户内,并与葛大爷一同生活。但时隔不久,胡某与邱某感情破裂离婚,邱某改嫁后将户口迁出,胡某外出打工一直未归,葛大爷只能由其哥哥照顾。 2012年,葛大爷的房屋被纳入拆迁工程,葛大爷作为户主签订拆迁协议,并领取了安置补偿。得知拆迁消息后,胡某便多次回葛家要求分配拆迁房和拆迁款,在一次次争吵中,这段“父子情”近乎决裂。 面对双方矛盾,顾敏芳多次走访村委会和邻里,了解双方矛盾心结。胡某一方只强调要分配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费,虽然于法有据,却让葛大爷一家觉得胡某不劳而获、不尽扶养义务也能获得拆迁房。而双方的争议焦点在胡某“消失”不尽扶养义务,顾敏芳多次到村里调查取证,明确了责任主要在于胡某一方。 了解到胡某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参与调解,顾敏芳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与其取得联系,耐心释法明理。同时又多次上门走访葛大爷一家,详细分析利弊,努力化解双方心结。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葛大爷支付胡某和其儿子61万元;其余的拆迁安置房和拆迁款均归葛大爷所有。 “本案案情和法律关系清晰,作出判决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如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顾敏芳感慨道,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十多年的矛盾早前已经经过村委会、政府多个部门协调未果,但这次能画上圆满的句号,她也觉得作为一名联村法官非常自豪。 延伸司法服务暖人心 今年初夏,雷甸法庭搬进新的办公场所,场地布置时,让顾敏芳操心的第一件事,就是“芬芳工作室”站点的布置。“要与审判调解区有区别,房间布置要温馨。”顾敏芳介绍,德清法院“芬芳工作室”是全省首个设立在人民法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办公室,顾敏芳是“芬芳工作室”的主要成员之一。“芬芳工作室”作为“村巷法官”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致力于审判执行过程中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引导和谐的家庭观、社会观,从源头上化解涉家事案件矛盾纠纷,为化解家事纠纷提供多元“解题思路”。今年以来,顾敏芳通过与检察院未检部门合作,对抚养费纠纷案件,由检察院支持起诉,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外,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雷甸法庭在利用现有每个村镇共享法庭的基础上,建立了辖区两个乡镇司法所所长和所有村治保主任参与的“共享法庭”联络群,充分调动群员案件调解的积极性,以“类案指导、法条解析、调解语录”三部曲为基础,让村镇网格员、调解员从“不敢调”“不会调”转变为“乐于调”“熟练调”,进一步延伸“共享法庭”维度,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多途径推进了诉源治理工作。 “以平心阅人情,以虚心求学问。”这是顾敏芳挂在办公室门口的一句人生格言。 她说,作为一名基层一线的法院工作者,司法为民就是一次次踏入田间地头的身影、一次次废寝忘食的倾听、一次次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以及一次次司法服务的延伸和创新。这一路,有压力、有挑战、有收获,也有成长。自己将继续乘风破浪,砥砺前行。
图① 顾敏芳(右二)与检察官共同向家事纠纷当事人了解情况。 图② 顾敏芳(右)在雷甸镇矛调分中心开展家事纠纷巡诊活动。 图③ 顾敏芳为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 图④ 顾敏芳(右二)调解离婚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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