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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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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联合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为海安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该院针对3起案件中起重机械等特种行业存在的监管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等问题,向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依据检察建议,通过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等方式,在全市开展特种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同时,从“案内”审查向“案外”治理延伸,梳理近5年办理的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并形成调研报告;深入事故高发乡镇和行业,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地方政府开展专项治理,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厂中厂”存在监管盲区以及废旧钢瓶处置不当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实现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的动态监管,全力守护群众生命安全。 2021年以来,该院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为依托,先后对涉安全生产问题的3家企业开展企业合规案件“一案一回访”,做好安全生产“后半篇文章”。同时,制作《安全生产蓝皮书》,开展“挂企业连村居”活动,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其送达重点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45家,送达风险提示25份,发放《安全生产蓝皮书》1000余册。 为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海安检察院开设安全生产课堂,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面对面”旁听安全生产案件庭审,提醒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今年3月17日,海安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出席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就如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进行交流探讨,对深化安全生产“府院联动”机制形成共识。市政府办公室、安委会牵头,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与检察机关对接,制定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举措,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为进一步完善事前事后相结合的追责体系,打通安全生产保障“最后一公里”,海安检察院牵头制定、市委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突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内容,明确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调查方式,发现此类情形可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长效治理。为此,海安检察院依托“检网融治”工作机制,推动网格员参与安全监督,由网格员排查风险隐患、摸清底数;检察联络员与社区网格员建立微信工作群,网格员将排查的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形成“网格员+检察官”协同办案工作链条。同时,聘请安全守护志愿者,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人人都是参与者、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的良好氛围。 唐新 陆吟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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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检察打好“组合拳”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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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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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联合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为海安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该院针对3起案件中起重机械等特种行业存在的监管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等问题,向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依据检察建议,通过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等方式,在全市开展特种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同时,从“案内”审查向“案外”治理延伸,梳理近5年办理的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并形成调研报告;深入事故高发乡镇和行业,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地方政府开展专项治理,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厂中厂”存在监管盲区以及废旧钢瓶处置不当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实现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的动态监管,全力守护群众生命安全。 2021年以来,该院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为依托,先后对涉安全生产问题的3家企业开展企业合规案件“一案一回访”,做好安全生产“后半篇文章”。同时,制作《安全生产蓝皮书》,开展“挂企业连村居”活动,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其送达重点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45家,送达风险提示25份,发放《安全生产蓝皮书》1000余册。 为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海安检察院开设安全生产课堂,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面对面”旁听安全生产案件庭审,提醒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今年3月17日,海安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出席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就如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进行交流探讨,对深化安全生产“府院联动”机制形成共识。市政府办公室、安委会牵头,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与检察机关对接,制定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举措,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为进一步完善事前事后相结合的追责体系,打通安全生产保障“最后一公里”,海安检察院牵头制定、市委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突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内容,明确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调查方式,发现此类情形可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长效治理。为此,海安检察院依托“检网融治”工作机制,推动网格员参与安全监督,由网格员排查风险隐患、摸清底数;检察联络员与社区网格员建立微信工作群,网格员将排查的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形成“网格员+检察官”协同办案工作链条。同时,聘请安全守护志愿者,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人人都是参与者、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的良好氛围。 唐新 陆吟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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