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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走云端” 执行“网上见”
新疆法院结合疫情防控部署在线诉讼服务工作

( 2022-08-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连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持续发展,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面对疫情,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及智慧法院全流程在线诉讼机制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和在线执行,做到诉讼服务不停步、审判执行不拖延,持续向社会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
“云端”服务
  8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视频调度全区法院信息技术保障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就全力保障好各级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区法院审判不停摆、诉讼不打烊。
  新疆高院要求全区法院信息技术工作人员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全区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要保障各类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全力做好线上调解、线上庭审的技术保障工作,以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为原则安排庭审时间,指导当事人参与线上庭审;要全领域在线保障各类互联网系统便捷服务,加大各类诉讼服务平台的宣传推介,针对不同的群体需求提供多渠道网上立案平台。
  “我们依托新疆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互联网庭审、电子送达等电子诉讼平台,采取‘互联网+’审判执行全流程在线诉讼模式,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跨地域‘一站式’解决方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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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直两级法院信息化人员全力保障各类应用平台正常运行,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技术室副主任尹志远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等部分法院则倡议当事人“网上立案”,当事人或代理人如遇有矛盾纠纷需要立案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建议登录手机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在线申请网上立案。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开展庭审、听证、质证等活动的,可联系法官申请延期,符合线上条件的案件,法院鼓励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线上”审理
  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新疆多地法院制定发布疫情期间立案及诉讼服务通知,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积极采用网上立案、微信调解,电话沟通等线上办案模式,及时满足群众诉求。
  8月11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钱军洋承办的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案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改为“线上”方式进行审理。
  经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钱军洋对双方进行了调解,逐一解释和分析相关情况,讲清各自利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真没想到,在家里就可以快速把事情解决了。”当事人感慨道。
  “数据显示,仅8月10日、11日两天,乌市两级法院就审核网上立案申请320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武一飞介绍说,各院对外公布了联系电话,方便诉讼当事人与法院沟通相关事宜。
  8月10日上午,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木某盗窃案和被告人努某诈骗案。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传输质量高、画面清晰、声音流畅,法庭秩序井然。当天两起案件均顺利完成庭审。
  8月11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民二庭庭长赵凤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连线远在江苏省和新疆喀什市的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伊犁某房产公司与原审原告李某的借贷纠纷一案。
  庭审前,赵凤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诉辩意见,做好充分庭前准备,耐心告知当事人如何按照程序参与庭审、提交证据等注意事项。最终在赵凤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网络执行
  从8月9日下班前收到申请人送来的保全续封申请书,到8月10日下午“线上”完成被申请人的账户续冻,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组仅用时一天。
  在某业主委员会与某物业公司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由某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向新市区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某物业公司价值350余万元的财产。因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结,8月9日下班前,新市区法院执行局保全组收到申请人保全续封申请书,申请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继续保全。
  因保全账户冻结期限到8月11日就届满了,且这个银行账户最初是在线下做的保全冻结,执行法官原本计划直接前往保全账户开户网点办理续冻手续,但因疫情防控需要,外出执行受到限制。
  银行账户冻结期限即将届满,如不想办法立即续冻,将给申请人造成巨额损失。为了能及时续冻,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新市区法院执行局保全组干警电话联系乌鲁木齐银行高新区支行负责人,向其说明案件详情,并反复沟通账户冻结情况,询问能否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交换等“无接触”渠道办理。
  此前法院工作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现场办理,但考虑到当前实际,银行负责人在向上级银行汇报请示后,同意法院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执行文书、工作证扫描件、保全续封情况说明等材料。经过身份确认和耐心细致沟通,最终于8月10日18时成功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予以续冻。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新疆各级法院执行局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灵活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接待当事人,充分运用网络渠道开展执行工作,真正做到与当事人“无接触”的同时,及时将案款执行到位。
  新疆各级法院在抗击疫情的司法实践中,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全力将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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