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
北京康正优车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白义金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5264号 舞钢市安宏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安改红、徐春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诉你们与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526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焦店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裁定不服的,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5267号 王梓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诉你与舞钢市宗伟物资有限公司、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郑州、徐玉兰、曹兆旭、刘会卉、曹兆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526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焦店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裁定不服的,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陈举党: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跃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陈举党: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云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陈举党: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海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周述德:本院受理的原告邹西方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3638号 王有富(住浙江省海宁县强蛟镇王石岙村3组5号):本院受理原告卢江洋与被告王有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6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21年2月1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上午08:5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18审判庭西门四楼。承办人:永康市人民法院王红兰。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7905号 上海贲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山宝与被告上海贲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永康崇德学校与第三人丽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4民初790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已于2022年7月28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一并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7839号 赵泽举、王春:本院受理原告王秀文、沈庆菊、王宇泽与被告陈忠、岳廷稳、李海、蔡江、代永倡、王春、赵泽举、代永会、葛华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4民初7839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已于2022年8月1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一并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6133号 张能文:本院受理原告刘楷瑞诉被告张能文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3560号 唐明强:本院受理原告田青秀诉被告唐明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田青秀与被告唐明强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0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田青秀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龙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030号 严乐华、金华市创星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方跃健与被告胡文虎、金灵慧、金华市创星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严乐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永康市人民法院521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重庆市涪陵区远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天齐、田群、陈秋林、陈天财、刘燕、陈语涵、陈天万、陈世果与被告杨兴禄、高登娟、杨旭丽、杨甫进及你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上诉人杨兴禄、高登娟、杨旭丽、杨甫进不服本院作出的(2022)黔0326民初10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霞:本院受理原告程景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02民初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焦晓转:本院受理原告刘东阳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02民初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267号 四川天亿纺织有限公司、蒋蕴、李春、蒋德平、罗静、蒋平凡: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天亿纺织有限公司、蒋蕴、李春、蒋德平、罗静、蒋平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杨龙: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诉被告杨龙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059号 张宝能(住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镇扯尼姑村核桃寨二组3号,公民身份号码:5223221994****2038):本院受理原告应健与被告张宝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张宝能归还原告应健借款本金8万元、违约金2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2年4月2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1124元,合计3424元,由被告张宝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5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冀0107民初340号 董树泽:本院受理原告陈晓恩起诉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107民初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刘丹丹:本院受理原告逯广福诉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吕振山:本院受理原告樊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郭建安、李万梅: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辉、王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公告送达 北京彫仝彩绘艺术设计店(汪海洋):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20年9月22日至2022年3月,在昌平区城北街道石坊院21号3层305室擅自执业,为顾客孙凤敏洗眉4次,收费800元(退还400元)。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经调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委拟对你(单位)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2.罚款人民币160000元;3.没收名称为“Skin optical system”的洗纹身机1台的行政处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昌卫医罚告[2022]1-0721-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010-89715410,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北街7号。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告专栏
|
|
|
|
( 2022-08-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
北京康正优车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白义金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5264号 舞钢市安宏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安改红、徐春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诉你们与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526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焦店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裁定不服的,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5267号 王梓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诉你与舞钢市宗伟物资有限公司、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郑州、徐玉兰、曹兆旭、刘会卉、曹兆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526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焦店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裁定不服的,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陈举党: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跃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陈举党: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云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陈举党: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海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周述德:本院受理的原告邹西方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3638号 王有富(住浙江省海宁县强蛟镇王石岙村3组5号):本院受理原告卢江洋与被告王有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6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21年2月1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上午08:5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18审判庭西门四楼。承办人:永康市人民法院王红兰。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7905号 上海贲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山宝与被告上海贲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永康崇德学校与第三人丽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4民初790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已于2022年7月28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一并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7839号 赵泽举、王春:本院受理原告王秀文、沈庆菊、王宇泽与被告陈忠、岳廷稳、李海、蔡江、代永倡、王春、赵泽举、代永会、葛华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4民初7839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已于2022年8月1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一并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6133号 张能文:本院受理原告刘楷瑞诉被告张能文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3560号 唐明强:本院受理原告田青秀诉被告唐明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田青秀与被告唐明强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0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田青秀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龙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030号 严乐华、金华市创星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方跃健与被告胡文虎、金灵慧、金华市创星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严乐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永康市人民法院521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重庆市涪陵区远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天齐、田群、陈秋林、陈天财、刘燕、陈语涵、陈天万、陈世果与被告杨兴禄、高登娟、杨旭丽、杨甫进及你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上诉人杨兴禄、高登娟、杨旭丽、杨甫进不服本院作出的(2022)黔0326民初10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霞:本院受理原告程景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02民初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焦晓转:本院受理原告刘东阳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02民初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267号 四川天亿纺织有限公司、蒋蕴、李春、蒋德平、罗静、蒋平凡: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天亿纺织有限公司、蒋蕴、李春、蒋德平、罗静、蒋平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杨龙: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诉被告杨龙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059号 张宝能(住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镇扯尼姑村核桃寨二组3号,公民身份号码:5223221994****2038):本院受理原告应健与被告张宝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张宝能归还原告应健借款本金8万元、违约金2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2年4月2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1124元,合计3424元,由被告张宝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5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冀0107民初340号 董树泽:本院受理原告陈晓恩起诉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107民初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刘丹丹:本院受理原告逯广福诉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吕振山:本院受理原告樊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郭建安、李万梅: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辉、王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公告送达 北京彫仝彩绘艺术设计店(汪海洋):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20年9月22日至2022年3月,在昌平区城北街道石坊院21号3层305室擅自执业,为顾客孙凤敏洗眉4次,收费800元(退还400元)。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经调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委拟对你(单位)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2.罚款人民币160000元;3.没收名称为“Skin optical system”的洗纹身机1台的行政处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昌卫医罚告[2022]1-0721-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010-89715410,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北街7号。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