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政法
9 3/9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北京法院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 图片新闻
· 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破“数据孤岛”
· 石狮法院“零距离”服务促营商环境再升级
· 河北法院“智库”人才研讨审判实务
· 江西印发刑事审判干警行为负面清单
· 上海浦东法院加强文创版权司法保护
· 以生命化为坚守司法公平正义的基石
· 疫情防控不缺席 法律服务不缺位

石狮法院“零距离”服务促营商环境再升级

( 2022-08-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吴春华

  “真没想到,现在打官司这么方便,感谢法官……”近日,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通过“智慧庭审”系统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从事纺织服装个体经营的林某通过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签署调解协议,实现足不出户化解矛盾纠纷,成功要回6.5万元货款,为企业后续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打造全省首个“全链条、一体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服装产业集群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出台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方案,建立“司法+征信”评分机制,成立网络电商巡回法庭……近年来,石狮法院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实现营商环境再升级。
  为了向企业持续提供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石狮法院于2021年成立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并上线涉企法律服务响应平台,提供“一企一策”指导28次,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和漏洞22个。石狮法院深化“互联网+”金融审判在线办案模式,与14家金融机构实现数据对接和双向联动,提供线上立案、调解、庭审等一体服务,2021年以来线上审结涉金融案件1216件。
  2020年8月起,被告人吴某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工人在其加工生产的服装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商标两种,非法经营数额达20余万元。今年1月23日,石狮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1万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石狮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法治护航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壤。2021年以来,石狮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1件29人,涉案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达18万余件,涉案总金额达557万余元。
  “法官,我司已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4月16日公司有一个16.8亿元的项目要参加招投标,可以尽快帮我们解除失信和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吗?”今年4月8日,被执行人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通过“执行互动沟通平台”留言法官,表示强制执行措施严重影响其招投标,希望法院能尽快解除。
  因时间紧急,石狮法院执行法官在收到留言的当天便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确认和解情况。经了解,双方当事人已初步达成和解协议,拟定于4月15日履行部分款项。
  考虑到招投标期限将至,法官提出一揽子解决案件的办法,双方当事人于4月12日线上签订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案款。次日,石狮法院便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石狮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差异化采取执行措施,对暂时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被执行企业,灵活采取查封措施,慎用信用惩戒措施,让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解困松绑再出发,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活力。
  2021年以来,石狮法院执结民企申请执行案件438件、挽回经济损失1.16亿元,灵活采取执行和解、暂缓执行、活封活扣等善意执行方式,促成执行和解351件、履行金额5.94亿元。同时,石狮法院还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等善意执行实施细则,联动民营征信机构建立“司法+征信”评分机制,对被执行人信用修复117次。

   
相关文章: